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11月16日讯(记者 侯青伶 实习生 罗玥)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要求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加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应用,加强查阅场所建设,建立政策解读机制。 同时,建立四川省重大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该制度由省政府新闻办牵头,省直相关部门参加,负责制定重大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和传播方案,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各地、各部门也要建立健全重大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和舆情处置联动机制。 2014年内开通政务微信公众账号 各地、各部门应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开展互动交流、提供在线服务。市(州)、省政府部门应于2013年内开通政务微博,2014年内开通政务微信公众账号。县(市、区)政府要创造条件积极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公众账号。政务微博、微信要加强与政府网站联动,互为补充,形成合力。 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时限 规范性文件一般应在纸质公文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事关民生的重要政务活动信息一般应在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上网公开。 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 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利用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组织记者采访、答记者问、网上新闻发布、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 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每年应出席一次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或相关负责人应根据重要会议内容、政府的重点工作、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引导舆论的需要等,及时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同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加发布频次,原则上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 各市(州)政府要建立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依托新闻发布平台和新媒体发布重要信息的制度,并指导本级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加强新闻发布工作。 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各级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要按照国家规定,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并在显著位置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标识,配备相应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政府公报等出版物。 适时开展手机互联网查询业务,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建立政策解读机制 重要政策出台,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及时组织相关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和评论员队伍进行准确解读,介绍政策出台背景、重要性和必要性,解读重要内容和主要措施;重大政策出台后,要结合落实情况,积极解读政策带来的变化和影响,加强解疑释惑,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