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单位元旦放6天假,她昏昏的睡了5天后,决定最后一天去做头发。
做为现代新好男人的榜样,我决定再次陪老婆去理发店做头发。
老婆的头发是天生叛逆型,如果不是用强有力的药水及高达几百度的电夹,按在那里强迫使之产生化学反应的话,我每天晚上都怀疑,我是同一头刺猬在睡觉。所以,老婆每年一次的做直发,我还是乐意陪同。原因很简单:一、老婆觉得我爱她,这么长时间都会陪着做;二、头发顺了,就不是刺猬了!
老婆说她一个朋友的老公,在小区旁边一家理发店做发型师,可以帮她弄好一点。于是,老婆直奔这家理发店,故事就从这里拉开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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