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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内平民

内江交警二大队警官孙楷鉴违法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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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9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怕什么,又不求什么,老五太猖狂只会激起反抗,跟主子找麻烦

发表于 2014-4-9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是执法机构,知法而枉法,例子太多了,百姓深受其苦,小交警胆敢如此放肆说明什么?监管缺失。内江交警机关该反思反思。

发表于 2014-4-10 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特勤中队某个民警孙才31岁,大队中队哥们管事的在保他,牵瓜滕要动,可能有利益噻:lol

发表于 2014-4-10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这么久没得相关部门回应,是不是老百姓的话真是放屁。高层在内江,楼主不妨试试。
SOE

发表于 2014-4-10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能说有时候你看到的听到的不一定是真的,你们可以百度一下孙楷鉴的名字,看看有关他的新闻,耐心等真相大白的一天,而不是在这发表一些与自己无关痛痒的话。想想你说这句话得时候是否会伤到别人,也想想被你撞到的人,会不会痛?会不会因为这场事故而留下不可磨灭的伤痕?不管是身上还是心理,每次他看到因为车祸而留下的疤痕时会想些什么?你也许一段时间就忘了,可是因为那些伤痕会陪伴他一辈子,所以我想他一生都不会忘记那场灾难,钱财是身外物,如果是我撞到别人,我一定会负责到底,而不是想怎样让自己的责任减少,多站在别人的角度去想想,如果你是对方你会怎么样,如果孙真的如你所说,你有足够的证据那么你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而不是利用舆论博取同情引起注意,你自己也在说你想将事故公了,那么也是相信法律,在今天的社会也许是有很多不公平的地方,但是只求做到无愧于心。你就是赢家,相反,你一定不会赢。你一直在说你有录音,可是却没有拿出来公布,这,又说明了什么呢?与其在这浪费时间,不如好好想想,你究竟该怎么解决你犯的错,人生的污点会陪着那个错的人一辈子,当然,前提是如果他有点良心

发表于 2014-4-11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不能否认交警部门在群众特别是司机朋友中的形象太差的事实吧。大盖帽,两头翘,你懂的。

 楼主| 发表于 2014-4-11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尊 发表于 2014-4-9 21: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任何事情要以事实为依据,撞了人逃逸的话,就应该被行政拘留或者刑事拘留,恶意诋毁他人名誉,侵犯他人名誉 ...

我如果是说假话,那就是造谣中伤,作为执法的公安交警会饶过我吗?我现在一切好好的,本身就能证明。

 楼主| 发表于 2014-4-11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SOE 发表于 2014-4-10 19: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只能说有时候你看到的听到的不一定是真的,你们可以百度一下孙楷鉴的名字,看看有关他的新闻,耐心等真相 ...

     你说“你一直在说你有录音,可是却没有拿出来公布,这,又说明了什么呢?”,我在本论坛说了我有录音没有?你再仔细看看,没有吧。你是从我在“汉安堂”发的帖子中看到的吧,并且我没有“一直说”有录音,我只在痛斥交警队编造谎言时说了“4月2日内江交警二大队通知我去了解情况,去后他们并不问有关情况,而是问我有什么要求。我把孙楷鉴警官违法办案的部分录音给了他们。在孙警官违法办案的事实面前,交警二大队还是违背事实如此回复,是我没有料到的。在这里,我不得不说:内江交警太黑暗了。在铁的事实面前都说瞎话,我可以想象交警可能办了多少冤假错案”,看到没有,这中间我提到了我有录音。到现在为止,除了本次,我仅止一次提到我有录音。你在“汉安堂”看了,为什么又跑到内江麻辣社区来注册一个ID这样说,你的目的是什么?我想你是为了攻击我,为了误导网民吧。你的身份是什么,可以猜到吧。
     你太小看今天的网民了,他们很清楚现在的社会状况。无权又无钱的老百姓要维权,其难度有多大,那些曾经维过权的人最清楚。有权有势的人可以把白的说成黑的,也可以把黑的说成白的;但老百姓不行,老百姓如果乱说,那就是造谣,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的。


本帖最后由 内平民 于 2014-4-11 20:09 编辑

发表于 2014-4-11 23: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为内江门户网站麻辣出来个人澄清一下。交警本人及交警二都不上网的吗

发表于 2014-4-11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内江双安驾校牛得很,是交警队驾照考试基地,听说交警队有股份,是不是哟
SOE

发表于 2014-4-12 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内平民 发表于 2014-4-11 18: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说“你一直在说你有录音,可是却没有拿出来公布,这,又说明了什么呢?”,我在本论坛说了我有录音 ...

