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商刘玉斌虚构事实欠他工程款起诉,我们向法院提交了已经多付款的依据,但在审判员、书记员、多个证人不知道的情况下,由谢东升自导自演自己伪造了一份调解笔录,冒充他人签字盖章伪造了一份调解书笔录,凭一份伪造的调解笔录制作人民法院调解书,诈骗了我们200万元资产。 (谢东升伪造的调解笔录) 事实与经过 2006年,刘玉斌诉遂宁市财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承包价款结算案,由于案件承办人,民二庭庭长谢东升与参诉当事人互相勾结,采用伪造调解文书,冒名顶替的手段,侵犯第三人合法财产价值200余万元人民币房产的冤、假案。我们通过调查,这份伪造的调解笔录,是由此案审判长谢东升亲自书写伪造的,审判员蒋毅君、王省桐、书记员刘艳军、被告李顺和没有在场、李兴前都不知情的情况下,谢东升冒充书记员伪造了这份至关重要的调解笔录。调解书出台后,他人冒充李顺和签字盖私章,笔录上有李兴前在场,实际上李兴前未到场,笔录上未签字。 我们发现后,多次举报谢东升伪造笔录诈骗犯罪,要求法院鉴定这份笔录上的李顺和签字,而谢东升利用自己的关系,买通了遂宁和大英县法院有关人员,拒不鉴定这份伪造的笔录。目前遂宁中院、大英县法院多位领导被司法处理,由于他们的腐败致使谢东升胆大妄为伪造笔录进行诈骗。 (大英县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该调解书确有错误) 现已历时九年,其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第一、二审判决,大英县人民法院在省高院发回重审,三年间仍采取袒护办法,不追究制造冤案的法官,对当事人提出对冒名顶替的人签名进行文检司法鉴定,对已经超付的工程款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鉴定的二项合理诉求大英县人民法院不予采信,诈骗价值200余万元房产. 谢东升伪造的调解笔录,这样明显的假案、冤案,在十八大反复重申依法治国的今天,令人十分震惊,把第三人价值200万元的财产非法处置,对隐藏在本案背后的司法腐败,我们强烈请求党中央尽快查处,惩治司法腐败,追究谢东升诈骗的刑事责任。 举报人:李兴前 陈雪琴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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