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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政协广安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民主评议市住建局工作的公告[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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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更好履行政协民主监督职能,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要求,按照《政协广安市委员会民主评议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市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并报市委同意,2018年6月至10月底,拟对市住建局工作开展民主评议,以促进机关和工作人员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动部门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方式:

广安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638099)

电话:0826—2392689

邮箱:1178972535@qq.com

传真:0826—2392389

政协广安市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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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广安市住建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8月23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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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3 12: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网友:
感谢你们对住建工作的关心、支持。近期,各位网友反映广安房地产领域的一些突出问题,我局高度关注,对涉及的违规销售、产权办理、质量投诉、烂尾楼等问题,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全面摸排,拟定方案,分类处置,相关工作正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依法依规进行处置之中。
截止目前,对广安区住建局等3个建设主管部门发出集中整改交办书,约谈房地产开发项目及属地住建部门负责人20余人次,先后暂停网签备案房产项目10个,移交市执法局调查处理房地产开发项目9个,依法调查了通过自媒体、微信圈散布房产虚假信息人员1人。通过建立完善“广安市房地产市场交易平台”微信公众号,主动发布宣传了购买新建商品房风险提示、新房信息、项目活动、房地产政策、房地产市场动态,通过“个人中心”提供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业务查询、进度跟踪等服务,全力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同时,我们已经提请市政府研究出台《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成立广安市房地产市场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能职责,规范约束房产企业和中介机构的各种行为。
为向广大群众提供便捷服务,我市住建系统开通了便民服务热线,市民可以建言献策、咨询投诉。同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一楼信访接待处设有接待咨询窗口,接待来访群众。欢迎广大市民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宝贵建议。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2333223
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2222986
广安经开区规划建设局电话:2509093
广安枣山园区规划建设局电话:2672326
广安协兴园区规划建设局电话:299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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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住建局的工作还用评?看看广安哪个楼盘没问题,哪个楼盘不闹
发表于 2018-8-1 18: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nhs

发表于 2018-8-1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作为,差
发表于 2018-8-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差评

发表于 2018-8-1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市住建局的工作——差评!
发表于 2018-8-1 20: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住建局已明显涉嫌的失职渎职犯罪

涉案金额天量
国家损失巨大
群众苦不堪言
信访的发源地

先学习法律:
《建筑法》第61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以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近些年广安新建立了这么多小区,普遍是开发商强制交房后才验收(同时普遍都有小区居民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而上访),还有些小区交房几年后还没有验收或没有验收合格,小区隐患多,办不到产权证,群众怨声载道,不断到处上访……广安地方政府维稳成本陡增,大家可以查查房地产相关的信访占总信访的比例有多高?

至少我暂时还没有听说广安那个小区是综合验收合格后才交房的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就强制交付使用的,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大家算算账了。整个合同价款是不是天量?
合同价款一户平均算60万元,一个小点的小区几百户人,大小区几千户人。广安这些年新建多少个小区,或者说广安这些年新建房屋多少套,另外还有那么多高价的商业铺面。
大家算算这个涉案金额是多少个亿。
广安很多开发商建第一个小区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就强制交房。第二个、三个……又非法交房,这样屡屡违法、造成信访不断的开发商是不是该顶格按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四罚款?
总金额的4%,大家算算罚款是否达到十亿级?按照相关规定,这十亿级的罚款上缴国库,但是住建局有法不依、失职渎职,基本上就没有处罚。国家就损失了这笔巨额资金。

因非法交房对小区居民造成的损失住建局是不是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开发商赔偿居民损失?
对开发商非法交房不制止、不处罚,视而不见,给广大居民普遍造成了损失也不采取措施赔偿,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也不到小区来普法,害怕居民知道法律太多?

“虎兕出于柙,是谁之过与?”开发商固然有责,但作为监管者更是该负主要责任,如果尽职履责、有法必依,结果又会如何?

仅非法交房这一项,广大群众就会用脚来投票都懒得投

可看看网友搜集的广安部分房地产违法乱像
广安问题楼盘频出,广大购房者的权益何时才能有保障
https://www.mala.cn/thread-15272785-1-1.html





发表于 2018-8-1 20: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差评

发表于 2018-8-1 20: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差评

发表于 2018-8-1 20: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住建局,差评,广安哪栋房子没质量问题,住建局领导干部应该反省了

发表于 2018-8-1 21: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8-1 21: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差评,原因是住建局没有对房产开发,买卖等做好应有的监督,甚至……
所以必须差评!
建议审查何处楼盘在开发,买卖中是否存在严重违法行为。
我只说严重那种

发表于 2018-8-1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住建局作为政府主管部门,没有认真履职尽责,使广安的房地产市场混乱不堪,建设质量不高,这都与住建局不作为有直接的关系,所以,必须差评!

发表于 2018-8-1 22: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还用得着评?广安房子哪个楼盘没问题

发表于 2018-8-1 22: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国家主席说的,坚决遏制房价上涨!开发商的任意乱涨价,楼盘的质量问题等。
  “推动部门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这为地方的经济服务是指为地方政府财政经济还是为地方民众经济?
如若以地方政府财政经济收入服务,那就是你们每拍次地出售就增加几百元一平米,也就是造成了开发商可以恶意把房价加高几百一平米甚至加高地价的增加价的翻倍卖与当地百姓,那就是明显的坑害了当地民众的利益。
更何况广安也是刚刚才脱贫的市县,确实经不起折腾!
    广安如若外来的人员多,你们涨地价涨房价,那又另当别论;原因很简单,外来人员多,那就是经济活跃,有钱人就多。当地百姓就可以不买,任由他们嗨,当地老百姓还可以就业,可以多收入。
    无外来人员,广安的房子就是卖给当地民众,当地人又无法就地就业,房价又涨,靠外出打工度日,全家老小都靠那年轻两夫妻在外省拼命挣几个钱,房价一年涨一次两次,人家要多苦10年,10几年,这样是不是叫人家返贫了呢?这样的涨价卖与当地农民于心何忍。有钱人哪个不是早把房子买起了的,没买的其实都是些经济来源差的,收入慢的才晚买,年年的涨价确实坑苦了需房的当地百姓,炒房人多套房的吧望不得涨,越涨的高他越叫的欢。对当地普通百姓怎样交代。这点应该反省的了!
     地价可以不要涨价卖出,房价责令他们会归5.18前的价卖起走。还是要让老百姓有点活路,有点奔波奋斗精神嘛。
     比如就扶贫来说,政府是好样的!但是这开发商的哄抬房价加在一起,让我们百姓怎样想。我们会这样说,你们先给我两颗糖吃,随后,你们其中的人又来甩我两巴掌,叫人情何以堪!
      我就不加差评了。

发表于 2018-8-1 22: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给房子补贴,还必须18年网签,19年必须有证,怎么不是以备案为准,这么短时间,那证这么快,能办下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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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 23: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8-2 07: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说这次政协会对住建局评议为合格吗?

如果住建局的工作都评议为合格的话,政协就有点邪了,这个评议就是走走过场,忽悠人,政协自己就没有尽职履责,该发现的问题线索没有发现或视而不见。

发表于 2018-8-2 09: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各级人大,政协在履职上严重缺失!

发表于 2018-8-2 09: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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