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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向广安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证人袁彪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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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1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我向广安区人民法院寄去了两份申请,一份是要求通知证人袁彪出庭作证;第二份是请求撤回广安法院的“延期审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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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1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原告不服被告(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一案,被告向法庭提交的证据中有4项系向证人袁彪收集的,它们是:
第一组证据中的:
袁彪《报案材料》(2012113日);
《袁彪询问笔录》(2012224日上午);
《袁彪询问笔录》(2012224日下午);
第二组证据中的:
《对袁彪询问笔录》(20121126日)。
原告对以上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均有异议。
根据贵院《举证通知书》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庭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
为查明案件事实,特申请贵院通知证人袁彪出庭作证,请于准许。
证人的基本情况:
袁彪,男,四十多岁,南充市人,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延安路×××号×幢×层×号。
联系方式:133×××××222
此致!
                   申请人:李友谋
                    2013818

 楼主| 发表于 2013-8-21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求撤回“延期审理通知书”的申请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原告不服被告行政处罚决定一案,今接贵院(2013)广安行初字第88号“延期审理通知书”,得知袁彪和杨蓓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得到贵院许可,并决定延期审理。对于贵院的决定,原告不服,其理由如下:
袁彪没有举报原告:
在被告证据资料第二组《对袁彪询问笔录》中,袁彪称:“2月份的时候,又有一个网名叫“12345678996898”的网上发表这篇帖子内容和113号蓬安论坛发表的那一篇一样,帖子内容完全是杜撰的,”。上述笔录反证了袁彪早在20122月份就知道了原告“转贴”的事实,但在被告的证据资料中,没有袁彪举报原告的证据。而在另外相似案件中,袁彪针对转帖的“莽娃儿”,就向顺庆区公安分局报了案。(见被告第一组证据第7项,袁彪于2012224日上午笔录)。
袁彪113日虽然向南充市公安局有“报案资料”,但该报案不是针对原告的报案,而是对不特定的“原帖”发贴人的报案,也不是向有管辖权的被告报的案。且袁彪报案时,原告并未在网上发帖。
杨蓓没有举报原告:
杨蓓早在2012215日就知道网上有人转帖“偷情贴”,但是她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没有举报原告,也不认为原告对她进行了公然侮辱。所以本案与杨蓓无关,自然也无参加诉讼的权利。
参照民事诉讼“不告不理”原则、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告诉的才处理”的原则,被告在袁彪本人未提出申请的情况下,未尽注意义务,受理了不应当受理的案件,并介入调查,对原告施以处罚,属滥用职权。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7条规定,“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但是在被告的证据中,没有证据证明被告将处罚决定副本抄送给了“被侵害人”袁彪和杨蓓,足以证明案件的处理结果与袁彪和杨蓓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原告诉讼对象是被告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分局办案民警和单位负责人,诉讼标的是被告的具体的行政行为,与袁彪、杨蓓没有关系。因此,本案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情形。
据此,贵院允许袁彪杨蓓参加诉讼并决定延期审理,没有法定依据。
原告请求贵院撤回“延期审理通知书”。
此致!
                   申请人:李友谋
                    2013818

发表于 2013-8-21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维权:原告照办
依法立案:省高院已按法定程序指定,但延期的理由没搞明白
依法判决:期待结果。

发表于 2013-8-21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法院的延期审理通知书:
广安法院延期审理通知.jpg

发表于 2013-8-21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lol

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3-8-21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袁彪作为法律工作者,不会不清楚这意味着什么(不过可能不清楚)。

期待你以证人的身份出现在法庭。

发表于 2013-8-21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管谁输谁赢,只希望依事实为依据,依法律为准绳,作出公正判决,维护法律的尊严。:lol:lol

发表于 2013-8-21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娃是不是想让圆和波一起来个世纪审判?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3-8-21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可以通知公开发吗?

发表于 2013-8-21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13-8-21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云中浪子 发表于 2013-8-21 23: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娃是不是想让圆和波一起来个世纪审判?

波就是波,不懂就算了。

发表于 2013-8-21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纯路过~

发表于 2013-8-22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victory:

发表于 2013-8-22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后续

发表于 2013-8-22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何时开庭呢?依然遥遥无期吗????

发表于 2013-8-22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激情,继续围观!

发表于 2013-8-22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y广安法院延期是多少时间哦    鸡B点事用的着要这么长时间嘛

发表于 2013-8-22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想看看纪委到圆大头租房时拍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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