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保安和公安都是维护人民利益的群体,两者之间存在不同,但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近日,一位上海保安向我们介绍了他们保安与公安机关的明确的关系。 第一,公安机关对于保安人员的从业单位进行监督,帮助其建立健全相应的保安人员服务管理制度以及明确保安的岗位职责,协助单位对保安员进行管理,指导保安人员在发生紧急情况下的措施行动。 第二,公安机关应该做好保安人员的信息档案管理工作,对于保安员的培训单位和培训单位的信息进行记录,同时留存于公安局的保安个人信息进行保密。 第三,人民警察对保安人员的从业单位和培训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时应当出示相关证件,当发现检查工作中存在问题时,应该督促其改正,。对于检查的情况和相关的处理结果应该做好相应的记录,并由公安机关,保安培训单位和从业单位三方责任人进行签字。 第四,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应该受理人民群众对于保安从业单位和培训单位以及保安人员自身的投诉。公安机关在接到投诉以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大众。 第五,任何国家机关以及相关的工作人员不得设立经营保安公司,也不得参与任何与保安公司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了解了以上几点,我们也大致了解了,保安与公安之间是监督和协作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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