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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我为爱情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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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3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   我   告   白   
       我出生在四川武胜县农林乡五村五组一个贫穷的家庭,我刚初中毕业就经我姑爷介绍嫁给他们单位的一个技术员。嫁过去之后我一直觉得我很幸运,因为我已经脱离了农村那贫穷落后的生活,第二年我们就有了爱情的结晶,孩子给我们带来了快乐!但每天为了油、盐、酱、醋、茶这些繁锁的事情,我渐渐对我老公烦闷起来。 
       由于对浪漫爱情的遐想,很快老公单位上一名叫李正宽的中年男人闯进了我的生活[当时他比我大17岁],我们爱的如痴如醉,但好景不长老公很快发现了问题,单位上的人也很快知道了这件事情,我无颜再在单位上混下去,于是就回到了娘家武胜,并马上去了广东打工。我在打工期间先后结交了很多男性如:贺某、程某等。一年之后我回到了老公父母那里带小孩,并在那里一家电子游戏厅打工,但很快我又爱上了比我小的保安,并把他带回老公父母家[老公母亲已去世,父亲在一家单位守门],这样我们唧唧喔喔了半年之后,老公探亲回来了。但我已经对老公没有了任何感情,我的心思已经全部在保安身上,我与老公一吵走之。但好景不长没多久我与保安的爱情故事也瓦解。 
       我又故地从游来到广东打工,并且以离婚为幌子,很快又与一武胜籍的男子彭成清同居,并在第二年生下一女。我在2006年底把这件事情告诉了老公。他非常气愤并翻出了婚姻法给我看,现在他已经起诉到武胜县法院。 
       我追求浪漫的爱情,但爱情的结果是:我的身心疲惫、伤痕磊磊。我不知道为什么?并且我将面临牢狱之灾。请各位朋友帮我出出主意,谢谢你们! 
我弟弟王成斌的手机是:1364****861坐机是:0236****863] 
我与彭成清的电话是:15998945088 
我父亲王方元的电话是:1308****140 

                                                                          

                                                                                                     罪人:
    王淑珍

[em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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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3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MM,你真的错得太离谱了.

你不光亵渎了神圣的男女感情

同时伤害了自己和N个男人

不,应该说最受伤害的是你的孩子

你不配作一个母亲

......

事已至此

如果你真心忏悔

就不要再错下去了

你必须同过去作一了断

两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

一方面,你确实欠你老公的太多了,法律无情,受到惩罚,对你来说未免不是一种解脱.坦然面对吧!如果可以的话,祈望你老公能看在"一夜夫妻百日恩"及孩子的份上,能有稍稍改变.

另一方面,你同彭成清的感情基础是否靠得住?你的过去是否向彭成清说明白?彭是否能从心底原谅你的过去?一切只有你们自己知晓.

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发表于 2008-10-14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在没有征得你同意的情况下,我屏蔽了你父亲及弟弟的电话.从你的描述中,他们同你的感情纠葛似乎没有关系.留他们的电话又有何益?请见谅!

正如楼上老李所说,你真的错得太离谱了.不过当看到你用真名真姓写下这段话的时候,相信也用了很大的勇气.希望这是你发自内心的忏悔.我认为,造成这样的结果,或多或少有其他人的原因,但最主要的责任还在于你自身.作为一个成年人,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用你真诚的忏悔告别过去吧!浪子回头金不换,相信此时亡羊补牢,未为晚也.好好珍惜你身边的每一个人!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4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版主的提醒,因为他们也为我的事情操了不少心。他们也希望大家帮我出出主意.我曾经找过我幺爸(他是XX镇镇长,叫王XX)但他与法院没有交道可打,所以行不通[em23]

发表于 2008-10-18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这就是你追求浪漫的代价,成年人嘛,做错事应该承担后果,搬出你家任何做官的亲戚也难逃你对这么多人的亏欠,就算你能免去牢狱之灾,也难逃道德谴责。连最基本的做人道德你都没有了,枉做人。

发表于 2008-10-19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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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9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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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0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很傻很天真

发表于 2008-10-20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我再次屏蔽了你幺爸的单位及全名.虽然我们不能了解到事情的全部经过,所说的话或者作出的评论未必恰当.但就你所描述的部分,我认为:解铃还需系铃人.找你尚有婚姻关系的老公协商解决吧.你得给他一个交代!!!否则,难脱天理王法.

发表于 2008-10-20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虽我还是一个连男朋友都没有的女孩

也许有很多关于爱情 婚姻方面的事我还不是很能理解

但我觉得你的作法太荒唐太无知了

你这样做不仅是熟读了美好浪漫的爱情

更是伤害了许多无辜的人

特别是你的老公和孩子

你现在要做的不是要找关系使自己怎样免去牢狱之灾

而是怎样去尽可能的弥补你的过错

人做错事就的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发表于 2008-10-27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非是楼主很傻很天真

而是我等太傻太天真

有人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我等就一相情愿地以为公平、道义、伦理自在人心

人人都当遵守  个个皆是如此

而实际上呢?

错综复杂的法、理、情 摆脱不了“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

 

一句时髦话:拿什么拯救你 XXXXX

 

PS:梦然MM好样的!

发表于 2008-10-31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爱就爱了 反观 何为爱? 那不过只是欲望的借口..真正的爱 是.是理解 是包容.更是责任...不能说你很自私.只能说你很自我...

发表于 2008-11-6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你太可耻了,你根本就不知什么是爱,怎样才算爱着/你得对你所做的一切负责吧.[em46][em46][em46][em46][em46][em46][em46]

发表于 2008-11-8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错了就错了.欠别个的始终要还撒.何必逃避呢?

发表于 2008-11-13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自作孽不可活啊

发表于 2009-2-27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把男人当成傻瓜还是玩物?再拿爱情作幌子来为自己的不忠不贞和不负责开脱罪名。不过你还算比较耿直,被老公一发现知道不能在单位待就离开了,要是我是你老公,只要你同意和我离婚那我就谢谢你了。[em01]

发表于 2009-2-27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

  欠的是要还的,不知道你记不记得?

发表于 2009-2-28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很傻很天真,作为一个成年人,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用你真诚的忏悔告别过去吧!浪子回头金不换,相信此时亡羊补牢,未为晚也.好好珍惜你身边的每一个人!

发表于 2009-2-28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猪还是SB一个。PS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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