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书记在这篇《把讲政治贯穿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全过程》中明确提到“构建起涵盖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管审理全流程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执纪执法能力。”
① 我这两个造成四川司法系统塌方式腐败的案子虽然经过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排了两位著名律师进行了半年的专门接访审查,但都沒有找到任何一条在法律上站得住脚的理由来让我息诉服判;
②又经过锦江区法院为此专门成立的新合议庭九个月的专门审理,但也沒有在我这两个案子中找出任何一条在法律上站得住脚的理由;
③新合议庭称2017年10月底审理结果即按程序上报锦江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审核,但锦江区法院却拖到今年一月底却称审理结果未经过锦江区法院审委会审核,已上报成都市中院去了;
④在锦江区法院称审理结果已上报成都市中院后的这三个月时间里,我找锦江区法院,但锦江区法院只说上交到中院去了,却不说交给哪个人了;
⑤而我找成都市中院,却找不到任何一个负责人,即使在档案室查到收取我邮寄材料和光盘的黄淑婷法官,但打电话无人接听,向信访接待人员多次反映过,向郭院长也多次书面反映过.但仍无回音;
⑥而且这种去年10月底就审理完毕的案子竟拖到今年五月份,共七个月了仍无任何回音,这于情于理于法都是说不过去的!
而以上这种情况正是彭书记所说的“构建起涵盖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管审理全流程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执纪执法能力”之中的“案管审理全流程的制度体系”出现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