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看上一套房子,在新政出来前,也就是6月25号签了合同,打了网签,付了部分首付款(十几万),然后去公积金中心打缴存证明,上面显示能贷35万左右,于是决定贷款部分全部用公积金,其他借钱作为首付填补了,这样比商贷能节约不少利息,20年节约10W块。
现在7月了,准备递交材料上去进行审核,得知公积金变革,以缴费基数作为工资收入进行处理!我每个月自己缴纳138元,比例为6%,这样算下来,每月按2300缴纳的,公积金贷款要求月还款不高于收入的一半,那我每月只能贷最多1150????那我还能贷多少点儿啊??简直悲催极了。。。就几天时间,就差这么多???
现在很多单位都是按很低基数买的,但是月工资怎么可能才这点???为什么完全按照这基数作为收入,我男朋友月交500公积金,但是缴费基数只有1700.。。又要害得多少年轻人不能享受公积金优惠???二套房的有公积金可以作为首套房!!他们有钱,还可以享受优惠待遇,公平吗???解决刚需困难真是白扯。这些新政出来专门害刚需的吧!!一些GY一天吃饱了没事就研究新政策,对他们当然没影响了。。。。最后美其名曰简化了流程,提高了效率,实质是压榨我们这些为了房子没有生活,只求生生存的刚需年轻人!
我还在想,万一贷不下来,税收增加。。。。怎么办,我的首付款怎么办!太坑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