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林镇罐子沟村项目开发商李国文召集黑社会6人
殴打当地居民张从敏致轻伤的案情报告
柳林镇派出所:
报案人:张从敏,男,现年61岁,现居住巴中市恩阳区柳林镇罐子沟村三社。
犯罪嫌疑人:
1、 李国文(柳林镇罐子沟村项目开发商)。涉嫌犯罪事由:10月3日下午,李国文召集黑社会人员6人将报案人张从敏殴打,致张从敏左手尺骨骨折,腿部、头部、胸部、腰部等多处受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并强行、野蛮霸占张从敏家赖以生存的自留地,致其全家3口生活无着落,涉嫌侵犯财产罪;
2、 张朝明(罐子沟村村长)、卢月由(罐子沟村三社社长)。身为国家干部,在事发现场一言不发,未作任何制止和劝阻,涉嫌严重渎职犯罪。
一、 案件背景:
柳林镇罐子沟村荷花休闲观光基地,是恩阳区委区政府打造的重点工程之一。张从敏作为当地居民,真诚拥护并积极支持,第一个站出来率先签订土地出让协议。到目前为止,张从敏已将其六亩多地全部交给了政府,但鉴于张从敏家儿子犯有精神病、生活不能自理,反而需要照顾;女儿已经出嫁多年且经济拮据;其本人也因多年劳疾,无法外出打工,只能干一些轻活,所以张从敏和妻子谭星芝就留下了一亩多地,用于种植一些庄家、养一些家畜,维持生计。
但是,罐子沟村项目开发商李国文还是计划将张从敏家老房子附近一亩多地全部占用,且不给任何回报。经过长期蓄谋,于10月3日上午之前,在未给张从敏家打任何招呼的情况下,私自在其家苕地里放了4个铁架子,将其辛苦种植的红苕破坏殆尽,且未打任何招呼,就已经将2分多面积的苕地挖了。下午3点左右,李国文指使挖土机作业人员准备将张从敏家老房子附近的一亩多地庄家、蔬菜、水果、树木全部铲除,强行平地,强行霸占用于项目。
二、 案件经过:
10月3日,下午2点,我(指张从敏,下同)看到自家苕地里放了4个铁架子,又看到旁边开来了挖土机,心想这肯定是李国文他们要强行霸占我的土地了,于是我去找李国文问问情况。
我去距离我家200米左右,李国文开的农家乐去找他,那时他正在吃饭,等到2点多,李国文吃饭结束走出来了,他的工人大概6、7个也跟着出来了。我见李国文出来,就对他说:“我给你说个事情,行不行?”李国文说:“要的”。于是我和他就在农家乐的坝子里,找了张桌子坐下谈。我说:“你们把我老房子旁边的自留地挖了,有两分多土,你总要给我解决哦?”他说:“怎么解决”?我说:“我们一家3口,目前已经让出去六亩地了,支持你们做项目,村上已经交给你们了,你们也看得到。我只留了一亩自留地,我全家要生活,要吃饭,不能再交给你了。”他说:“你家修猪圈、修厨房,我给政府协调好了才让你修的(相当于给你帮了个忙)。你硬了不起了,你硬聪明得很,我马上把你这个蓬蓬(指猪圈、厨房)给你挖了!”我很气愤地说:“你挖,可以。要挖全部挖了,一点都不留!我还给你引路!”然后我接着说:“你要挖可以,但是要把所有土地还我,把你的东西全部搬走!”李国文就没有再说什么了,就走了。(估计这时李国文给村长张朝明打了电话,叫村长和社长都到现场来见证,帮他撑腰,准备强行开挖)
我也没再说什么,就去苕地那里,看看挖的什么样子了,心想:挖的不多的话,能够处理点儿就算了。然后回到自家院坝,3点多的样子,李国文叫来挖机,村长张朝明也到了。他们立即组织作业,开始用挖机勾吊苕地里的铁架子,将铁架子勾到旁边的空地上。我看到他们勾吊作业,下一步可能马上要挖我的地,我就上前阻拦不准勾,我说:“土地是我的,你们不分青红皂白,随便把架子放到我的地里,把红苕弄坏了,我的土地是共产党分给我的,你们总要给我个说法撒!”李国文说:“土地是集体的,我要挖!”我为了阻拦,就坐在铁架上,不准勾走,李国文就亲自动手,过来强行拉我。第一次把我拉出去了,我见他们要来硬的,就又回去坐在架子上不准他们吊走。
李国文见此情形,马上打电话,喊来十多个人,我看到黑茫茫的一大片!李国文和另外两人一起把我强行拖出去了,在拖拉过程中,我的脚被卡到铁架子的空隙中,但依然被李国文等三人强行拖出,当时我就感觉我的脚差点被折断了,左脚小腿被刮了一寸长的口子,血流一地;在我被拖出去之后,李国文对我受伤根本不屑一顾,继续叫人去勾架子,我就又去阻挡。李国文就再叫来五六个人,把张拖的拖、拉的拉、打的打,把我一直拖拽到就近的公路上。李国文依然不依不饶,连同另外五人一起把我打倒在公路上!把我打倒后,李国文和另外两人还不解恨,全部扑在我身上,再次把我压倒!我仰面倒地,李国文首当其冲,一倒拐顶在张的颈项上,恶狠狠地说:“老子今下午把你卡死”!李国文等三人把我扑倒时,我的左手当即就被压断!这时候,周边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大概有30来人了,李国文忌惮人多,他们三个人就起来了。我艰难的爬起身来,立刻感觉左手前臂钻心疼痛,整个手臂完全无法动弹,头部、腰部、脚部、胸部多处疼痛钻心。
这时候,我妻子谭星芝被吓倒了,担心他们这帮黑社会万一再行凶,恐怕我性命不保,就赶紧把我拉回去了。
李国文一伙,看到我被妻子拉走了,根本不予理会我已严重受伤,马上安排挖掘机,不到半个小时就把老家屋前屋后两亩多地的庄稼、果树、树木野蛮地、全部毁了!
值得一提的是,在整个过程中,村长张朝明、社长卢月由虽然赶到现场,但自始至终没有说一句话,没有任何阻拦和劝阻,纵然后来他们两人在路边看了下我的伤情,但什么话也没说。
截止目前为止,村社、开发商没有任何人来一个电话,来一个人,垫付一分医疗费。
特此报案
以上本人提供材料完全属实,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因本人伤情严重,无法亲自递交报告,特委托女婿钟林上交)
报案人:
二零一六年十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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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于10月9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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