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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坚守信念

是谁在给企业充当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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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9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坏人也温柔 发表于 2015-8-7 12:28
只要是守法经营,人人都可以当企业的保护伞,

先生,你好!
你说的“只要是守法经营,人人都可以当企业的保护伞,”?
本人愚见:只要是守法经营,“个别”人人都可以当企业的保护伞,收保护费,再困难,不交是不行的。
是不?

发表于 2015-8-22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8-31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越小的地方就越黑!

 楼主| 发表于 2015-9-8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津危化品爆炸,提醒生产企业,各监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重大,现在的屠宰企业大多数都有烧蒸汽的锅炉,不知道企业给安检部门、质检部门、环保部门备案登记没有,是否按锅炉使用规定进行安装、操作,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发表于 2015-9-16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环境违法解决不到位 四川地方政府领导可能会降级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问题解决不到位,县政府主要领导可能会降级。昨日,《四川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草案代拟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了对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领导被处分的九种行为。
  草案代拟稿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九种行为之一的,对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给予免职、降职、撤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九种行为中,包括作出的决策严重违反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的;对本地区发生的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处置不力的;以及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应当依法由政府责令停业、关闭的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停业、关闭的;此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问题不重视,解决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形。

发表于 2015-9-29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市委市政府督查组督查旺苍环保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编辑:蒲秋容 文章来源:旺苍县党政公众网 更新时间:2015-09-24 点击次数:475
9月23日,按照市政府领导的安排,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冯治勤、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何逢宽等督察组一行来旺苍,对2015年度环保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县委书记张尚华,县委常委、县总工会主席张健,县目督办、县环保局等相关人员陪同督查。


督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尚武镇污水处理站、嘉川电厂、吉翔食品、松林山垃圾回填项目、万家及天星污水处理站进行了实地走访督查,详细了解了目前企业环保工作的实际情况、存在的困难和将来的打算,充分肯定了我县2015年度环保工作取得的成效。同时,从科学发展的角度,向企业进行了政策宣传和详细解读,对企业如何实现绿色生产提出了建议。(文/图:县环保局)        

发表于 2015-10-23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总觉得旺苍政企未分,职责不明,政府给自己留下了不少的后遗症。

发表于 2015-10-24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污水直排到南河,这可是广元人民的水源啊!!

发表于 2015-10-29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屠宰场点设置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
四川省政府
发布文号: 川办发[2011]9号
三、设置原则
(一)科学规划,优化布局。综合考虑城镇建设规划、生猪养殖规模、屠宰加工能力、市场消费水平、交通运输条件以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统一规划和布局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屠宰场点,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压缩过剩产能,遏制重复建设和过度竞争。
(四)保护环境,规范秩序。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屠宰场点的设置不能污染环境,也不能受到环境污染。注重节能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监管能力,依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规范定点屠宰企业经营行为。
    旺苍县人民政府应高度重视,以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重,放弃企业法人个人利益,铲出腐败,断掉违法者的利益链条。

发表于 2015-10-30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0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嘉川镇巴掌大的地方,两个屠宰场,平均每个屠宰场杀30头左右,除了人工工资、水电、煤炭等,还有启动环保设施(处理污水)的费用吗?畜牧部门还要派驻检疫员,劳民伤财,这样设置屠宰场,违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屠宰场点设置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相关要求。发布文号: 川办发[2011]9号
三、设置原则
(一)科学规划,优化布局。综合考虑城镇建设规划、生猪养殖规模、屠宰加工能力、市场消费水平、交通运输条件以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统一规划和布局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屠宰场点,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压缩过剩产能,遏制重复建设和过度竞争。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0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江屠宰场位于三江镇场镇西则边缘地带,离河流有500米远,要求异地搬迁,而嘉川镇吉祥食品位于庙二街(梁家场)中心位置,屠宰场的后墙在东河流域的河岸上,屠宰污水最终要排放到该河,友坝、张华、桥溪、东溪等饮水水源的安全严重受到威胁,有关部门同意就地改造,原因何在呢?.....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0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元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设置规划
三、规划原则
(四)保护环境、以人为本。新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我省相关规定。已建的要妥善解决环境保护问题,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且无条件实施升级改造的必须搬迁或关停。居民集中住宅区、学校、医院、养老院以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及其他不适宜建设屠宰厂(场)的地区,不准建设生猪屠宰厂(场、点)。
四、设置要求
(一)广元市本级及各县(区)城区。广元市本级生猪定点屠宰场设置不超过2个;县(区)城区各设生猪定点屠宰场1个(共7个)。县(区)城区中心半径10公里以内且专用鲜肉配送车辆的车程在30分钟以内的乡镇,不设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或小型生猪屠宰场点。旺苍县县城离嘉川镇应该只有8公里,就有三个屠宰场,这符合广元市生猪定点屠宰规划吗?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0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环境违法解决不到位 四川地方政府领导可能会降级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问题解决不到位,县政府主要领导可能会降级。昨日,《四川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草案代拟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了对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领导被处分的九种行为。
  草案代拟稿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九种行为之一的,对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给予免职、降职、撤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九种行为中,包括作出的决策严重违反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的;对本地区发生的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处置不力的;以及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应当依法由政府责令停业、关闭的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停业、关闭的;此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问题不重视,解决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形。

发表于 2015-11-12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各级政府、生猪屠宰监管部门,不要把嘉川梁家场(庙二街)住的合法公民当成日本迁来,仔细分析,全县原有多少食品组、食品站,他们都在乡镇街道中心位置,后来改建屠宰场(白水、尚武、嘉川、百丈、五峰、黄洋、普济、三江、木门、张华等),现在领导们去看看除嘉川吉祥(嘉川食品站)还有哪个屠宰场没有搬迁呢。

发表于 2015-11-18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旺苍黑,监管部门为啥让企业把不实的胡乱编成资料,在老白性不知的情况下报给相关部门,最终受苦的还是周边的百姓。如白水、尚武、嘉川、百丈、五峰、黄洋、普济、三江、木门、张华等地的食品站,现在领导们去看看除嘉川吉祥(嘉川食品站)还有哪个屠宰场没有关停或异地搬迁呢。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8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IMG_20150422_110714_901.jpg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8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省长大人你好:在些地方能建屠宰场吗?

发表于 2015-11-24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嘉川镇巴掌大的地方,两个屠宰场,平均每个屠宰场杀30头左右,除了人工工资、水电、煤炭等,还有启动环保设施(处理污水)的费用吗?畜牧部门还要派驻检疫员,劳民伤财,这样设置屠宰场,违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屠宰场点设置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相关要求。发布文号: 川办发[2011]9号
三、设置原则
(一)科学规划,优化布局。综合考虑城镇建设规划、生猪养殖规模、屠宰加工能力、市场消费水平、交通运输条件以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统一规划和布局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屠宰场点,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压缩过剩产能,遏制重复建设和过度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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