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你好,就反映“邻水县鼎屏镇滨南路146号4单元11楼住户非法改造房屋,侵占的过道、走廊这些公摊面积并未拆除,导致10楼1号住户家严重漏水,多次协调无果,希望得到解决”的问题进行了查处,现将查处的情况回复如下:
一、查明的情况
(一)反映问题位于邻水县鼎屏镇滨南路146号4单元11楼1号、2号(11楼系顶楼)房屋内平台处,该处1号为林某所有,2号为林某前妻所有。林小川于2014年2月7日办理《土地证》(邻鼎国用(2014)第7**号)。
(二)2013年,县双违整治时对该处楼顶违建进行拆除,降棚。
(三)2019年6月11日,我局我局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前往该处,发现上11梯间处安装有一扇防盗门,11楼1号当事人电话称在外地。
(四)2019年6月13日,我局我局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联合和平桥社区钟书记,邱主任,网格员一同前往该处楼顶,其楼顶共有2套房屋,入户11楼1号房屋发现1、2号房屋内平台无违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处置意见
您反映的侵占过道和走廊这些公摊面积并未拆除一事,与我局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和鼎屏镇和平桥社区工作人员一同现场勘查情况不符,并未发现违建建筑物(构筑物)。由于林某现在服刑,现已告知林某前妻张某将楼梯间防盗门打开,便于通行。至于您反映漏水一事,建议由社区进行协调处理。
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附:联合和平桥社区工作人员上楼勘查情况及楼顶情况、消防通道上安装的防盗门现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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