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是全市最后一次考试录用干部的机会,没参加考试及没考试合格的不能参加2009年全市参公过度考试资格,但是没有考试合格的不予登记和暂缓登记,考试合格后才能符合参公管理条件,对于不合格人员,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不相信可以上传市政府文件)这类人员不可以调动和晋升职务,但是就在2014年11月平昌县运管所常某某是一名在编工勤人员,调任到巴中市地方海事局任科长职务,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二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1、请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该同志符合什么条件调任到市地方海事局? 2、该同志调任前,平昌县运管所和巴中市地方海事局进行公示的吗? 3、该同志调任是公开、竞争、择优选举的吗? 4、该同志破格提拔干部,符合条件吗?为社会和国家奉献在哪里?是专业技术性人才吗?在市及以上发表过什么论文吗? 5、该同志未参加2000年录用干部考试,也未参加2009年参公考试,又不是特殊人才,凭什么调任。 6、全市参公管理单位很多,没有纳入参公管理人员也很多,为什么不向社会和未参公人员组织公开、公正、进行考试,择优录取。 7、如果不公正、不公平处理好,本单位有几十人以实名制向纪委举报。(市、省、中)全市有好多未参公管理人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你们肯定比我们还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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