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书记,你还想把大佛寺村这个盖子捂多久?你这样做到底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2008年,大佛寺村书记石高才(已故)、村主任吴成明、村文书唐国文三人因受贿被抓,你只经过群众推荐而不经过党员选举直接任命石高明为书记,石高明何许人也?石高才的亲大哥,当时已经超过65岁(具体不清楚),小学文化。当然这是你作为镇党委书记的权利,美其名曰:组织决定!当时你想捂住这个盖子的意图就太明了! 可是你也知道石高明毕竟年纪大了,还得重新培养人才行!于是过了一段时间,你竟然又任命在群众推荐时仅得一票而且从来没有任何任职经历的李成权为副书记!实际上你更是清楚知道大佛寺村以前从来就没有过副书记,而且在今年最新的选举中该村同样也没有副书记了!李成权就是该村街道上一小摊贩,开了一商店有二十来年了。其实谁都知道你想任命他为村主任,可你更清楚他一点群众基础都没有!于是该村有了有史以来第一位也是最后一位副书记,而从他当副书记到现在的两年多时间了该村一直就没有选择村主任! 2008年11月,石高才、吴成明、唐国文三人被判刑,缓期两年执行。而你作为镇党委书记,竟然不给他们任何党纪处分!难道你不清楚党员违反刑法原则上一律应该开除党籍?而且竟然在前不久该村的换届选举上吴成明还被选为村党委委员!你认为你用没有接到法院的通知就可以搪塞过去?难道你作为他们的顶头上司不知道他们被判刑了?难道你作为一党委书记不清楚党员违反刑法是要开除党籍的? 而且你不但不在该村组织选择村主任,而且连文书也不选举了!为什么?因为其他人去当文书的话,盖子就可能被揭起来了!于是该村有了一个非常特别的组织机构:一个书记,一个副书记,没有村委!但是很多工作还要人来做才行,于是你又任命还在缓刑期的吴成明为内务!你还真是个人才,给给村带来了很多新东西!不选村主任,弄了个副书记;不选村文书,弄了个还在缓刑期的人来做内务!你真是太有才了,竟然还知道不能把缓刑期的吴成明任命为村文书!可是你还是忘记了:那不应该给他发工资啊!纳税人的钱就被你拿来这样糟蹋!也可以理解,反正你从来没有纳过税的! 因为李克强同志到过大佛寺村,所以国家给了两三百万的钱给大佛寺村!就这个一个一千多人的村,两三百万可以在这里做多少事情啊?就维修了一下堰堂,改造了一下沟渠(部分社是基耕道旁边的排水沟),还有几个微水池!你知道不知道县财政局在内的很多同志看到你们在大佛寺做的这些好事,都发誓永远不再给大佛寺任何项目资金了??? 你还有很聪明的地方:为了你培养的人能够在新一届选举中顺利获选,你放任他们对于低保户的评定!你有本事的话把大佛寺的低保户名单拿到大佛寺村去公示一下吧!现有村民代表有一半左右的人拿了低保的!何谓村民代表?应该是那些在当地相对来说文化素质高一些,经济状况好一些,具有一定带头作用的村民!可从石高才到石高明在任期间的村民代表有一半左右的人拿了低保的!他们定的村民代表都是自私自利的代表!而那另外一半以前没有拿到低保的代表在最近的选举中都被他们私下承诺以后会给他们低保的(这是后话)。 有了这些“群众基础”,选举然都在你的掌控中了!石高明年纪太大了,这个政策你绕不过去了!在你的授意下,石高明、吴成明、李成权成了铁三角!李成权当书记,刚满刑期的吴成明当村主任,石高明则成为两委委员!当然,刚满刑期的唐国文会成为理所当然的文书,因为他也知道盖子里面的东西! 有了这样的安排,你便一步步实施你的计划:首先让其他能真正为民做事的人进不了候选人!然后在毫无悬念的选举中按照你的意志来! 那些所谓的群众代表一半是拿了好处的,另外一半也被承诺将会拿好处,于是推选书记时李成权可以顺理成章的是最多票的!可你清楚候选人是两个,于是再安排进一个垫背的进入侯选人!这样把在党员中比较有影响力的人排除掉!然后垫背的人宣布弃权!李成权就可以在毫竞争的情况下获选书记了!当然你也可以说这时党员还是可以不选举他啊,但是你想在一个村子里面大家熟人熟事的,可能吗? 而村主任选举你就更不用操心了,毕竟老百姓的工作有那么多拿了好处的群众代表去做工作!老百姓的工作可是最好做的,稍微承诺一点点好处什么都可以搞定的! 当然,这些选举的事情你可以全然不理,因为没有任何证据!可是如果你心里没有鬼的话你只需要公布两件事情就行了,不要再继续把这个盖子捂住了! 1. 大佛寺村最近两年拿低保的人名单 2. 大佛寺村农村综合改造项目的两百五十多万资金的具体使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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