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 上 信 访 请 求 书
尊敬的安岳县人民政府领导:
请求人:王尚敏,男,汉族,出生于1929年6月10日 ,安岳县永清中学退休教师,家住安岳县城凤山路463号。联系电话:028-24534946
请求目的:
1、
要求XX交出在1988年诬陷请求人的黑材料。
2、
确认在1988年Xx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违规替代请求人应当被评为的“中学高级教师职称”。
3、
确认在1988年是谁毁灭请求人的职称档案,阻止请求人进入职称评选。
4、
确认请求人之女失去政策性就业工作是Xx人打击报复造成的。
事实理由
请求人在1947 年毕业于安岳高中,1954年毕业于四川教育厅综合教师进修结业 ,后在安岳县永清中学任语文教师,勤勤恳恳,一丝不苟地从事教育工作。截止1988年已经是40年的教龄,深受学生好评,受到党和政府的夸奖,先后分别五次获得四川省、内江市、安岳县政府颁发的荣誉证书(见附件图片1-5)。
但是,在1988年前,由于本人检举揭发了学校X校长以300元一张的高中文凭贩卖的事实。随后便遭到了各种打击报复。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1988年,县教育局下达永清中学两名“中学高级教师”职称指标,而申请填表评审的教师只有我王尚敏、包中澄、张培忠等三名教师。
根据《安岳县中学教师职务任命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附件2);按照本人的学历,按照教龄本人当年已经教书40年以上,按照表现、教学成绩以及荣誉证书,自己比其他参评教师相比较,都优秀。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这三个前提优势条件,请求人完全有资格被优先评为“中学高级教师”职称。
然而,Xx校长却因请求人曾经揭发其卖文凭遭到其打击报复,竭力阻挠请求人参评中学高级教师职称。打击报复采取的手段是:
第一是拉拢四名心腹教师签名搞请求人的黑材料,捏造诬陷请求人与XX的侄女(学生)有男女关系;而Xx校长的诬陷被升学后的该女生写给请求人的两封感谢信拨得体无完肤(见附件2)。
第二,毁掉请求人的职称档案,阻止请求人参与职称评选的资格和权益。当请求人发现自己没有被评上高级教师职称时,便到教育局查原因。在教育局的档案里,居然没有请求人申请评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申请书、评审表、多份评审材料等档案资料。这充分说明,自己的该档案资料被人事前毁灭了。毁灭请求人档案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几十年来,请求人强烈要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说法,至今没有得到任何结果。
二、为了进一步达到阻止请求人参与评选高级教师职称之目的,X校长便将本不具备”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资格、业绩为“零”的包x ,通过伪造学历,谎报成果等手段,评上了“中学高级教师”职称,从而替代了请求人应当被评为“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凭什么说是包X伪造学历呢?请看下文解析。
包X冒充南充师范大学1962年数学专科毕业的学生,并以此学历文凭申请评选“中学高级教师”。请求人的这一结论是经请求人委托律师到南师大调查得出。委托律师前往南师大调查:在1960-1962年所有毕业的学生花名册,均没有发现包X及其证人同学的名字(见附件3南师大的花名册)。也就是说,包X及其证人的文凭均是假文凭。其根本就没有在南师大读过大专。根据《安岳县中学教师职务任命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第三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教委的规定,使用假文凭的包x,根本就不具备参与“中学高级教师” 职称的评选资格。但是, 由于该校校长的乱作为,恰恰就将不具备资格的包x 替代、剥夺了请求人应当参评“中学高级教师” 职称的权利。
三、请求人的女儿曾经是电大毕业生,根据五大生的政策性就业规定,凡是具备五大生资格的教师子女,教育部门都应当优先安排父母所在的教育单位或部门就业工作。但是,因为请求人的学校给人事局写了行政公函,所以,人事局拒绝录取发文,安排请求人的女儿就业。有人评论:88年x校长不但报复王尚敏,1994年还报复其下一代子女。真是可忍孰不可忍。
由于上述事实,请求人不服,20多年来,自己曾经以400多封信件,从县投诉到市、省、直至中央,均未得到合理的答复解决。
2010年,四川省教育厅负责信访接待的工作员等2人前往安岳县教育局调查,希望能得到妥善解决请求人的合理诉求,后在请求人上访时,教育厅又开给安岳县教育局一张没有编号、没有签署年、月、日“信访处理签”(见附件4).该处理签这样写到:安岳县教育局:现转去来信1件,请你们酌情处理。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当地。落款是四川省教育厅信访处,时间居然是2001年。该厅负责人同时告诉请求人,这下好了,你回去一定会得到解决。
请求人满怀高兴,拿着省厅的答复找到教育局领导、信访局长解决,仍然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省厅的答复对安岳县教育局和信访局是一张没有约束力的废纸,对自己没有任何作用。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被迫在网上提起信访申请。再次请求教育局和县政府依法支持自己的合理诉求。
此呈
安岳县人民政府
安岳县教育局
请求人王尚敏
2011年2月23日
附件(图片):
1、荣誉证书;
2、《安岳县中学教师职务任命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3、 四川省教育厅信访处理签
1、荣誉证书;
2、《安岳县中学教师职务任命试点工作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