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通江村委选举出现重大作弊嫌疑,在给国家摸黑,不惩处难服民意!”一贴的回复
根据中共通江县委关于《通江县村(社区)党支部换届工作意见》。沙溪镇全面开展村(社区)党支部换届工作,并制定了《沙溪镇村(社区)支部换届工作方案》。我镇桑丝坪村于2010年12月15日上午在五社举行了支部候选人(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民主推荐大会。 根据县、镇工作方案,参加民主推荐大会的对象为:所有村社干部、全体共产党员、居住在本村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其中,群众代表不低于参加推荐人数的20%。桑丝坪村参加民主推荐人员共计33人,其中党员11人、群众代表16人、不是党员的村社干部6人,其中女群众代表1人、女党员1人。 大会经举手表决,全票通过了“沙溪镇桑丝坪村党支部换届民主推荐候选人推荐办法”。按照“沙溪镇桑丝坪村党支部换届民主推荐候选人推荐办法”对桑丝坪村支部书记候选人和支部委员候选人进行了民主推荐,其推荐结果是:
支部书记候选人推荐结果是:发出选票33张,收回选票33张,有效票31张,无效票2张。何光瑜得赞成票16票,徐永科得赞成票14票,何明远得赞成票1票。
支部委员候选人选举结果是:发出选票33张,收回选票33张。何前远得赞成票19票,何申远得赞成票13票,何丰远得赞成票6票,徐永科得赞成票5票,何光旭得赞成票4票,何明远得赞成票2票,何光尧得赞成票2票,何光林得赞成票2票,李大林得赞成票2票,何光义得赞成票1票,徐心易得赞成票1票。
根据《沙溪镇村(社区)支部换届工作方案》,经镇党委12月15日晚党委会资格审查确定:桑丝坪村支部书记正式候选人为何光瑜、徐永科;支部委员候选人为何前远、何申远,同时以党委2010[87]号文件进行了批复,并对以上正式候选人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期间(12月18日上午)作为支部书记候选人的徐永科向镇党委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辞去桑丝坪村支部书记候选人竟选,镇党委同意了徐永科辞去桑丝坪村支部书记候选人申请。
12月19日,镇党委派工作组前去桑丝坪村组织村支部换届选举。依据党员选前登记情况统计,该支部共有党员18名,其中:外出多年无法联系党员2名,已与外出党员联系但明确表示不回村参选党员3名(根据规定上述人员不计为应到会人数),缺席1名。当天参加选举实到会党员数12人。在选举会议正式召开之前,镇工作组同志当着全体参会党员的面电话联系支部书记候选人徐永科同志,徐永科再次表示辞去桑丝坪村支部书记候选人。按随即,会议按照议程进行,首先全票通过“桑丝坪村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根据《选举办法》第六条:“如因支部书记候选人中某人自动退选,导致正式候选人只有1人的,实行等额选举”之规定,对支部书记进行等额选举。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分二轮进行选举,其结果是:
第一轮支部书记选举发出选票12张,收回选票12张,有效票11张,作废票1张,何光瑜得赞成票4票;根据《选举办法》第十三条“正式选举支部书记,候选人获得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可进行第二轮选举,若第二轮选举候选人仍未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不再进行选举,由党委研究另行选举或采取其它方式确定”之规定。对支部书记进行了第二轮选举,第二轮选举发出选票12张,收回选票12张,有效票12张,何光瑜得赞成票8票,反对票4票。根据“候选人获得赞成票多且过半数当选”的相关规定。 何光瑜当选为该村支部书记。 选举支部委员时,发出选票12张,收回选票12张,有效票12张,何前远得赞成票12票,何申远得赞成票9票,徐永科得赞成票1票。根据“候选人获得赞成票多且过半数当选”的相关规定。 何前远、何申远当选为该村支部委员.[/img][/img]
根据以上事实,该村支部换届选举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选举办法》进行,坚持了依法、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不存在舞弊现象。根据网友的质疑,特作如下说明:
一、在选举中,选民不存在单双数之规定;
二、在民主推荐候选人中,何前远没有1票支部书记候选推荐票。在正式选举中,何前远没有支部书记候选人竞选资格,不存在有8票赞成票;
三、政府工作人员不存在干预党员的民主权利,更不存在干涉党员意志指投谁的问题。
2010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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