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三项建设’、深入推进“三转” 2012年6月到2013年7月,四川省委、省纪委为适应党的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能力素质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三项建设”活动。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进一步提高、思想作风进一步改进、基层组织进一步健全、队伍形象进一步树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这既对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指明了方向。“三转”是中央纪委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党章规定、适应形势任务变化、正确履行职责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自我改革,更是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的重要抓手。 2014年5月19日,中央纪委举办了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王岐山书记系统阐述了“三转”基本内涵和根本要求,强调要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省纪委迅速行动,统筹安排,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化“三项建设”深入推进“三转”的实施意见》,市纪委也随及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察厅<关于深化“三项建设”深入推进“三转”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把深化“三项建设”与深入推进“三转”有机结合起来,精心策划、加紧推进,确保队伍更加过硬、“三转”更加到位。 加强“三项建设”和落实“三转”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三项建设”解决的是打基础、利长远的问题,“三转”解决的是突重点、增效能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会“三项建设”与“三转”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投身到“三项建设”活动中去,以实际行动推动“三转”工作落到实处。 一、深化“三项建设”,即能力素质建设,就是要提升监督能力,做好“转职能”。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职能、突出主业,工作落实到执纪监督和查办违纪案件上;提高纪检监督干部查办案件的能力,做到专职专责。 二、深化“三项建设”,即思想作风建设,就是要创新侦查办案方法,做好“转方式”。纵观一系列违法违纪案件,花样层出不穷,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抛弃旧思想,创新办案方式;同时,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干部的干部,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思想认识,筑牢思想防线,自身不被侵蚀才能给他人“看病抓药”。 深化“三项建设”,即基层组织建设,就是要提升队伍能力,做好“转作风”。队伍作风建设问题关系到整个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稳定。基层组织是大厦的根基,其作风建设问题更是重中之重。作风建设要敢于找、敢于揭、敢于改,要深入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乃至其它机关,更是要深入到基层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的纪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严格依法依纪,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才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