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务: 2015年,绵阳市住建局出台《绵阳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契税财政补贴实施办法》(绵建局发〔2015〕139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9月25日-2016年6月30日止,购房者购买绵阳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并在2019年6月30日前缴纳契税后,可享受50%契税补贴。购房者超过2019年6月30日未缴纳契税或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然而在实际实施过程中,绵阳市大多房企因各种原因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为购房者提供购房发票,致使购房者无法缴纳契税及办理房产证,契税补贴就更是无从谈起。 2019年7月18日,绵阳市住建委出台《关于延长兑付购房补贴期限的通知》(绵住建委函〔2019〕462号),文件指出:因优惠政策兑付期届满,但由于多种原因导致实际兑付比例较低,为保证政府惠民政策落实,相关惠民政策依次顺延三年。 该项利民政策的出台,绵阳市人民拍手称赞、奔走相告,各大媒体也头版头条争相报道。然而在申领过程中,却出现巨大困难。因延长兑付购房补贴期限的通知中规定“契税补贴政策申领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申领”二字就将众多渴望契税补贴的群众拒之门外。 相关经办人员解释:《关于延长兑付购房补贴期限的通知》文件中规定,申领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但购房者还是必须在2019年6月30日前缴纳契税,才可享受补贴。问其该项政策出台的意义,解释:可能主要为解决已缴纳契税但忘了及时来申领的群众。 本人不禁想问,政策的出台应该是解决想申请补贴但因其他客观原因等不可抗力导致不能申请的人员,而不是为能及时申请补贴因主观原因未申请的人员。若大多数群众能在2019年6月30前缴纳契税,该项补贴政策何必又要延长三年,这不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 住建委制定政策者,居庙堂之高而不知群众忧,在拟定政策时上不知国情,下不晓民意,以“申领”二字跟普通老百姓玩文字游戏,愚弄群众。 望市委、市政府以实际出发,解决广大购房者所急所需,真真正正保证惠民政策落实落地。
2019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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