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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新闻] 开发商资金链断裂 120余名购房户难圆新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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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7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QQ图片20140707193227.jpg                    本网讯 2012年春就陆续交了售房款,合同约定2014年5月1日交房。但直到2014年7月,楼盘的外墙还没涂料,水电气没安设,化粪池也没建——120名购房户的新居,仍只是一个梦。
  两个股东债务缠身,法院已查封了30套住房。通江县城的“阳光鸿运”房产项目,成为通江县一个十足的“问题楼盘”。
  通江警方已对楼盘的股东开展调查,法院已审结15起与该项目有关的民事纠纷,即将公开宣判。停停修修的“阳光鸿运”楼盘,是否给购房户带来“鸿运”?这仍是一个未知数。

  交房期限超了2个月:
  新房还没建好,购房户喊“烦”
  “不好意思,我们的房子可能还要等2个月才能交房。”重复着这句话,年轻的售楼小姐嘴巴都说干了。
  7月1日下午3点,通江县诺江西路的“阳光鸿运”售楼中心。办公室的座机电话不时响起,售楼小姐一抓起电话,就耐心地向购房户解释交房日期推迟的原因。
  “‘阳光鸿运’楼盘离通江中学近,当初看中这套房子,主要是娃娃读书方便。”购房户杨琴一提起房子,就直喊“烦死了”。
  杨琴是通江县杨柏乡人,为把娃娃送到县城读书,她买下了“阳光鸿运”13楼一套住房。
  “2012年才开始修这栋楼盘时,我就交了购房定金。2013年正式签订购房合同,并交了30余万元的购房款。”杨琴介绍,按合同约定,新房在2014年5月1日交房。按她计划,新居装修2个月,可以赶上今年9月1日开学送娃娃到县城读书。
  直到7月1日,“阳光鸿运”销售人员给杨琴打来电话,协商延期交房。听到这一消息,杨琴心都凉了半截。
  杨琴说,开发商按期交房,尽快进场装修,早点住上新房,是“阳光鸿运”120名购房户的共同愿望。好几次到通江县城,她都要去看看这个楼盘的修建进展,盼望早点完工。开发商延期交房,打乱了她的计划。
  还有不少购房户说,最令他们担忧的是,该项目部合伙人互相扯皮,而且都在外借高利息,法院查封了住房。他们不仅担心该项目部迟迟交不了房,更害怕买下的住房“飞”了。
  “阳光鸿运”楼盘离售楼中心仅20米远,位于通江县城诺江镇杜家坪小区植保站南侧。7月2日,这两栋25层高的楼房大部分工程已完工,其中一栋楼房的外墙没有抹灰。
  “阳光鸿运”项目部负责人王兴发介绍,该项目2011年开建,占地1968平米,总建筑面积两万平米,不包括仓库,共有176套住房。“我们原计划在2014年5月份交房,现在肯定要延期,具体延期到啥时候,还不好说。”
      竞买土地修楼房:
  两兄弟合伙开发,边卖房边筹款
  今年45岁的王兴发原在外打工,从事建筑多年。2010年,他了解到通江县国土局在公开拍卖诺江镇杜家坪小区植保站南侧的一块空地。于是,王兴发和妹夫李福龙合伙,各拿54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拿下了这块土地。
  两人将项目命名为“阳光鸿运”(一期)工程,挂靠在四川欣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从事商品楼修建。王兴发被确定为项目负责人,负责办理各项手续,李福龙负责建设管理。合同约定,两人共同筹集的资金实行单列账户、专人管理、共同监督,确保资金的使用和专款专用。
  2011年2月,“阳光鸿运”正式动工。王兴发聘请了一名会计,李福龙聘请了一名出纳,负责公司资金开支。另外,王兴发与四川欣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开发项目承包经营合同》约定:设立“阳光鸿运”专用账户,公司负责监管。2012年,四川旌盛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在诺江西路设立售楼部,代理该楼盘的销售。
  “当时的资金都不多,我们是靠房地产销售资金来支付工程款。”王兴发说,截止2014年7月3日,176套住房已售120套。其中,有50套住房与项目部签订了正式合同,并在网上备案,这些购房户缴纳了90%以上购房款。

