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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致广安市人民医院的一封建议信[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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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市人民医院领导:        你们好,为了家里几个月大的婴儿,非常冒昧利用网络平台给你们提出一点建议。
        市医院即将迎来上级检查,院办通知所有医护人员从即日起至年审结束之日不得休假(含周末),且每晚7时到9时30分全体加班(具体加班做什么,作为局外人我不知道)。家属在哺乳期,我担心孩子晚上找妈妈,于是我给家属说,晚上能否给领导请假早点回家。家属说,这是医院的大事,不好请假,再说,这种情况医院也不止我一个。说到这,我也就只能支持了。行吧,我和奶奶带吧,昨晚是妈妈开始加班的第一个晚上,孩子从妈妈离开不到半小时就开始哭,东张西望找妈妈,走到卧室哭的更凶,我知道,是闻到了妈妈的味道,想带出去,晚上太冷,还能去哪。10点左右,妈妈回家了,孩子哭得抽泣了。。。说实话,其实心里挺难受的,一气之下给孩子妈说,断奶吧。。。孩子她妈哽咽了,说孩子小了,大点再说。今晚孩子她妈直接没有回家,因为下班就7点了。下班回去走到楼下,就听到女儿哭,快步到家。今晚,孩子又哭了。。。
        院领导,你们也当过父亲、母亲,在这里容我为我家属,为院里哺乳期的医护人员提出一点点建议,请求你们考虑一下哺乳期医护人员晚上加班的问题。国务院令2012年第619号令第九条规定,不允许哺乳期的女性加班,为了医院,我不反对白天或周末加班,但是晚上加班,孩子太遭罪。相信有了你们院领导的理解,就会有我们医护人员家属对医院更大的一如既往的支持。
        在此预祝医院顺利通过上级检查。最后希望各位网友们理性留言,作为广安市民,要为建设和谐、文明、美丽繁荣的广安营造积极、健康的舆论环境。
                                                                                                                       一位孩子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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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 广安市人民医院http://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 于11月3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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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 18: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美丽广安我的家”: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院工作的支持!按照省卫计委关于医院等级复核有关工作安排,我院将于近期接受医院等级复核检查。为了顺利通过复核检查,鉴于平时医疗服务任务重、工作繁忙,我院职工只有全力以赴加班加点,切实做好迎检准备工作。但也明确,如果职工确有特殊情况的,经请假审批后可以不加班。我院一直执行了国家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我们积极支持包括医院职工家属在内的人员对医院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再次感谢您对我院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
广安市人民医院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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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度娘了一下国务院令。应该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发表于 2017-11-2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大学华西广安医院是爱婴医院
领导应该考虑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2 23:03
层层担子下压,好沉啊!
发表于 2017-11-2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会考虑吗?会不会穿小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3 05:51
就是,领导一句话,不管什么人都加班。无论哺乳还是不哺乳,职工休假的权利随意剥夺,这样的领导太任性,医院的小圈子,凌驾于法律之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3 07:18
中国特色的迎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3 07:48
有时候是这样,什么是法,领导说都就是法。

发表于 2017-11-3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人来检查,职工加班做啥事,难不成晚上检查,真TM奇葩!!!

发表于 2017-11-3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不科学,医生上班都要累死了,晚上还要耗在那里,浪费时间

发表于 2017-11-3 09: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心针对你啊,不过同样作为孩子父亲,我支持你

发表于 2017-11-3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我看来,在帖子中能看出发帖人一是用词委婉,希望得到理解,并无针对医院的意思;其次诚挚希望迎检成功;最后希望网友理性对待,健康跟帖。所以综合来看,用人单位应该考虑。

发表于 2017-11-3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一名正在哺乳的宝妈,这个月也经历了非人般的加班。但是我小孩比较乖,吃饱了没有大哭大闹。说实话如果真的没必要耗在医院,还是让孕妇啊、哺乳期妈妈早点回家,医院工作确实辛苦。如果非要加班的话,中途抽空回家喂喂宝宝再加班。爸爸和奶奶多带带宝宝就适应了,宝宝哭可能是应该平时妈妈带得多,所以爸爸和奶奶带不了吧。

发表于 2017-11-3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真不好说。孩子几个月大,其实在婴儿中也不算小了,倘若确属单位工作需要,加班是应该的,家人就应该理解和承担照顾婴儿的责任。再说,医院这个特殊行业,本身就不是朝九晚五那种的,如果楼主真的想叫领导体谅你,给予特殊照顾,你就不应该在这里发帖,而应该主动上门好好的跟领导说,或许还能体谅一下,而你公开发帖,恐怕就不好整了。

发表于 2017-11-3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老婆一样,当时生孩子的时候照样没有哺乳时间,重来没有领过加班工资,对于违反劳动法的单位一票否决

发表于 2017-11-3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干嘛不辞职?

发表于 2017-11-3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你,医院应该人性化考虑,不应该一刀切

发表于 2017-11-3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你,医院应该人性化考虑,不应该一刀切

发表于 2017-11-3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个女职工的什么保护法和劳动保护法都规定了的,娃儿一周岁以内哺乳期是不允许女职工加班尤其是夜班的,医院应该人性化点,有些网友都是说起简单,我自己带过娃儿的晓得,我儿五六个月的时候我工作时间比较长基本上是奶奶和爸爸带,但是他一到晚上就只认我,我不回去晚上可以一直哭到十二点,所以我们单位那么忙领导也没有安排我加班,后来隔奶了我再多做点其他工作都要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3 16:39
这个怎么说呢,领导应该说不情愿,也理解。但是检查不过,加码下来的任务领导到时跑不脱。只能说看是否能更合理安排。另外说到法律,别太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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