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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敢问合江检察院:故意伤害人致重伤,说无批捕必要,你们的公正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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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9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敢问合江检察院:故意伤害人致重伤,说无批捕必要,你们的公正在哪里?


受害人:穆仕芳  女  现年64岁   蒲崇木  男  现年68岁  穆仕芳头部被蒲桂春恶意毒打致重伤,进行开颅手术,右眼已伤致失明;蒲崇木脑部轻伤,手指骨折,无法恢复(均有法医鉴定材料)。凶手拒付药费逃跑至今,找相应部门问询甚至上访多次得不到解决。近日,因上级领导巡视,合江县南滩派出所出具了办案的相关材料,在派出所提供的材料中看出,派出所在凶手犯案后确实实施了抓捕,并在2013年3月6日将法医鉴定的重伤结果及凶手如果放出就可能逃跑的情况向合江县检察院作了书面的表述,申请合江县检察机关批准批捕。合江县检察机关在看了南滩派出所出具的材料后下的结论书是“无批捕必要”。公安机关在案件没解决,凶手不付药费的情况下于2013年3月8日实行了“监外执行”,2013年3月14日,凶手逃跑(据了解是凶手疏通关系)。
受害方在凶手逃跑后多次找公安机关、检察院,15个月以来得不到解决(就算取保候审也是不超过12月)。敢问合江县检察院:
     1.     用铁榔头故意打人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这样的案情构成民事案件的同时也是刑事案件了,为什么说“无批捕必要”?
     2.     派出所申请批捕的材料中出具了伤者的重伤证明,铁证如山,为什么说“无批捕必要”?
     3.     派出所的申请批捕中说明了凶手构成犯罪,放出就可能逃跑,为什么还说“无批捕必要”?
     4.     凶手在伤者抢救时就以没钱为由拒付药费,认识不到错误,派出所的申请批捕材料中也言明了放出就可能逃跑,如果派出所言明了情况,合江县检察院为什么仍然还要说“无批捕必要”?
5.敢问合江检察院,是法律在你们眼中是一纸空文还是公安机关出具的批捕申请材料是一纸空文?
6.敢问合江检察机关,下这个决定书的人该不该承担法律责任?
7.敢问合江检察机关,作为监督执法的法律机关,监督何在?执法何在?
8.敢问合江检察机关,群众路线,解决群众问题,对照检查,有错必究,检查在哪里?中央政法委出台的指导意见指出的“有案必查,有责必究,追责必严”,落实在哪里?
9.敢问合江检察机关,凶手逃跑在外,无法提起诉讼,什么都得不到解决,后续医疗费还要由受害方承担,在铁证面前你们决定的“无批捕必要”,难道这才是处理案件的必要?


案情始末
事发时间:2013222
事发地点:合江县南滩乡
事发原因:蒲崇周恶意无故骂人并污蔑受害人穆仕芳阻拦其打水井。受害人穆仕芳赶场回家路过他们家门口,听到其谩骂后出言询问:“你家的水井已经打好了,为什么还要骂我们阻拦你打水井?”双方发生简短争吵,蒲崇周之子蒲桂春(凶手)立即提出铁榔头伙同其父母猛击穆仕芳头部,接连击打致其重伤晕倒在地,他们三人都喊打死她。
受害人蒲崇木听到穆仕芳倒地叫唤,立即从水田里赶来,他们三人又冲过来用铁榔头猛击蒲崇木头部,休克后爬回屋求救,头、颈受伤,手指骨折。
二人受伤后被送合江县人民医院抢救,穆仕芳受伤太重,县医院无力救治,专车请泸州医学院专家做开颅手术。经20多个小时的抢救,在观察72小时后终脱离生命危险,头部重伤,右眼失明,合江县法医鉴定为重伤(后泸州公安局司法鉴定及四川金沙泸州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依然是重伤),蒲崇木手指骨折无法恢复。
受伤两人住院医治48天,垫付医药费50000元,抢救后住院期间花的护理费生活费等20000多元,出院后的后续医疗费至今也有好几万,抢救时凶手只支付了19000元。
凶手逃跑后,一切得不到解决,凶手父母作为帮凶,还一味强调县上有人有关系,他的某些亲戚,身为政府公职人员,不寻求和平解决,不寻求受害方的谅解,请问你是在帮他们还是害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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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9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应当公正解决。

发表于 2014-6-29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4_116:}

发表于 2014-6-29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执法人员的渎职行为

发表于 2014-6-29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相,信法律是好的,有的执法人员是不好的,如坐冤狱近二十年的有改判的一天

发表于 2014-6-29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察机关不会自己打自己耳光的,要想解决可能有点难

发表于 2014-6-29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无权无钱,无法请客送礼,谁会帮你解决你的难处,领导之间互有把柄,只得以权压迫老百姓,量你也没多大能量…………。社会的悲哀啊。…。…。…。…。………

 楼主| 发表于 2014-6-29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机关怎么了?总是为不法之徒撑起保护伞?????

发表于 2014-6-29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惩徇私舞弊人员。

发表于 2014-6-29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太过分了

发表于 2014-6-29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滩的都来顶下贴,桥板沟村长张则荣屁眼心黑的很,一开始就是靠非法的手段当的村干部。在家里杀过媳妇的,他的媳妇腰部曾经被他用匕首刺过一刀的。http://bbs.mala.cn/thread-7733917-1-1.html

发表于 2014-6-29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6-29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6-29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些年桥板沟村整乡干部李福平和袁福江的那届选举,桥板这边有几个社挨家挨户的做了工作的,有大量的选票是李怀德两爷子一手操作填写的。村干部除了袁福江和郑哲良之外,其他的干部全部参与了破坏选举罪。

发表于 2014-6-29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滩的事情,叫你们早点解决装着不懂。http://bbs.mala.cn/thread-10273834-1-1.html

发表于 2014-6-29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合江县南滩乡桥板沟村土匪儿收刮队正式成立11周年了,群众将会欢呼这个重大的节日,去年是4月21日成立的,今年延迟了时间,定为公元2014年6月26日星期四晚上9点半正式成立。有条件了后我们将会邀请电视台,党员干部,学生,工人,农民一起庆祝这个重大的节日,特别邀请啦啦队,腰鼓队,舞狮队,武术队一起庆祝这个节日,一定要这个节日办好,办的闹热,有气势,有场面,等农民奔上大康了一定要多办酒席来庆祝。
    回顾桥板沟村的光辉岁月,桥板沟村是出大土匪的地方,发展有大小两槽河3000多土匪的头子就出在桥板沟村这个地方。更奇怪的是桥板沟村出了一群土匪收刮队,中央在2002年就取消了提留款,桥板沟村到了2005年还在收钱,居然说是没有乱收钱。不交钱不准群众照电灯,国民党时候修的土墙房子也要交钱,更离谱的是个别干部说不交钱不准上户口,威胁村民。当年收的征购款好多都没开发票的,也没入账。打着修桥的幌子收提留款修桥,都知道修桥的钱是省上面拨给乡政府,乡政府出钱修的,现在桥修好了居然说不出拿了一分钱的提留款出来修,上当受骗了。         
     总结了一下,这群收刮队工作干的不错,个个是精英,庆祝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希望以后再接再厉,剩下的个别队员早点下台入土为安了。
   
   

 楼主| 发表于 2014-6-30 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打酱油

 楼主| 发表于 2014-6-30 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楼主| 发表于 2014-6-30 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理何在

 楼主| 发表于 2014-6-30 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人会管你的,你几十岁的老人了,你又能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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