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我们乡中学的厨师,为教师做饭。到2009年为止工龄已经有37年了。从开始一直和学校签订的是长期固定合同。因为不是国家正式职工,是合同工。这么多年来从来从就没有按照国家所规定的用工合同来对待,待遇上和其他校的也不一样。虽然工作很卑微,但也兢兢业业工作了这么多年。一直到2009年,就被学校忽然解聘,要求退休,但是退休工资却没有。从2009年离开学校以来,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过多次,一直不能得到一个公正公平的处理,给省里也寄过上诉材料,给北京也寄过材料,但都是石沉大海,全部返回巴中市教育部门,可是教育部门却一直不予处理,没有回应。现在人也老了,辛苦了一辈子,把自己的一生都投入进去了,却落得这样的下场。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国家是否有什么规定,国家的劳动法管用吗?究竟上级主管部门会不会处理这个困扰我们全家这么多年的问题?我们只希望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能够得到一个公正公平的处理。
每次的上诉材料上一级政府主管部门收到都是转往巴中市,可是这有用吗?巴中市主管部门又不予处理!也许都是这样把皮球踢来踢去。每次都是满怀希望,可是都一个一个就这样破灭了。难道我就这样被他们推来推去度过余生吗? 求关注,求帮助:我已经快65岁了,为学校工作了37年。2009年却忽然被解聘要求退休(我是在1973年3月与学校签订的长期固定合同,该转正却没转正),却没有给一个说法,更没有退休工资。来来去去上访了几年,却始终得不到一个公正公平的处理。国家劳动法管用吗?难道我不在国家劳动法规定之内吗?不知道还可以坚持多久?其实要求很简单,只希望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劳动法能公正公平的处理,让我有一个顺利平安的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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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回复:和楼主通过电话以后,我们编辑也与巴州区教育局0827-5262828取得了联系。由于楼主的身份一直是临时工,所以享受不了退休的待遇。楼主工作过的学校,已经按照相关规定为其购买了社保医保,楼主每月有一定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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