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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七年,不办两证(我的黑户口房子啊,我该用什么来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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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 20:25 | |阅读模式

    我家省吃俭用在老广播局下面的北门公寓买了一套房,2003年签的合同,2004年交的房,到现在2011年了,都没有把两证办下来。

    开发商文维礼也不管这事了,听说他准备修川剧团后面修电梯房了,他有新的楼盘项目要跑手续,根本就顾不上我们这些已经交过钱的人了。

    听说这种事情在巴中太多了,房子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把两证办下来?何时能够结束我家房子的“黑户口”生涯啊。。。。

    遇到这种事我应该怎么办?网友们请给我支支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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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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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 09:42 |
:L:L

发表于 2011-3-2 11:54 |
政府不作为,建设部门的管理者只顾往腰包捞钱,谁管呢?向强国论坛发帖子吧!

发表于 2011-3-2 13:12 |
向分管市长反映

发表于 2011-3-2 13:20 |
楼主你说的情况算什么新闻哦,我们才是最惨的。成都红光欣苑小区因成都市区华局的原因一拖十年之久未办房屋产权证问。红光业主从红光集团购买的是房改集资房,但现在成华区要为业主办经济适用房证。成华区房管局因红光集团破产接手红光三产业的工作后,于2001年欣苑业主享有的原福利房,有交房收据为证。并于2005年11月在欣苑小区出通知,要求住户按规定到区房管局递交办理产权证的资料,承诺立即办理欣苑的分户房屋产权证。但事实却是成华区房管局在2005年红光一区廉价拆迁并高价卖地后,不出任何安民告示就不再理会贵局对欣苑小区业主的承诺,当众欺骗欣苑广大业主,把欣苑业主要求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期待当作儿戏一样的戏弄。经过红光小区业主和业委会的多年奔走呼吁,成华区房管局终于在接手红光房产十年后的今天开始再次启动办理小区房产证事宜。但令广大业主万万没有想是贵局却妄借政策之名行趁火打劫红光失业下岗职工之实,现在强制否定业主与红光集团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的集资建(购)房协议,毫无道理的要求业主重新签订以后对贵局有益的单位经济适用房合同。红光欣苑小区广大业主在1999年11月签定集资购房合同并交清集资建房款,到2001年入住现已十年了,贵局办理并持有欣苑小区大产权证也逾五年了,其间未给广大业主办理分户产权且又没有安民告示实属典型的不作为。

发表于 2011-3-2 13:22 |
向市长反映

发表于 2011-3-2 13:29 |
成华区房管局在办理位于成都市建设南新路5号红光欣苑269户住户的分户产权的过程中存在严重的错误:
一、办理产权证一拖十年,2010年12月开始办理却严重违背事实,不遵从历史乱定性。建设南新路5号的欣苑是依据成都红光集团【1999】52号文和成都市住房委员会【1999】31号文由红光职工全额集资修建的红光第二期集资建房。成华区房管局却乱套用成都市和建设部的相关文件将红光欣苑定性为“房改经济适用房”,这是严重违背事实,是269户住户决不同意的。
二、成华区房管局在办理分户产权的过程中要求269户集资户重新签订经济适用房合同,原集资建房协议作废,这是违反合同法的行为。红光欣苑269户住户与红光集团签订的集资购房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是办理集资住房分户产权的唯一合法凭证。
三、成华区房管局在欣苑住户2001年就交清了集资购房尾款的情况下又提出全额补交面积差,这是不合理不合规的行为。红光欣苑269套房屋在2001年前就有测绘报告明确了各套房屋的面积,欣苑业主一致认为此次补交面积款只能缴纳269套住宅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差额3%以内的部分;超出3%部分的金额应由建设单位或管理单位承担;同时,超出3%部分的面积归买受人所有。国家相关部门对此早有明文规定。
红光欣苑业主强烈要求:成华区房管局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保留原有《集资建(购)房协议》,用《补充协议》缴纳3%的面积增加款;办理“房改购买房”版本的分户产权证书。
欣苑269户住户恳请社区领导帮助呼吁和反映红光欣苑小区业主心声,与上级各级部门一起纠正区房管局的错误行为,督促区房管局妥善办理好欣苑269户住户的分户产权事宜,不要让历史遗留问题继续遗留下去。

发表于 2011-3-2 13:41 |
:o:o:o:o

发表于 2011-3-2 13:45 |
:dizzy:无语、无赖:dizzy:

发表于 2011-3-2 14:15 |
严厉打击

发表于 2011-3-2 18:23 |
没有实力,不讲诚信的开发商,给政府的费用没有缴完,当然办不到证咯!

发表于 2011-3-2 18:23 |
没有实力,不讲诚信的开发商,给政府的费用没有缴完,当然办不到证咯!

 楼主| 发表于 2011-3-2 18:52 |
谢谢大家对此贴的关注;
    我在二月二十六日向市委书记信箱发了一封信,问此事,可是能李仲彬书记马上要被调动,而新的书记未到位的原因,所以发出去没有反应。
    昨天发这个贴子之后又向市长信箱发了一封信,今天还没有什么反应,反正老百姓要跟强势群体打交道,要有心里准备。
    我已经做好:搬起石头打天的心理准备了。。。。。。。:(

发表于 2011-3-5 17:40 |
  巴中的房产不知道怎么搞的,已经办好了一年了,还拿不到手。

发表于 2011-3-5 17:48 |
心中一把怒火

发表于 2011-3-5 17:55 |
就是啊,我们的房子四年了,拿不到房产证,是为民房地产开夏茂开发的,大家以后莫买他开发的房产哈。还有,“建设局,你妈妈喊你办房产证了”。

发表于 2011-3-5 18:11 |
友情客串一下

发表于 2011-3-7 00:17 |
:diz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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