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2376|评论: 58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广安市犬只管理办法》修改意见的通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5-11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征求意见稿意见:
对具体条款修改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加入建议,现把建议汇总,请征求部门作参考和归纳,形成条文。
1.建立积分制,如驾照12分,针对不同的行为扣不同的分,对于违规外出遛狗,扣完则取消养狗和遛狗的权利;
2.犬只出门,必须佩带狗牌,戴口罩、遛狗绳铨,否则视为违规遛狗行为,扣分、罚款,甚至暂扣;
3.遛狗者必须携带《养犬登记证》和免疫证,若遛狗未携带养犬登记证和免疫证,视为流浪狗,依照流浪狗处理或加大扣分和罚款力度;
4.出现惊吓或伤人事件,必须暂扣或人道主义处理;
5.对民众随手拍的违规遛狗、养狗行为,只要证据确凿,进行扣分、罚款。情节严重的拘役等,但一事只罚一次;
6.对违规违法养狗、遛狗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7.城市管理部门在公共场合执法时,遇见违规外出遛狗(如不佩戴狗牌、不栓遛狗绳等),必须主动查处,并随机抽查犬养登记证和免疫证携带情况,否则视为不作为;
8.养犬登记系统开放,供市民查询和举报;
9.加大对伤人犬只所有者或管理者的惩罚力度,重点是人的处罚。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