啧啧,真会瞎掰,那你说说看我的身份是什么,猜对有奖额,我只能说虽然我和他没有太多接触,但是我了解的他不是会那样的人,不能因为一些人就否定别人的付出吧,交警里也有好的啊,想想看如果路上没有交警指挥,你们下班还会那么顺利安全么?而且那些司机为什么讨厌交警呢?如果自己不做违规的事,我相信警民合作还是会很愉快的吧,而且公务员的工资并不是很高,交警也被称为马路吸尘器,那么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人去做这个工作呢?我觉得你与其在这浪费时间回帖不如去医院看看你撞到的那个小孩,去问问他痛不痛?问问他恨不恨你?还有,我的ID是才注册的,因为我一般不会玩这种BBS,而且孙警官还给你省了一千块哎,我记得我一朋友也是摩托车没办证出了车祸,是次责,取车的时候被罚款了一千,其实我特想问你,你这么在意是因为什么?钱?人格?抱歉哈,我实在看不出来一个肇事者,也就是你,说了这么说话,却没有对受伤者的一点点抱歉的意思,一直在强调你的人身受到侵犯,交警办案程序有问题,这样自私的人,很抱歉,我真的是没有看出来你的人格在哪里,你为师之道在哪里,你该庆幸那小孩命大,你运气好,能用钱解决,过去的事就这样过去了不好么?一直纠结让自己也过得不开心,几天没好好休息过了吧,何必。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是可以上诉的,交警对那边好像就有个法庭吧,把电脑关掉去那吧,网络只是消遣的工具,帮不了你任何
SOE

发表于 2014-4-12 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空有云99 发表于 2014-4-11 09: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上不能否认交警部门在群众特别是司机朋友中的形象太差的事实吧。大盖帽,两头翘,你懂的。

妹纸,给你科普一下,你说的是女交警的帽子
SOE

发表于 2014-4-12 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内平民 发表于 2014-4-11 18: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说“你一直在说你有录音,可是却没有拿出来公布,这,又说明了什么呢?”,我在本论坛说了我有录音 ...

我不仅看到你另一个帖子,还看到市委书记给你的回信,另外,你脾气最近得改改了,看到你后面回复都是用的红颜色的字体,这是有心理疾病的倾向,具体说吧, 红色是非常受欢迎的一种颜色,而且在这点上没有男女之分。性格外向的人大多喜欢红色。喜欢红色的人活泼好动,行动力强,运动神经还很发达,不过行动前不愿深入思考。喜欢红色的人情绪起伏比较大(尤其在男女问题上),一旦发起火来,后果不堪设想。他们的行动总是先于思考,说话也是口无遮拦的。
 此外,喜欢红色的人大多卤莽、热情、而且极富正义感。他们还很健谈,说起话来经常手舞足蹈的。喜欢红色的人富有魅力,但也有任性的一面,有时还很无礼。再者,当人们渴望爱情时,也会倾向于喜欢红色。
     还有的人虽然心里喜欢红色,但却不太敢穿红色的衣服或戴红色的饰物。这部分人对红色的热情还没有达到一定的程度,但也是喜欢红色的预备军。红色太醒目,也许这些人并不想太引人注意。他们往往比较理性,但又渴望具有行动力,因而会喜欢上红色。这类人一旦感受到红色的魅力,就会一发而不可收拾。他们会突然全身上下都穿红色,连嘴唇都涂上了鲜艳的红色。
喜欢红色(隐藏的性格)
喜欢红色的人是属於精力旺盛的行动派。不管花多少力气或代价也要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以及欲望。你充满精神的态度,会感染你周围的朋友。但由於缺乏耐性,常常稍微不顺自己的意,就会生气。不过天生乐观的你并不会因为挫折而闷闷不乐,而总是想办法当场解决。对於阻挡自己幸福的人,则怀有很深的敌意。一旦有事情发生,你总是先怪罪别人,这点对你相当不利。如果对别人能够以更宽大的心对待,相信你的人气会更旺。额,字太多,ctrl+c ctrl+v了一下,你自己看看吧,不用回了,也不用跟我较劲,没意义也没意思,猜我是谁也不必了,你一辈子也不可能猜到的,我不怎么喜欢红色,想说的也都说了,BBS还是留给你们那一代的人去玩吧





 楼主| 发表于 2014-4-12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SOE 发表于 2014-4-12 00: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啧啧,真会瞎掰,那你说说看我的身份是什么,猜对有奖额,我只能说虽然我和他没有太多接触,但是我了解的 ...

    请问该讲事实呢,还是讲推理?你根本不讲事实,你是在乱推理。我举报的是孙楷鉴警官违法办案,到底是不是事实?我乱说没有?你避实就虚,说你“了解的他不是会那样的人”,你的推理能不能代替事实?然后你就说路上指挥交通的交警的好处,你这不是偷换概念吗?你叫我猜你的身份,并说“猜对有奖额”,我想我不必猜了吧,还是让其他网民猜吧。
    你对孙楷鉴警官采用的是无罪推理。你对我也是采用的推理,而不是讲事实。但你对我采用的却是有罪推理。事故的过程你知道吗?你如果说你不知道,那你为什么要对我进行有罪推理呢?你为什么不把我向好的方面想呢?你如果说你知道,那你在这里这样说你就是故意乱说,因为我给孙警官说过事故过程。事故过程不光我本人清楚,事故另一方受伤的12岁小朋友也清楚,当时还有内江职院的三个学生也可以证明。出事故二十多分钟后,现场围了一群人。我当着大家问受伤的小朋友:小朋友,我的车停稳了,是你跑过来的哈?小朋友点头认可了。最初看到事故过程的大学生说,我没有责任,是小朋友自己跑过来撞倒的。本来事故过程我并不想说,因为我这里是在举报内江交警二大队孙警官违法办案,牵涉其他的事没有必要说,说了反而有为自己狡辩的嫌疑。但既然交警队的马甲一再以此来诋毁我,我只好说几句。至于我说得真不真,当时在场有些人听见了。


