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运管所潘所长,农运班车,公交车,出租车的油料补贴为何一直杳无音讯,能不能给各位车主一个明确的答复,有很多人说是运管所各位领导装进了自己的小金库,各位车主都不相信,希望潘所长给各位车主一个解释。
===================
编辑备注:通江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回复如下,
您好!现就您在麻辣社区“群众呼声网络问政”专栏中关于“请教运管所潘所长 ”一帖中反映“农运班车、公交车、出租车的油料补贴为何一直杳无音讯”的问题,现作如下回复: 从2009年起,国家实行燃油税,对农村客运车辆、公交车辆、出租车辆实行燃油补贴,每年的燃油补贴资金均是按照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下发的关于燃油补贴的相关文件要求下发,补贴资金是通过国家财政专项拨付,2009年至2012年燃油补贴均已清算兑现。 2013年农村客运车辆、公交车辆、出租车辆的燃油补贴,我们根据四川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林业厅、水利厅下发的《关于预拨2013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的通知》(川财建﹝2013﹞283号)文件,已于2013年8月底前将下达的733.04万元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根据四川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林业厅、水利厅下发的《关于预拨2013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的通知》(川财建﹝2014﹞24号)文件,已于2014年12月底前将下达的733.04万元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两次共发放补贴资金1466.08万元。 2015年4月17日,四川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林业厅下发了《关于下达2013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15﹞55号),对我县2013年度农村客运车辆、公交车辆、出租车辆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进行了清算。清算补贴时间为2013年度,以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统计数据为基础进行资金清算,补贴资金等于川财建﹝2013﹞283号和川财建﹝2014﹞24号下达的预拨资金及川财建﹝2015﹞55号下达的清算资金之和。根据﹝2015﹞55号下达的清算资金文件第一条规定,我县2013年度超拨农村客运成品油补贴资金371.77万元,超拨这部分资金暂不收回,用于抵顶以后年度油价补贴。 截止目前,我们尚未收到四川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林业厅等部门下发关于2014年度的农村客运车辆、公交车辆、出租车辆成品油改革价格补贴资金的文件。待农村客运成品油补贴资金下达后,我们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按时全额发放成品油补贴资金。 “ qingiqng”网友及全县农村客运、公交、出租经营者感谢您们对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支持、监督,我们将全力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 特此回复
通江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201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