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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2745|评论: 23

[草根播报] 骗子的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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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7 0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借不可抗拒洪灾因素挣代理费
骗子:老婆我又接到活了,
骗子老婆:又是什么缺德的官司,
骗子:我借前几天的特大洪灾、帮当事人起诉邻居赔偿133007元、合同已经签了、代理费已经收了几大千,
骗子老婆:我说嘛不是缺德官司、哪有你接的、骗子:如果官司赢了还有几万分红,
骗子老婆:如果输了怎么办、
骗子:我想到了、我聪明的就是和当事人定合同只定了法庭辩论、输了几千代理费也挣了,
骗子老婆:老头这样是不是太缺德,
骗子:当今社会是金钱时代,我不挣钱你们吃什么、
骗子老婆:哎随你便,
骗子:老婆不会输、据我了解被告方是法盲,我可以把特大不可抗拒洪灾因素制人死亡说成是坠落物制人死亡,
骗子老婆:还可以这样打官司呀,
骗子:只要能赢官司挣代理费我什么办法都可以想出来,老婆不说了我要上网造网络舆论、
二:网络造谣夸大事实作伪证,
骗子老婆:老头你网上怎么写呀,
骗子:老婆我不傻,我把特大洪灾,写成下大雨,特大洪灾百年不遇,下大雨经常的事,这样可以混淆网民、争取网民对死者同情心,
骗子老婆:老头有你的,
骗子:还有我把我当事人房屋后墙被洪水冲洗垮塌,写成房屋被埋,
骗子老婆:你不怕揭穿你谎言吗?
骗子:不怕、政府有责任不敢乱说、被告是法盲,是小学文化水平,上不了网,
骗子老婆:如果被告子女出面怎么办,
骗子:如果被告子女出面我们就诬告他们,他们是法盲、没有见过世面,打官司吓都要吓死他;还有我当事人说了可以找到本村人作伪证,
骗子老婆:作伪证是犯法的老头你也敢,
骗子:老婆没有关系假的说上一万偏,就变成真的了
三:一审法院受理立案
骗子:老婆一审法院已经受理了案子,
骗子老婆:老头我们又挣代理费分红的希望了,
几个月后 : 经过两次开庭,骗子并没有占到便宜,网络召来一片咒骂,骗子不得不删掉造谣网帖,
八个月后 :一审判决书下来,骗子虽然赢了官司、但是骗子替他当事人脱贫致富的梦想破灭,自己想赢官司后几万分红钱也没有希望,
八个月后 :上诉人正式递交上诉状,骗子傻眼了,
九个月后:中级法院宣布被上诉人代理人代理手续不全,骗子狼狈不堪,
九个月后:骗子补交了代理手续,正式开庭审理,法庭上骗子被问得哑口无言,坐立不安,
九个月后:骗子解释以自己有糖尿病,一天只吃馒头骗取网民同情想起死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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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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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8-17 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自己坐,特别声明“骗子的对话”帖文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发表于 2014-8-17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作恶欲人知,恶中有善果;作善欲人知,善中有恶因。

发表于 2014-8-17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穷人说:我人穷志不穷,
骗子说:除了骗钱我什么都不会,

发表于 2014-8-18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穷人说:我做什么事都要为子女积德,
骗子说:我为了钱宁愿断子绝孙;

发表于 2014-8-21 06:48 | 显示全部楼层
九个月后:骗子解释以自己有糖尿病,一天只吃馒头骗取网民同情想起死回生。

发表于 2014-8-21 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应该清楚这个怎么回事

发表于 2014-8-21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rayzery 发表于 2014-8-19 11:23
帖子不错,留个脚印

谢谢来访

发表于 2014-8-21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倒是想起了这么一个骗子,只是不说。

发表于 2014-8-21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提醒:警惕“公民代理”陷阱


    针对当前出现非法法律服务机构打着“公民代理”甚至冒充律师招摇撞骗违法犯罪行为,福建省屏南县法院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打击行动,法官提醒公众说,非法开展法律服务不仅触犯了法律,对当事人权益更会造成严重损害,公众在寻求法律服务时,应求助于正规机构。


    来自这个法院的信息显示,从当前出现的一些非法机构提供法律服务情况看,“代理人”多不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庭前证据提交不全、材料不齐,开庭语无伦次、不着边际,庭后漫天要价,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今年上旬,屏南县法院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监察局、县国税地税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就改善和规范当前基层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提出明确要求和目标。


   这个通知规定,对非法法律服务机构、违规“公民代理”、冒充律师招摇撞骗等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并对公民代理登记备案、参加诉讼活动且不得收取任务费用等做了详细规定,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发挥监管合力,杜绝违规代理。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58条的修订是备受关注的焦点,因为够公民代理收到了限制。

  新民诉第五十八条 是这样规定的: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该条款取消了“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

发表于 2014-8-21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rayzery 发表于 2014-8-19 11:23
帖子不错,留个脚印

谢谢来访

发表于 2014-11-29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lol
发表于 2014-11-29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sfddefde

发表于 2014-11-29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胡呀,叫我怎么说你呢

发表于 2014-11-30 11: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11-30 14: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1-30 15:03
唉杨和尚,你娃语言功底还是差了点,法律规定近亲属可代理,因此舅子老婊、侄儿侄女、麦子麦孙都是近亲属嘛!小糊为了挣钱为啥子不可以当这些人呢?可以嘛!就看一个人脸皮厚不厚了。

发表于 2014-11-30 19: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头表子,表孙,儿子儿孙可以当代理人。

发表于 2014-12-1 09: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12-2 07: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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