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都来巴中务工人员,居住后河桥东方鑫村,大家都知道,东方鑫村没有停车场,只能停在路边,2014年6月10日晚11时我回家,没有地方停车,为避免阻碍交通,我停在东方鑫村旁边小区门口(人行道上花台边,不影响任何交通,且多次看见川Y牌照停车无罚单)2014年6月11日我8:40下楼开车,我们的交警在贴罚单,我有幸被贴,罚单时间为2014年6月11日九点,我拍照留恋,有几个问题想请交管部门回答: 1:交警贴罚单时间被穿越,提前贴罚单,我可否上述?
2:交管部门是否真在走群众路线,为我们考虑停车问题?只晓得罚款,这叫不作为,因为政府及开发商的问题造成的停车难问题,你们只会罚款?而不帮助我们解决?这是群众路线?????
我就以上问题同现场交警同志解释,他告知:不管你停车难问题,他们管不了,都理解,但是贴都贴了,最多不扣分,但是要罚款,请问,交法今年的违停只罚款50元,不扣分,你们为啥地方交警要出台扣分政策?巴中的地方法规比国家法规还大??????
为啥川Y你不管,明明前面的车也在停,你不贴,就贴我们外地车?我是亲眼看见你们在等人家下楼来开车走,比我还晚,是有内幕?
这就是群众路线教育,贴近群众的做法,巴中交警,请给我一个回答!!!!!
我电话是18508270133,希望你们真的能走群众路线,给我一个解释,谢谢!!!!
如无回复,我会继续向上级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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