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各地气温“爬升”很快,游泳池也相续开业,南江也不例外。在南江多个地方的提供游泳避暑的场、馆,很多地方都没有证、照,这些地方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木有?相关部门去检查过或是督察?
近年来,游泳池出现的安全事故层出不穷,甚至有老百姓为此打官司。这期间为啥主管部门为啥不主动介入,防患于未然呢?难道只有出了事,你们才来作为吗?据朋友说,南江去年一位即将上小学孩子,在云溪谷游泳身亡,这个美好的年龄段就这样没啦,多可惜啊。
随着国家商事制度改革,推动企业发展。游泳项目实行“先照后证”,也就是说先有营业执照,后办理相关行政部门的许可证,但南江开办的游泳池有几家是齐全的呢?如果这些东西都没有怎么办?主管部门平时忙,我们老百姓也理解,但你们拿着纳税人的钱,就得为百姓服务嘛,搞得我们现在都不知道,哪有游泳最安全?领导们还是要为我们老百姓的幸福指数,多多思考啊……
[size=21.3333px]南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size=21.3333px]关于对“南江多个游泳池‘裸奔’经营去年死了人今年照开 主管部门没有看见么”的 [size=21.3333px]回 复 [size=21.3333px]各位市民: [size=21.3333px]人工游泳池属于高危体育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3年10月10日发布了《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1部分:游泳场所》(后文简称《要求》)。 [size=21.3333px] 《要求》中GB19079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要求》就游泳池、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游泳救生员、水质管理员、从业人员资格、场地设施设备条件、卫生环境管理要求、安全保障七个方面提出了详实的要求。 [size=21.3333px] 我局于2017年6月26日至28日组织专门人员对县城及周边八家人工泳池(馆)进行了专项检查,不同程度地发现了一些问题,现场与各人工泳池(馆)业主签据了“停业整顿”的整改通知书。检查最终意见《南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关于人工游泳池(馆)检查情况的通报》(南教科体〔2017〕167号)已于2017年6月29日发文,请大家南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官网上查看,网址http://jy.scnj.gov.cn/tzgg/55029.html。 [size=21.3333px] 感谢各位市民长期以来对体育事业的监督、关心与支持! [size=21.3333px] 特此回复
[size=21.3333px] 南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size=21.3333px]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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