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3455|评论: 42

[呼声回应] 犍为交警大队关于对“麻辣社区群众呼声栏目,涉及我大队用工人员合同问题”的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2-26 16:28 | |阅读模式
犍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对“麻辣社区群众呼声栏目,涉及我大队用工人员合同问题”的情况回复
贴中反应犍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协管员无故下岗的事实不属实:叶峰、黄程等人是犍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通过社会招聘的协管员。于2008年1月1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终止时间是2011年12月31日。犍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11年12月19日召开了聘用合同到期协管员会议。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一项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大队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给予经济补偿。不存在无故下岗,不存在解聘。
贴中反应叶峰、黄程等人是政府安排到交警大队当协管员的事实不属实:叶峰、黄程等人到犍为交警大队工作,不是因为退伍被犍为县政府安置部门安排到犍为交警大队的。而是犍为交警大队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时招聘的。同犍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签订的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是2008年1月1日,合同到期终止时间是2011年12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不存在无故下岗,不存在解聘,更不存在不公正对待退伍军人的问题。
贴中反应一同下岗的9名协管员又恢复上班的问题:该9名协管员是于1998年招聘到犍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截止已经在犍为交警大队年续工作满10年以上,犍为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经本人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拟与他们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经犍为县民政局安置办查实,叶峰已于2002年9月25日安置到犍为县第三汽车运输公司上班至今。(犍退安字(2002)第37号)
谭彬、黄程、宋冲、吴斌四人分别于2004年、2006年已在犍为县民政局领取了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107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参与人数 16 小米椒 -140 收起 理由
587987978 -10
社会还是好人多 -10
孤狼吻 -10
特种兵111 -10
所有好人都平安 -10
平淡的人516 + 10
ζThe-onE -10
880525 -10
GG520530 -10
士兵之家 -10
746124 -10
我不是恐龙 -10
爱情永远 -10
760174085 -10
张小敏 -10
游天下2 -10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1-12-26 17:09 |
嫖毕卖市了

发表于 2011-12-26 17:35 |
啥世道?

发表于 2011-12-26 18:17 |
永远支持麻辣社区的东西,让麻辣社会为天下人打抱不平。爆料那些可恶的人。
发表于 2011-12-26 19:34 |
这就是犍为县交警大队!这就是我们的领导!下属提出问题,不是想的怎么为我们解决问题,怎么为我们处理问题,而是千方百计的逃避问题,想方设法的怎么逼我们上绝路,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们合理合法维权,希望战友们,朋友们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谢谢大家!

发表于 2011-12-26 19:49 |
经犍为县民政局安置办查实,叶峰已于2002年9月25日安置到犍为县第三汽车运输公司上班至今。(犍退安字(2002)第37号)

既然是汽车运输公司的人,咋会在你交警队当协警??难道交警队和汽车运输公司有勾结?

发表于 2011-12-26 19:52 |
跳批卖柿的,说球的好听。啥子经济补偿??如果真的补偿了人家会闹??补偿了好多嘛?? 求真相
发表于 2011-12-26 19:53 |
楼上的 既然人家敢出来这样说 就肯定能拿的出证据证明他再交警队当协警  你们这些打官腔的看到就让人烦 以事实说话 文件??大家都懂的~~~~~~~~~~~~~~~相片能P文件能改
发表于 2011-12-26 19:54 |
永远支持麻辣社区的东西,让麻辣社会为天下人打抱不平。爆料那些可恶的人。
发表于 2011-12-26 19:54 |
永远支持麻辣社区的东西,让麻辣社会为天下人打抱不平。爆料那些可恶的人。
发表于 2011-12-26 19:54 |
永远支持麻辣社区的东西,让麻辣社会为天下人打抱不平。爆料那些可恶的人。
发表于 2011-12-26 19:54 |
永远支持麻辣社区的东西,让麻辣社会为天下人打抱不平。爆料那些可恶的人。
发表于 2011-12-26 19:54 |
永远支持麻辣社区的东西,让麻辣社会为天下人打抱不平。爆料那些可恶的人。
发表于 2011-12-26 19:54 |
永远支持麻辣社区的东西,让麻辣社会为天下人打抱不平。爆料那些可恶的人。

发表于 2011-12-26 20:16 |
我也是犍为人,刚退伍的军人,但是没有在任何网页、任何地方看到过有关犍为交警大队公开招聘的任何文书,听朋友说:“进犍为交警队当协管员要过硬的关系和一笔可观的费用。”唉。我是农民的孩子,家里无钱也无权。

发表于 2011-12-26 20:17 |
我也是犍为人,刚退伍的军人,但是没有在任何网页、任何地方看到过有关犍为交警大队公开招聘的任何文书,听朋友说:“进犍为交警队当协管员要过硬的关系和一笔可观的费用。”唉。我是农民的孩子,家里无钱也无权

发表于 2011-12-26 20:52 |
:@:@

发表于 2011-12-26 21:25 |
“犍为交警大队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时招聘的。”
请问下地球人:有谁在任何地方看到过有关犍为交警大队公开招聘的协警员任何文书!既然你们说公开,请拿依据出来!
说白了都是当官的些内部就招了,也就是那些所谓的有权有钱的。
实际上就是把这些没钱没权的下了,再从新上人,他们当官的好吃钱!

发表于 2011-12-27 00:00 |
回复 犍为交警大队 的帖子

按照劳动法你们单位就应该提前30天通知他们,你们只是在用劳动法来推卸责任。按照退伍士兵条列就应该优先留用退伍军人,就算要再用人,到底是关系户优先还是退伍军人优先,现在这是不是社会上说的浅规则?《劳动法》、《退伍军人安置条列》既然颁发出来了,单位不认可,那还起什么实质性的作用,形同摆设。你们做决定的时候就没想过国家面临灾难的时候吗?列如众所周知的512地震,是不是军人永远在第一位,难道退伍军人就不是军人吗?对他们就一点点人道主义都没有吗?他们要求也不过分啊,就是要复工、要吃饭、要过和大家一样的春节。能干6.7年就证明他们都能胜任这个工作,为什么必须这样对待他们呢?何必一味逃避责任!一味苦苦相逼!

发表于 2011-12-27 00:34 |
:@:@你们作为领导应该做的是站出来解决问题,而不是推卸责任。你们这是什么领导些啊。。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