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size=13.3333px]㈡晱滄”网友:
你于2019年8月26日“麻辣社区”论坛发帖“关于南充市顺庆区锦上花苑小区产权登记问题”已收悉,现将答复结果告知如下: 经查,2009年11月20日,营山县城乡建设综合开发公司通过公开竞拍取得位于市政府新区环都大道南侧规划八路东侧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9万元/亩,面积21.78亩,用途为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出让金总价款4552.02万元。开发楼盘名称为“锦上花苑”。由于该公司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缴纳土地出让金,因此产生了违约金。根据相关规定,该公司应缴清违约金后,才能按程序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该小区购房业主方可持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或办证通知书、房地产登记信息表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南充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该公司因对支付违约金有异议,一直未缴纳违约金,也未到南充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首次登记。 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积极推动此遗留问题的解决,多次与该公司沟通,讲明法律政策,要求其尽快交清相关费用。我局已将处理建议意见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研究后及时给购房户办证,维护购房户合法权益和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你生活愉快! 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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