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城·中央大街项目的工作人员,现代表公司对部分客户所提出的疑问作出解答: 1、关于层高 我项目是严格按照规划和建设部门所备案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不存在为了降低成本而偷工减料; 2、关于一户一表 由于我项目是纯商业,为了便于后期管理,最初设计为总表接分表的模式,由物业公司按照国家收费标准实行代收代缴,不存在加价行为。但部分业主提出 异议,经开发公司努力协调,可以为不愿接受代收代缴的客户重新申请水电开户,其新增的管网费用由开发公司承担,上户费由业主自行承担; 3、关于延期交房 按合同约定,我项目本定于2017年6月30日交房,但由于施工用地内有铁路专用电力设施未能及时拆除,导致严重影响施工进度(见附件1、2)。根据《四 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十三补充协议第1条第(4)条约定:非甲方原因的市政配套设施批准或安装延误导致工程延期或逾期交房的,可构成甲方逾期交房的 免责事由,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以上情况,在2017年10月9日相关部门特地组织了业主代表、开发公司进行了协调会议,会议对上述问题进行了约定(见附件3)。 事实上为了支持新区的建设,开发公司也是在积极协调并处理业主们的诉求。比如:在必须增加管网费(建筑成本增加)的情况下还是解决了水电重新开户的问题;物业公司也为业主免去了半年的物业费,由开发公司支付给物业公司。也请各位业主支持并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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