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奶是成都青羊区苏坡街道清江村6组的村民。2006年因修建三环路而拆迁,并与青羊国土分局签定拆迁安置协议后,分到位于金福路140号清江小区套一的返迁房。2009年,我奶奶去世后,由我父亲继承该套一住房。前几年,该小区大部分拆迁户已办理好产权证,有几十户却一直不能办理产权,我父母将办理产权的相关资料原件交到青羊国土分局,一直未果。
2015-2017年8月以来,我60多岁、有腰伤的父母为办理该套住房的产权证,到青羊国土分局咨询办理不低于10次,但该局一直不作为、推诿、敷衍我父母,并以我们2006年与青羊国土分局签定的《征地拆迁安置协议书》乙方联,因当时工作人员失误填写时写轻了,复写纸信息不清楚为由,拒绝为我们办理产权证。我们提出,该《征地拆迁安置协议书》在与青羊国土分局签定时一式四联(1.存根;2.办理产权;3.乙方;4.财务),如果是乙方协议书那一联不清楚,可否查询原件或其他两份协议书。工作人员却告诉我们,他们也找不到存根原件,而且这种情况也不止我们一家,还有几十户也是这个情况,这个事他们也不知道怎么办理……更可笑的是,有一次还答复我们,说要把当年给我们写协议现已离职的工作人员找来回忆一下……
请问青羊国土分局的领导,我们2006年签定协议并按协议补缴各项款项的协议书,现在个人联因为你们工作失误看不清楚,就变成一张废纸了吗?因为你们工作人员的失误,找不到协议书原件,就把责任推给老百姓,让老百姓为你们的失误买单吗?因为工作原因,你单位经手的工作人员、分管领导变更或离职了,这个事就不归你们管了吗?
现恳请书记督促青羊国土分局,并协调相关部门,尽快想办法、想方案,别再让我年老的父母再跑冤枉路,祖辈去世都没等来的房产证,别再让我父辈伤心、伤身了。希望相关部门、领导及时过问,让我们能早日拿到迟来的房屋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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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青羊国土http://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9月5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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