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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司机致3人死未赔偿获轻判 事后审判长称因眼花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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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7 12:55 | |阅读模式
肇事司机致3人死未赔偿获轻判  事后审判长称因眼花判错

被撞得面目全非的车辆






刑事判决书漏洞百出



中广网三门峡4月17日消息(记者吴喆华 肖源)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人民法院判决一起造成三死两伤的交通肇事案件。在受害人家属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的情况下,陕县法院以“被告人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部分经济损失90余万元”为由,对肇事司机“从轻处罚”,判决有期徒刑两年。

被告人明明“没有赔偿”,法院如何认定“积极赔偿”?陕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水涛认为:是负责审理该案件民事部分的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出具了一份表述含糊的赔偿证明”,自己当时“眼睛花”,才将案件“判错了”。目前,陕县法院已决定启动法律审判监督程序,本案或将再审。

车祸致3人死亡 肇事司机被判2年徒刑

一场车祸,三条人命,三个家庭,瞬间垮塌。2011年9月16号,山西运城的张利强夫妇俩,开车送19岁的女儿去河南洛阳的一所大学报到,随行的还有张利强的两个小姨子。行至河南三门峡境内连霍高速观音堂路段时,一辆满载货物的重型半挂货车,从后面撞上张利强的现代轿车,碾压过去。坐在后排张利强的妻子、女儿、大姨子三人当场死亡,坐在前面的张利强和小姨子受伤昏迷。瞬间,阴阳两隔。

张利强:我当时撞昏死过去了,大概过了半个小时,感觉有人开车门,把我往下拉,让我走我不走,小姨还和我说话呢,后面怎么就不说话了。

事发地的三门峡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六大队,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明确了责任:“肇事司机杨新华未保持安全车速,未降低行驶速度,且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其违法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发三个月后的12月27号,陕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新华犯交通肇事罪,依法向陕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过合议庭审理,今年3月6号,陕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杨新华有期徒刑两年。”



……     ……



——以上全文见:http://news.qq.com/a/20120417/000893.htm?pgv_ref=aio2012&ptlang=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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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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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7 13:21 |
应该发我的跟帖啊!那才是我发此贴的意图!

发表于 2012-4-17 15:15 |
收了人家的钱,眼睛岂能不花。

发表于 2012-4-17 15:25 |
:L:L

 楼主| 发表于 2012-4-17 18:16 |
“因为眼花没看清证据文本,所以把案错判了。”坐在威严神圣法律审判殿堂身居法院大法官高位的审判长,竟然说出这样连三岁小孩也会说他是在撒谎的话来,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这样看来,我们中国要真正实行党中央早就提出的“依法治国”“以德治国”,还任重道远啊!

 楼主| 发表于 2012-4-17 18:21 |
麻辣论坛的管理员(绝不是指蚊和多嘴猫),总爱无缘无故删我们的帖,真不是好东东!抗议!

 楼主| 发表于 2012-4-17 18:24 |
文责自负,关你啥事?!

 楼主| 发表于 2012-4-17 18:26 |
我们又不会说反动话!就是你敢说我们也不答应!

 楼主| 发表于 2012-4-17 18:27 |
你就这么怕丢你的饭碗?那就最好不吃这碗饭好了!找点别的事做去!哼!!!

发表于 2012-4-17 19:07 |
眼是被钱钱晃花了的:dizzy:

 楼主| 发表于 2012-4-17 20:05 |
谢谢!我的跟帖终于给我发出来了!

发表于 2012-4-17 21:12 |
审判长遭和谐了:(

或者年龄太大了眼睛不好,该退休了。;P

发表于 2012-4-18 09:24 |
{:3_56:}审判长应到老人院养老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4-18 12:32 |
回复 多嘴猫 的帖子


凤凰涅槃人  8:11:52
【建言“麻辣西充论坛”管理员】

麻辣西充论坛越来越冷清了!——主要原因是:发帖太少,发的原创帖更少;即使发原创帖大多也只是三言两语,没有多少可读性,因而缺乏关注度;跟帖之人也少,即使跟帖话更少;因忌惮带上杂音噪音帽子,发帖都缺乏麻辣特点。

——论坛这样子,主要和版主和管理员很少来此积极发帖,来了也动不动就压帖不发和删帖,有很大关系。论坛虽然早就接连不断的发出公开招聘各分坛版主的公告,但应聘的人较少,大多数人都不愿意当这个既要受上头管制又不得不管制别人的版主,就是明证!


蚊  10:51:14
压帖不发和删帖是不存在的,删除的主要是广告帖子,管理权主要在社区,我们也积极鼓励网民发帖。

凤凰涅槃人  12:33:07
哦,那误会您了哈!


【转发者备注】以上是我和蚊版主在麻辣西充论坛QQ群里的对话。如果其他版主(应该是比西充论坛更高级别的管理员)都能象我们西充论坛这两位版主那样积极宽容地对待我们各位麻友,而不是动不动就删帖或屏蔽,论坛定会更兴旺发达的!

我们大家都知道,在社会主义中国说话做事,应该首先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其次才是“改革开放”,只有傻子疯子才会乱说违反党纪国法的话。但论坛管理员仅仅凭自己的主管思维而认为我们发的帖是合法的或非法的,动不动就给我们删除了或者屏蔽了,真是可恶之极!他们这种动不动就删帖的肆意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至少是违反职业道德的!

发帖人理应知道:文责自负。如果真有哪个打胡乱说的麻人(他们不能算是麻辣论坛真正的麻友),胆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乱发一些明显违法乱纪的话,论坛管理员和人版主完全应该把它立即删除或屏蔽。也可以不妨让它暂时发出来,相信大多数麻友有正确的识别能力,一定会口诛笔伐的;那时你们再删除或者干脆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不迟!象以前和现在这样,仅凭自己的好恶动不动就删帖,又不像猫蚊两位版主那样给我们多少说个理由,真的是太郁闷和气死人了!……

毛老爷子说: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我不大会说话,说的可能不大受听,但我的话虽然可能有点麻辣味,但内心却是充满善意的。

我爱越来越兴旺发达的麻辣论坛!也爱不再轻易删帖了的麻辣版主!


——以上内容系转发!原跟帖见:http://www.mala.cn/thread-441817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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