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人民医院领导: 你们好,为了家里几个月大的婴儿,非常冒昧利用网络平台给你们提出一点建议。
市医院即将迎来上级检查,院办通知所有医护人员从即日起至年审结束之日不得休假(含周末),且每晚7时到9时30分全体加班(具体加班做什么,作为局外人我不知道)。家属在哺乳期,我担心孩子晚上找妈妈,于是我给家属说,晚上能否给领导请假早点回家。家属说,这是医院的大事,不好请假,再说,这种情况医院也不止我一个。说到这,我也就只能支持了。行吧,我和奶奶带吧,昨晚是妈妈开始加班的第一个晚上,孩子从妈妈离开不到半小时就开始哭,东张西望找妈妈,走到卧室哭的更凶,我知道,是闻到了妈妈的味道,想带出去,晚上太冷,还能去哪。10点左右,妈妈回家了,孩子哭得抽泣了。。。说实话,其实心里挺难受的,一气之下给孩子妈说,断奶吧。。。孩子她妈哽咽了,说孩子小了,大点再说。今晚孩子她妈直接没有回家,因为下班就7点了。下班回去走到楼下,就听到女儿哭,快步到家。今晚,孩子又哭了。。。
院领导,你们也当过父亲、母亲,在这里容我为我家属,为院里哺乳期的医护人员提出一点点建议,请求你们考虑一下哺乳期医护人员晚上加班的问题。国务院令2012年第619号令第九条规定,不允许哺乳期的女性加班,为了医院,我不反对白天或周末加班,但是晚上加班,孩子太遭罪。相信有了你们院领导的理解,就会有我们医护人员家属对医院更大的一如既往的支持。
在此预祝医院顺利通过上级检查。最后希望各位网友们理性留言,作为广安市民,要为建设和谐、文明、美丽繁荣的广安营造积极、健康的舆论环境。
一位孩子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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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 广安市人民医院http://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 于11月3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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