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交警队领导:
我本月11日下午3点左右在武装部办事,临时将车停在公路边。我知道停的不是收费的车位,心想马上就要出来,也就跑步去办事了。没有几分钟,我在窗子里看见一个交警在拍照,我就立马跑过去告诉他说我马上开走,这时我看见他把我这个车的违停通知书也快填好了,速度好快呀!我就给他说些好话,他就说那就马上开走!转身就去拍照我前面那个车车,我的违停通知书也就没有扯下来贴在我车上。奇怪的是今天中午我收到短信通知说我11日下午3点左右在新华街乱停乱放。
尊敬的领导,我就想不明白了,不是50块钱的事情,我乱停确实不对,但是平昌的街道你也知道,我就那么一哈儿,况且你警员(一个人)来拍照填单时我本人已经在现场,你说让我马上开走我也立马开走了,违停单在我解释后你也默认了没有扯下来贴在我车上,为什么现在要这么做呢?我忘记记住那个警察的番号了,也不知道是正式的还是协警,也不知道一个人有法这样上路开展执法工作吗?
致以革命的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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