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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请问巴州区法院这种判决公平公正吗[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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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了“江哥”的案子,完全能理解作为母亲的做法,失去家人的这种感受也感同深受。
    2017年5月15日,我妈妈在巴中发生车祸事故当场死亡,我当时的唯一感觉是这不是事实,我妈妈是被巴州区光辉镇哨台村一个贫困户马强所撞,到现在我妈妈没有得到任何赔偿不说,结果法院认为马强可怜还从轻处罚,现在这社会是怎么了?马强首先是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辆,而且是超速驾驶,当时法官审判为何不放出视频监控?看看当时车速多快,就草率出判决书,现在法律说是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在何处?恳请法律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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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巴州区人民法院 于11月14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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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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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4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请问巴州区法院这种判决公平公正吗》的回复
“18981677105”网友:
你于2017年11月14日 09:56在麻辣社区—巴中论坛发表《请问巴州区法院这种判决公平公正吗》一帖,经组织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被告人马强交通肇事罪一案,本院于2017年9月25日立案受理,2017年10月18日10时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2017年5月15日18时许,被告人马强无证驾驶无号牌三轮车从巴中市巴州区水井街出发,沿红碑路往回风方向行驶,当行驶至红碑路南龛段丽景天城D区大门外时,撞上了横过马路的行人刘某及罗某驾驶的川YAT9XX号小型轿车,造成刘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刘某被送往巴中市中心医院治疗2天,于2017年5月17日0时10分死亡,用去医疗费5724元。经巴中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分析认为死者刘某系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经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特勤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马强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刘某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同时查明:被告人马强系肢体贰级残疾,2017年6月22日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马强患有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对其2017年5月15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目前有受审能力。
本院认为,被告人马强无证驾驶无号牌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刘某死亡,被告人马强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被告人马强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刘某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马强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害人刘某死亡产生的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489296元,由被告人马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391436.80元,其余97859.2元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自行承担。
需要说明的问题:
1.被告人马强系交通肇事罪,造成一人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被告人马强患有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在犯罪时系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之规定,可以对被告人马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马强负本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死者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本院考虑到被告人马强系无证驾驶,在民事赔偿部分按有利于被害人一方的角度进行考虑。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4日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十八条 ……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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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4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11-14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不会吧,贫困户还有车?闯了人一分钱都不赔偿,确实也说不过去。
发表于 2017-11-14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楼主所说属实: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不能因肇事方是贫困户就减轻处罚。巴中的法官应该向怀柔基层女法官张秋艳学习,全年审理案件442件 无一件发回改判。“庭上专心致志、聚精会神聆听控辩双方发表的意见,庭下不辞辛劳、耐心细致调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7-11-14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政府认定的贫困户,那就应该政府赔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14 15:37
。。。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14 15:37
。?
发表于 2017-11-14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能回复还是挺好的。但我觉得法院还可以做得更好,那就是在下达判决书前多跟当事双方详细讲解一下为什么这么判,让当事双方都能信服,这样就少了很多在网上喊冤的情况了。

发表于 2017-11-14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牌无证在马路上行驶居然没人管?天大的笑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15 07:44
判决结果相对公平公正。若对一审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检察院抗诉。还可以向政法委请求司法救助。在发达地区有第三方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另外,受害方承担次要责任也应引起重视和吸取教训。
发表于 2017-11-22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贫困户有很多人都是有关系的  撞人了他不也不得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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