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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广安反腐英雄被砍成植物人,近日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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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引起社会关注的武胜县工商局原党组书记龚远明一案落下帷幕。龚远明11月28日下午5时因医治无效病逝,昨日下午3点,其遗体告别仪式在沿口镇汪家桥村举行,其生前亲朋好友参加了告别仪式。

    昨日下午,记者赶到武胜县城,在工商局门口贴着举行遗体告别仪式的讣告。讣告详细介绍了龚远明的生平简历,今年58岁的龚远明在去世前曾任武胜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对于去世原因讣告没有说。根据讣告告知的遗体告别仪式地点,记者随后赶到龚的老家汪家桥村,此时原定下午3点的告别仪式已经结束。据介绍,来参加仪式的大多是龚的生前同事和好友。

    四川武胜县工商局龚远明举报县委书记被砍伤致残一案曾震惊全国,受害者龚远明的妻子李亚曾向法院提出要求8名被告赔偿960万的“天价民事赔偿”。几天前本报报道了该案的最终结果:在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调解下,原告李亚和第一被告刘谋杰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赔偿及相关事宜也已全部履行完毕。(记者余勇李罡)

震惊全国的四川武胜县工商局书记龚远明举报县委书记被砍伤致残一案,受害者龚远明的妻子李亚曾向法院提出要求8名被告赔偿960万的"天价民事赔偿"。记者昨日获悉,在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调解下,原告李亚和第一被告刘谋杰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截至昨日,赔偿及相关事宜已全部履行完毕。

    案件回放 屡次举报家门口遭人砍伤

    2006年4月3日晚10时许,武胜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县人大代表龚远明和妻子李亚散步后回到该局家属大院。在距离家门口几米远处,一名男子从李亚身后将其眼睛和嘴巴捂住,另两人将龚远明摔倒在地,用砍刀向其脚部砍去,再用钢管打他的头部和身体,造成龚右脑血肿,脑腔积血,左耳、左脚脚筋被砍断。龚远明至今仍处于深度昏迷状态,成了植物人。

    警方后在广东、贵州、湖北、武胜等地将犯罪嫌疑人张译、舒燕明、姚元斌、袁森林、卢兴加、李杰及原杰宇房产公司董事长刘谋杰等7人,以及涉嫌窝藏罪的舒希斌抓获。

    2007年5月29日至31日,该案在达州中院进行了3天庭审。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以来,龚远明多次实名举报原武胜县委书记孙南,引起孙妻郑碧的不满。2006年春节前后,郑多次在刘谋杰面前抱怨龚远明,同年3月7日晚,郑再次向刘抱怨此事。因龚的部分举报内容涉及刘的公司,刘指使张译找人"教训"龚,张后又找到舒燕明,允诺事成后给舒5万元报酬。舒又找到卢兴加、李杰、姚元斌和袁森林。2006年4月3日晚,几人对龚远明下了"黑手"。

    今年4月中旬,达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姚元斌、刘谋杰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张译、舒燕明均被判处无期徒刑。舒希斌犯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卢兴加、李杰和袁森林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至15年。刘谋杰等人均不服一审判决,已向省高院上诉。

    民事索赔 开出"天价"妻子索赔960万

    龚远明被砍成植物人后,经武胜县法院2006年9月11日做出民事判决,宣告龚远明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妻子李亚为龚远明的监护人。在达州市中级法院审理此案的刑事部分时,李亚作为龚远明的监护人也同时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李亚诉称,被告人刘谋杰、姚元斌、张译、舒燕明等人故意伤害龚远明的身体致龚远明持续植物人状态,重伤,一级伤残,并造成其重大经济损失,诉请判令刘谋杰等7名被告赔偿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伤残费、后续治疗费等共计960余万元。

    在今年6月26日达州中级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的"天价索赔案"中,因原被告对赔偿金额分歧太大,法院当庭调解未成功。

  最终结果 调解成功原被告握手言和

    今年11月17日,达州中级法院再次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由于被告刘谋杰现羁押在达州市宣汉县看守所,龚远明的妻子李亚亲自赶到宣汉县看守所,与刘谋杰面对面"谈判"。

    一见面,刘谋杰就拉着李亚的手,真诚地说:"李大姐,我错了。我把你一家人害惨了,也把我一家害了。我现在唯一的愿望就是请你原谅我。我自己的钱不够,就是借钱也要承担赔偿责任。"李亚先是责怪刘谋杰:"你这是害人害己呀。"然后又说:"时间这么久了,我对你也恨不起来了。"刘谋杰愿意独自一人承担7个被告对龚远明的共同赔偿。刘谋杰的诚意和悔罪的态度打动了李亚,李亚在赔偿金额上做出了很大让步,此赔偿金额也得到了双方的认可。

    昨日下午,刘谋杰所在的杰宇房产公司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其具体赔偿金额,不便向社会公布。"在看守所里调解成功后,李亚和双方律师还坐在一个桌子上吃了一顿"握手言和饭"。

    记者昨日获悉,刘谋杰的妻子已把赔偿款全部打入李亚的账户。(记者 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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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哎,终于解脱了。

  就是不知道孙楠现在怎么样------

     愿你安息

发表于 2008-12-1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走好

发表于 2008-12-1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走好。

现在社会就这样,

贪官的天下!

发表于 2008-12-2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不晓得看到新闻标题没有?

<<案件尘埃落定 龚远明因病去世>>

这是华西都市报的标题

龚远明是因什么病去世的啊?

发表于 2008-12-2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社会就这样,贪官当道

发表于 2008-12-3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唉,这社会

发表于 2008-12-8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案子该深挖,没那么简单。对龚远明表示尊重,安息吧!

发表于 2008-12-8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

[em41][em41][em41]

发表于 2008-12-10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8-12-12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贴,支持

发表于 2008-12-12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5555

发表于 2008-12-17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加大反腐力度,保护举报人!要不谁还敢在向腐败说不?

发表于 2008-12-17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向龚远明致敬!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畏强暴向腐败作斗争!广安人民谢谢你!

发表于 2008-12-23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之后心情很沉重

发表于 2008-12-23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别说"广安反腐英雄"

他是武胜县的

这个"广安" 到现在依旧在包庇残害英雄的罪魁祸首

一个藏污纳垢之地

对英雄是莫大的侮辱

发表于 2008-12-26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藏污纳垢,可能是吧!并且可能每个地方都有吧!说小一点是武胜的,说大一点是四川的,再说大一点是中国的!说一句:人民谢谢你!

发表于 2008-12-26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啥这事我们当地媒体没有报道哟!全是外地媒体哟!可能是广安的宣传部门不允许吧!纸包不住火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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