 楼主| 发表于 2014-4-12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SOE 发表于 2014-4-12 00: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妹纸,给你科普一下,你说的是女交警的帽子

你对交警帽子的式样很清楚,当然可以向大多数不懂的民众科普一下。你曾说孙楷鉴警官“我了解的他不是会那样的人”,说明你对违法办案的孙楷鉴警官熟悉。从你发言的几个帖子来看,你是什么人应该不难推测。


 楼主| 发表于 2014-4-12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SOE 发表于 2014-4-12 00: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不仅看到你另一个帖子,还看到市委书记给你的回信,另外,你脾气最近得改改了,看到你后面回复都是用的 ...

是市委书记的回信呢,还是你们交警二大队以内江市交警支队的名义发的回信?你既然看到了回信,那我发给市长信箱中给书记的举报信你也一定看到了。就当你只信交警队的回复,不信我这个普通百姓的举报信。但我这个举报信中也没有说我有录音呀。你前面质问我“你一直在说你有录音,可是却没有拿出来公布,这,又说明了什么呢?”,看到没有,你说我“一直说”。我在市长信箱里也没有说吧。我并没有因为我有录音在网上炫耀。我非常清楚,现在这个社会再有理,都斗不过有权有势的政府。你们交警队为什么到现在为止没能把我怎么样,是因为我给你们交警二大队提供了孙警官3月20日违法办案的录音。光就这个录音就足以证明孙楷鉴警官严重违法办案。我如果没有你们交警队违法办案的铁证,即使我在网上说的是事实,你们很可能都会以造谣污蔑等罪名法办我。我为什么从坏的方面想你们呢?因为你们交警队“一直”在颠倒黑白,你们让我怎么从好的方面想你们?


 楼主| 发表于 2014-4-12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SOE 发表于 2014-4-12 00: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不仅看到你另一个帖子,还看到市委书记给你的回信,另外,你脾气最近得改改了,看到你后面回复都是用的 ...

    你说“你脾气最近得改改了,看到你后面回复都是用的红颜色的字体,这是有心理疾病的倾向”,然后你又长篇大论对红色进行解析,不外乎说明红色包含有什么不好的。喜欢红色的人多得很,难道他们都“有心理疾病的倾向”?中国共产党和政府都是喜欢用红头文件,你敢说它们“有心理疾病”?你们这种人只敢欺负平头老百姓,借你十个胆子你都不敢说政府“有心理疾病”。你以八卦来攻击我,不是心理有疾病,而是品德有问题。

        别人怎么样我不清楚,我发红色字体,就是觉得它醒目,易引起人们的注意。


发表于 2014-4-13 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哥哥听我劝说吧!还是算了吧,钱都出了,再说没有意思的!

发表于 2014-4-13 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内江的两轮都开得比较野就是了
还是注意安全,撞到别个脱不到手,被别个撞到自己和家人也恼火

 楼主| 发表于 2014-4-13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内江交警二大队警官孙楷鉴违法办案

一、没有出具交通事故处理结果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我2月24日出了交通事故,当天报案,当天交警二大队的人到了现场取证。3月13日前,我和伤者的家属6次(6天)到交警二大队找交警解决,其中5次找到了主办本案的孙楷鉴警官,伤者家属还单独找过警官。从2月24日我报案到3月20日交警胁迫我调解答应对方要求,共二十多天,交警没有出具事故处理结果。孙警官也没有说过为什么不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过程并不复杂,我当天报案时简单的写了事故的经过,其中写了几个证人的名字,当天交警到现场取了证,我改变车道的痕迹和刹车的痕迹照了出来,我摩托车倒下漏的油也照出来了。我三次要求孙警官调查证人孙警官都没有调查。孙警官也从来没有说过要检验鉴定等之类的话。孙警官为什么不出具处理结果,我不能妄加猜测,但我敢肯定它不合法。在我同伤者家属去找孙警官时,我曾两次对孙警官说,请他主持公道,不要支持无理取闹。3月20日晚我被关在交警队,之后我被迫答应对方的条件,我当时说:这次还是胡搅蛮缠的胜利了。孙警官不按规定出具事故处理结果,不光是我不服,对方也不是十分满意。如3月20日当晚,对方当着孙警官说:别人就是一点擦伤就要1万元,而他却另外只要求我出这么多点,对方还说自己非常善良,没有要求我出几万元。孙警官故意不出事故处理结果不光违法,还两头不讨好。


本帖最后由 内平民 于 2014-4-13 11:4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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