  资金链断裂:
  两股东高息借钱“拆东墙补西墙”,留下1000余万元的债务
  为何要延期交房?作为“阳光鸿运”的项目部负责人,王兴发显得非常委屈,认为他栽在合伙股东——自家妹夫李福龙的手上。
  2013年,随着房地产市场不景气,房屋销售滞缓,“阳光鸿运”项目部资金出现断裂。为筹资偿还投入项目部的借款、支付资金利息,王兴发、李福龙以“阳光鸿运”的住房作抵押,以2分、5分或者1毛的高息,向个人借钱。
  李福龙和王兴发从售楼部领取了盖有四川欣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章的空白“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然后与借款人签订预订合同,将“阳光鸿运”项目的楼房预定给借款人。随后,他们又和借款人签订借条,将“商品房预定协议书”预订的住房做抵押,以高息借款。
  “这实际上是以‘阳光鸿运’楼盘为抵押,向外借钱。”王兴发说,但是他和李福龙两人将借来的现金并没完全存进项目部的专用账户,而是一部分用于项目上,一部分私自挪作他用。
  采访中,王兴发和李福龙均称,以项目部的住房做抵押借的钱,部分用于“拆东墙补西墙”。

  兄弟为钱闹僵:
  互相指责挪走项目部的专用资金,工程无钱被迫停工3月
  2013年底,就在“阳光鸿运”陷入资金困境之际,王兴发和李福龙因一笔贷款闹僵了。
  2013年底,因拖欠250万元民工工资,“阳光鸿运”项目部的20余名民工到通江县委、县政府上访。为此,由四川欣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出面,以项目部的住房做抵押,项目部向南充高坪海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600万元。这笔钱在经通江县房管局监管账户后,转入项目部出纳杨从军的个人账户。杨从军将其中的370万元转走,用于偿还他私人借给项目部的现金。
  这笔钱被转走后,王兴发认为是李福龙伙同杨从军,将项目部的公款用于个人开支,两人闹得不欢而散。
  今年3月,因资金缺乏,“阳光鸿运”被迫停工,这一停就是3个月。
  今年1月25日,王兴发以“阳光鸿运”项目部负责人的身份,联合四川欣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向警方及有关部门举报李福龙涉嫌诈骗。
  王兴发递交的举报信上称,“‘阳光鸿运’项目合作人李福龙,未经公司的任何授权,私自以‘阳光鸿运’项目负责人身份,利用销售代理公司在四川欣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领取的盖有合同专用章的《商品房预售协议书》,在多人处多次非法集资达800余万元。李福龙还勾结原项目出纳杨从军,非法转移项目建设资金300余万元。同时,李福龙在外借款非法集资过程中,不但没有向项目追加投资,还不断的从项目部抽回股本金,现其股本金已全部抽回。”
  “说我诈骗,公安机关正在调查核实,目前还没有定论。”谈到“阳光鸿运”项目及王兴发,李福龙也是一肚子怨气。“在工程刚开始的时候,王兴发就投资了一个占地1000多亩的大果园,项目部的资金就挪到那边去了,而我根本没在外投资。”李福龙说。
  “站在他的角度,是我整了他的冤枉,结果是我上当受骗了。”李福龙说,为了项目顺利运转,必然要去找资金,而借钱都是为了让工程建设按计划进行。“在合伙的时候资金链断了,就只有在外面借钱。但人家要借钱给你,就得给别人提供一个信得过的东西,所以就用项目部的住房作抵押。这个合同要四川欣都建设有限公司盖章,公司肯定晓得。”
  采访时,李福龙坚决否认自己利用四川欣都建设有限公司盖有合同专用章的《商品房预售协议书》非法集资,并称自己过得很清贫。
  李福龙说,杨从军将370万元贷款转走,能说得过去。“欠别人钱不还,没有这个道理。”
     受牵连的挂靠公司:
  项目部内部财务管理混乱,期望公安立案查处、法院公正判决
  正当“阳光鸿运”部处于空壳之时,15名借款人持李福龙、王兴发出具的借条、《商品房预售协议书》,将四川欣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和李福龙、王兴发等人告到通江县人民法院。通江县人民法院立案后,将“阳光鸿运”项目部的30套住房查封,其中包括已出售的住房。
  通江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7月1日表示,这15起与“阳光鸿运”有关的借款纠纷已审理结束,将择日宣判。
  据悉,“阳光鸿运”所挂靠的四川欣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目前共进行着四个房产项目的开发建设,“阳光鸿运”是其中之一。
  “公司规定,‘阳光鸿运’的一切财务要进入项目专用账户,但项目负责人王兴发没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导致项目部的财务管理相当混乱。”四川欣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岳驰介绍,公司因受该项目连累,已向“阳光鸿运”项目部融资1800万元,目前正在贷款尽力完结该项目的扫尾工程,尽快让购房户入住。希望警方立案调查,让当事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通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王光明称,对李福龙的行为的定性尚存争论,他的行为到底是挪用资金,还是职务侵占,还是他们内部管理的经济纠纷,警方没有形成结论,他们将会同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共同研究,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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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8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准时交房真的成问题:diz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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