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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打虎记(长篇纪实系列报道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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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 20:27 | |阅读模式
四川南充广电局腐败窝案宣判
   南充广电局2名处级干部、1名科级干部在基建工程中涉及受贿70余万元特大案,已经南充顺庆区检察院侦查终结,南充检察院提起公诉。
           4月27日,经南充中院公开审理,以受贿罪一审分别对南充广电局原局长周太荣(正处级)、基建办原主任朱大松(副处级)、财务科原科长竹丽昆等3人判刑。
  2000年至2001年,在修建南充广电局广电大厦及3幢职工集资宿舍楼过程中,为得到工程资金拨付上的关照和支持,广电大厦主体工程承建方项目经理黎某3次送给周太荣人民币35万元及地板砖、木地板等家庭装修材料;二号职工集资宿舍楼承建方蒲某先后4次送给周太荣人民币14万元;三号职工集资宿舍楼承建方王某4次送给周太荣人民币9万元、美金1000元,周太荣共计收受贿赂58万元人民币等。
          案发后,周太荣投案自首,退清大部分赃款。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周太荣有期徒刑10年。
  同样,在修建广电大厦及3幢职工集资宿舍楼过程中,为得到工程资金拨付上的关照,广电大厦主体工程承建方项目经理黎某4次送给竹丽昆3.8万元人民币;三号职工集资宿舍楼承建方王某4次送给竹丽昆1.8万元人民币,竹丽昆共计收受贿赂5.6万元人民币。
         案发后,竹丽昆投案自首,退清全部赃款。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竹丽昆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在修建广电大厦过程中,黎某为感谢对工程的支持和关照,2次送给朱大松4万元人民币。
          案发后,朱大松投案自首,退清全部赃款。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朱大松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本文转载于《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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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 2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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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1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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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1 23:17
现在没有不送钱就能办成的事!正所谓,不浇油不滑溜。哪怕是一点小事,也要''表示表示'',你懂的。
前段时间到某单位报帐、收欠款,本来按说欠帐该还,领导也批了,就是拿不到钱。出纳说,没有钱,什么时候有?不知道。''领导批了又咋样,批的多了,钱不够''。几次跑了空路得到高人指点,说你懂不起,你想得全款永远办不成,如此这般教了几句。次日又去,对出纳说,XX万元只收个整数就是,剩下的两千多块钱小意思,请你们吃饭吧。此言一出,出纳脸色大变,热情异常。''今天确实没钱了,你也不先打个电话,我好先付给你。这样吧,你留个电话号码,有了钱回来,我马上给你打电话你来领。''
一个普通办事员,就想雁过拔毛,利用手上的''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当了官那还得了?!
可是你要办成事,又不得不服,正所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据那位高人说,这种情况,全国到处都一样,就这风气。
经过这事,心里疑惑,这世道怎么啦?这社会,还有救吗?不说啦。

发表于 2014-8-1 2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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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 2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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