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青烛

麻辣社区诚邀有才华的网友来担任版主了!(大话四川圈&麻辣生活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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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0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有才能的人担任版主1

发表于 2012-2-10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复杂?

发表于 2012-2-10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帝要他灭亡,必先让他疯狂。

发表于 2012-2-10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社区是比较开放的,谁都可以来此发言。说管理,也是宽松审核一下敏感词,目的是保护社区的生存基础。超版管理层对版主的考察考核,哪有组织部那么有条件去操作呢?所以,对极个别人的徇私行为,支持积极向管理方举报,启动对他的调查后,依照情况予以规范处理。但是,采取这样的方式解决一个棘手的问题,是否合适呢?何不积极与管理高层积极配合,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把社区建设得更加有利于社会和谐?
   据我几年观察,青竹超版的工作,是需要予以充分肯定的。

发表于 2012-2-10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P;P;P;P;P;P

发表于 2012-2-10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dizzy:规范论坛,有理说理,不要对里面的朋友进行人身攻击,不要整得象泼妇骂街。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2-2-10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善意的玩笑,无所谓。但拒绝恶意的造谣中伤与人身攻击。现在我也学会了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我自己了,如今以及往后针对对本人的任何恶意的造谣中伤与恶意人身攻击,本人都会丝毫不犹豫地选择到蓬安县网监大队去第一时间报案,并保留诉诸于法律追究的权利。因为任何人发帖后的IP地址都是查阅得出真实身份的。呵呵。
    二、任何善意的意见和建议,请大家完全有理由相信和深信,本人是完全有度量和雅量认真听取和接受的,或者说不断改进和调整。近期来,我也在不断地认真总结和努力改进我自己的处理事情和问题的各种方式和方法,我真诚地希望与人为善,广交天下友,但我依旧拒绝与个别邪恶分子为伍或者为友。
    对于那个别邪恶分子,我依旧郑重地警告你:在你没有仔细想好能否灭了我之前,一是最好不要轻易来惹我,惹我等于惹火烧身,甚至会令您鬼魂附体,夜夜噩梦。二是最好不要让我来关注你,我的关注是有力度的,也是有恒心和信心的,届时关注到你半夜三更辗转反侧难以入睡,请休要责怪我。三是郑重地劝解某个别人士你千万要一路走好,千万做到你自己最好不要翻船,一旦翻船,我会不惜一切代价前来助你成名成功成仁。

   第四本人永远不会再使用任何马甲了,也不屑使用任何马甲了,从今往后,在麻辣社区,我只有一个唯一的ID,名叫山水如画。我深信堂堂正正做人,光明磊落做事,不得死人!请大家放心:只要我不死,永远都有一双眼睛依旧在关注着这个社会,关注着某些邪恶之人,也许可以这样乐观一点地说吧:在很多时候,在很多地点,其实所谓的敌人往往也是另一种形式或者层面上的朋友,是另一种亲切的关照、保护、爱护甚至呵护。
    但愿如此吧。我用我虔诚的双手真诚地祷告:面朝大海,我希望每个人都能幸福。我也希望每一天都能春暖与花开!赠人玫瑰,花香属于每一位善良之士!
   谢谢关注。

发表于 2012-2-10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老鼠也疯狂 的帖子

不要捕风捉影,也不要运动式亮剑,吸取从美领馆自己走出去的人的教训,神马都是浮云!

发表于 2012-2-10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支持邓四平当班主、希望他能申请

发表于 2012-2-10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岩上草 的帖子

谢谢

发表于 2012-2-10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晕哦,最近有疯狗乱咬人。

发表于 2012-2-10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耶!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2-2-10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763185949 发表于 2012-2-10 17: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好耶!

:lol:lol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2-2-10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的帖文后面因为不具有点评的回复功能,因此单独跟帖对网友“镁儿”说声谢谢!

发表于 2012-2-10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绿茵孤客 发表于 2012-2-9 09: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我个人对青猪超版的接触了解来客观地讲:
      他应该算是麻辣的优秀员工,待人礼仪有加,工作热情洋溢,这 ...

强力支持!

发表于 2012-2-10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申请一个成都伴主!

发表于 2012-2-10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一下!

发表于 2012-2-10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招些不像“白穴蚂蚁”的版主,

发表于 2012-2-10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要当版主。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2-2-10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自荐当“攀枝花论坛”版主:

  1、本人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论坛各项规章制度。
     2、虽在麻辣社区没有人气基础,但在本地网站论坛担任超级版主。
  3、有相对充足的管理时间。
     4、热心社会公益。办事公道。
  5、对所申请版块对应的地方之情况有比较充足的了解。
  6、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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