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森林楼盘购房户上访投诉材料
南充市人民政府:
我们是购买由四川杰烽伟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现南充鼎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亚洲森林(现逸合.中央公园)楼盘的购房户。2015年12月1日,我和四川杰烽伟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签订了《亚洲森林》一期购房协议,约定了预购商品房的坐落、面积、单价及交房时限等。缴纳了预付款30万元。
2017年5月23日,南充鼎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南充晚报》上刊登的一则声明,该声明表示:南充鼎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四川杰峰伟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金乐府—原亚洲森林开发商)于2016年9月26日签订了《金乐府项目收购合同》,2017年4月28日办理完结项目土地过户。目前,正在进行后续相关开发手续的变更过户,加大力度处理前期遗留问题,以尽快复工。
这则声明让金乐府(原亚洲森林)项目的购房者,重新燃起了希望,花尽一生积蓄购买的房子,将在不久的时间里交付入住。
2014年7月,南充市政新区府荆南路一段金乐府项目(原亚洲森林)第一期亮相市场。该楼盘在前期销售对外宣传时,信誓旦旦地保证开发商(四川杰烽伟业房产)证件齐全,并承诺一期所有楼栋将在2015年6月开盘,且住房公积金和商业贷款都可购买,在开发商的大力宣传攻势下,业主们交付了房价总额的50%的首付金额(因户型不同,20万元到40万元不等),并签订了一份《认购协议书》,2015年6月,除了2、7、14栋开盘外,其他楼栋迟迟不见开盘,一期开盘的楼栋已经在还贷款,后来工地一直全面停工到现在。
2017年11月份,原亚洲森林业主维权委员会通知我到售楼部与现在的开发商南充鼎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核对购房信息,经过近1个月的业主核对,该楼盘大约有300户购房户与原开发商四川杰烽伟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定购协议》和开发商出具的《亚洲森林专用收款收据》,其中有250户购房户的定购协议移交给了现在的开发商南充鼎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50户购房户的定购协议,原开发商四川杰烽伟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没有移交给现在的开发商南充鼎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我是属于没有移交过去资料的购房户。我们这50户购房户绝大部分是在外务工的农民工,辛苦一辈子的血汗钱才能在城市买一套娶妻讨媳的住房,就这样说没有了,他们不知道怎么来维权,也联系不上原来的开发商,据我了解,原开发商四川杰烽伟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已经破产,无法赔偿我们的损失。
恳请政府负起责任,组织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对开发商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制止、纠正。希望相关部门在收到我们的投诉后,及时联系原开发商和现在开发商,给我们50户购房户在约定时间内及时给予明确的书面答复。如不能给50户购房户合理公正的答复,我们全体购房户将进一步反映至上级政府部门,并采取一切合法手段向社会公开开发商的违法违规行为,以敦促政府主管部门制止开发商的违法违规行为从而保障购房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我们强烈要求解决以下问题:
一、原签订的定购协议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我们购房户和开发商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约定了预购商品房的坐落、面积、单价及交房时限必须严格执行,我们要回当时选定的房子。自愿要退款的购房户,开发商要及时退还房款和同期银行的贷款利息。
二、协议第三条。 买受人逾期交款的违约责任。《合同法》第5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既然开发商遇到不可抗力的原因(开发商的不可抗力就有9条)就能延期交房并免责。那么购房户遇到不可抗力的原因而无法按时交款时也可以延期交款免责。这一条里应加上买受人遇到不可抗力的原因而无法按时交款时可以免责。
综合以上问题,开发商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严重侵犯了全体购房户的合法权益。恳请有关职能部门尽职尽责,纠正开发商的违法违规行为,为我们亚洲森林50多户购房户主持公道!
恳请相关部门及时给予明确回复,谢谢!
附:开发商制定的《亚洲森林》一期定购协议和《亚洲森林专用收款收据》
购房户签名:杜奎
2017年12月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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