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龙乡人民政府就『群龙乡五村干部因贪污拒交款群殴以百姓致住院』 一帖所反映问题的调查说明
起因:王家堰2社村民蒲启雄为青苗赔偿款和支书蒲贵元、会计田友春发生争执一事,引起网友评议。群龙乡党委、政府对此事安排专人进行了调查现就调查的结果回复如下: 1、就关于殡葬收费一事,是在执行县2001年殡葬改革执法政策,凡火化区内死亡后必须火化。(群龙乡属火化区)凡是土葬的收取取土费500至1000元。(全部上交到县、村只留工作经费属实)。 2、灾后重建款,2009年县纪委对该村灾后重建款项进行了全面核查,(结果该村全部按政策规定金额发放到位,无违规违纪行为。) 3、田友明五保款一直是本人领取,直至其死亡为止。关于发给该五保的物质以及为其修房报账等事均不属实。 4、关于低保名额分配一事,是由乡分指标到各村,村再到各社,社召开群众大会进行评议出应该享受的困难户,经公示后报乡民政所审核,再报县低保局审批后才享受低保待遇。(各社有召开会议签名簿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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