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刚刚装修房子。因为天然气公司和开发商之间只有购买的关系,导致用户不能根据实际需求来规划生活用气的具体位置。就此,希望政府和主责部分给予协调和帮助:
一、有事说事,有理有据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章 燃气使用 中之规定:
第二十八条 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六)盗用燃气;
用户入住进入装修阶段,确实有需求进行天然气改造,应该怎么办?
根据《用户安全使用常识》之提示,本人向天然气公司提出申请改造的需求。
二、提出申请,相关办事人员置之不理
本人经天然气公司前台、办公室(府台名居2楼201室)、电话咨询。都存在互相推诿的情况,而且还告知:天然气公司暂停为用户提供改造的服务
三、试问: 老百姓根据自己的需求,在愿意承担相应费用的情况下为什么不能设身处地的为用户考虑。难道是天然气公司一家独大?请政府和相关主责部门给予帮助。
四、天然气使用过程中的现状: 根据近期的观察,向天然气公司提出申请改造的情况很普遍。大多都是因为天然气公司和开发商在协商的时候,根本不估计用户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的情况。如果单是小部分人有需求,也许是我个人太追求完美,如果是大多数人在呼吁和提出申请,天然气公司是不是也可以考虑下用户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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