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辆出租车的正常运营与否,就关系到一户家庭的生存大计,也关系到每个人或每家人的正常出行需求,更关系到全社会秩序的和谐共处!政府的主要职责,就是如何在管理上做到公正公平的协调好民生大计,維系全社会的和谐共生。而不是如何从中寻求小利益集团的私利,更有甚者把公权据为已有,利用它为个人的贪腐构铸“聚宝盆”,如李拆(春)堿之流。他们在台上说尽了漂亮的为民执政的光鲜话语,声嘶力竭的保证和承诺背后,却塞进了见不得阳光的私下交易。
我们认为,出租车业主的经营权是一项私人投资。它的诞生是中央政策精神鼓励的,既为政府解忧又自寻到个人生计出路的双赢办法。正如政府的招商引入外资并无二样,都是应积极鼓励为之的。民间私力财力有限,当初的投入很多人是倾其所有甚而举债为之,都期盼有份较固定的收入以维持家境。地方政府仅只是投入了管理成本,发放一个行业标志(出租车顶灯)准其合法上路而己,管好合理配置、窗口服务优劣、车辆状况及安全运营等足矣。为何偏偏要在涉及基本财力投入取得旳经营权上,千方百计要与民争利呢?这是多地暴发出租车业主与地方政(腐)抗争的根本原因所在!成都的温江如此!双流亦如此!别无它哉!须知,有打压必有抗争,打压愈狠抗争愈烈,这是历史的无二规律。巴蜀老人以历史过来人的眼光,真心奉劝那些为官一方的公仆们,放下你们的官架子,在新春之际端正自己的新姿态,为双流、温江的出租车行业的民生大计认真谋划,从新构築双赢的和谐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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