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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4559|评论: 57

对王剑波(莽娃)家属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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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1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和莽娃从没谋面,以前莽娃和我在网上多有意见不和,我亦多次被莽娃等人斥为“五毛”,听闻莽娃被拘,实事求是地说,我第一感觉是有点幸灾乐祸,谁让他动不动就说这个是“五毛',那个是“五毛”。但幸灾乐祸归幸灾乐祸,我决不会落井下石。

     对真相的追求和对自身权利的维护,也许是我们的共同点,如果莽娃的家属能见到莽娃,请向莽娃建议:

     一、按程序及时提出行政复议;(如果甘愿受罚,另当别论)

     二、在提出行政复议的同时,正式提出暂缓执行拘留的申请;(如果暂缓执行的申请被拒绝,要求给予书面回复,留待申诉)

     三、复议理由一定按法律疏理,切中要害。语气不必战战兢兢,亦不危言耸听。我个人建议最好从发帖的动机(是不是质疑删帖,有无故意侮辱他人的意思)及是否散布他人隐私(官员有无隐私)等角度提出复议理由。

     四、复议中一定要求作出处理的公安机关出示证实莽娃有故意侮辱他人的动机和官员的婚外性生活属于隐私的证据和法理依据。(即:被申请人举证)

     必须声明,提出上述建议不是基于帮助莽娃个人,亦不是把莽娃往火坑里推,而是基于追求真相和追求法制的真正健全。

      如果上述建议碰巧对莽娃有帮助,决不需要他感激,他出来后,继续对我口诛笔伐也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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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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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1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就事论事才客观

发表于 2012-3-11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理有据,完善法制

发表于 2012-3-11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头,“口诛笔伐”欢迎;“污言秽语”该禁。论坛就是要这样,这是辩论的地方,不该是泼妇骂街的地方,应该崇尚高尚和道德!

发表于 2012-3-11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难得西南朔先生有如此雅量,佩服!

发表于 2012-3-11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心下:lol

发表于 2012-3-11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道理,理性,好。
发表于 2012-3-11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楼主的善意,但怀疑其效果,最多死马当活马医。
发表于 2012-3-11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风度,该让落井下石的人来瞧一瞧,就事论事多好,用得着把一个论坛搅得乌烟瘴气的,这贴子一发我都好意思说我就是南充人了,现在让我看到了个人观点不同,但理性还在.南充人的素质还在

发表于 2012-3-11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还差不多

发表于 2012-3-11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佩服楼主,赞同变口水为法律研判,提高公民素养!

发表于 2012-3-11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赞...意见可以不同。但人品必须同~~

发表于 2012-3-11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好建议
发表于 2012-3-11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幽兰赏月 的帖子

同时论坛人,无论过去如何,都应该为自己权利的维护而据理力争

发表于 2012-3-11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赞一个。

发表于 2012-3-11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高兴看到你向好的方面改变



发表于 2012-3-11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victory:

发表于 2012-3-11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果城市民 发表于 2012-3-11 22: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很高兴看到你向好的方面改变

让实事说话,听听群众的声音,我不敢说了,我也因为莽娃儿同样的事被拘留过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3-11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红墙街吃低保的 发表于 2012-3-11 21: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相信楼主的善意,但怀疑其效果,最多死马当活马医。

复议不一定改变结果,但至少让自己明白为什么受到处罚,明明白白总比糊里糊涂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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