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6757|评论: 11

政府的悲哀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7-18 00:06 | |阅读模式
16楼的请听好:学校是政府的学校,一所学校办得好不好是看政府,特别是职业教育更是这样。为什么现在西昌市政府急于将一职中推向私人,我个人觉得就是因为西昌市政府无能,还不如德昌县,西昌市政府无法将西昌职中办好,但办好西昌职中又是政府工程,所以他们干脆将学校推向私人,由私人来办,这样政府不出钱,却能获得政绩,何乐而不为呢?用一句很俗的话来说,西昌市政府就是“又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只是苦了这一群教师了。据我所知,西昌市一职中的教并不是无能,反而在西昌教育上是能站到一席之地的,很多教师参加赛课都是第一名,不比其他学校差。许多老师都是西昌市的骨干教师,当然如果觉得这些是虚的,那么证明西昌市政府和教育局都是骗人的,因为不管是教学能手还是各种教学比赛都是政府和教育局评出来的。所以希望16楼的楼主还是从政府自身去找原因吧,不要来不来就说学校教师无能。西昌市一职中办了几十年都没有办垮,而恰恰在这届政府手上办还好,不知是学校教师的原因还是政府的原因?????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54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0-7-18 08:29 |
;P西昌市政府就是“又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说得好,太贴切了。。。还有人想当董事。。

发表于 2010-7-18 08:43 |

西昌教育局长“发飙”,怎样拍“胸脯”保证没有半点利益

发表于 2010-7-19 09:50 |
     不是政府的悲哀,是掌握政府大权相关人员的卑鄙。
    本版主坚决支持一职中的全体教职工。同时,希望大家文明用词!

发表于 2010-7-19 10:54 |
只是路过
发表于 2010-7-19 13:04 |
那些官员,就是想趁在位时,大捞一把,进而干出丧尽天良的事。有网友说的好,为何现在的教育资源不好好使用,让它充分发的挥作用,而闲置在那里?另一边确是大兴土木重复投入??

发表于 2010-7-19 21:09 |
路过

发表于 2012-5-28 17:56 |

现代教育集团还可以嘛,实力可以,为学生创造了那么好的硬件、软件环境,也不要一味的批斗嘛,如果

学校没有资金注入,政府又不投入,学校软硬件设施跟不上,从哪方面讲对学生都不好嘛!上学免费?现

在读大学哪个有免费的啊!

发表于 2012-5-28 17:57 |
西昌市教育局关于西昌一职中与四川现代教育集团联合办学的回复!
西昌市与四川现代教育集团合作举办西昌职业中专学校协议书于2010年6月24日正式签订,现将相关工作

情况向大家再作一详细介绍:一、西昌市职业教育的基本情况西昌市有两所职业中学即西昌市一职中、西

昌市二职中,由于历史的原因,西昌职教量小质弱,落后于州内部分职中。2006年底,省教育厅到西昌一

职中调研,对西昌职教的发展很不满意,要求市政府要对职教工作进行整改,整合职教资源,合并一、二

职中。目前一职中占地26434平方米,教职工68人,有6个专业,在校学生1314人;二职中占地17713平方

米,教职工55人,有10个专业在校生968人。为迅速改变西昌职教的落后面貌,做大做强西昌职教,完成

职教攻坚任务。从2008年6开始,西昌市与四川现代教育集团接触,商谈合作举办西昌职教事宜。二、西

昌市选择与四川现代教育集团合作的原因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民办教育

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

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目前

,国家及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认为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

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关键环节,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而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灵活、就业率高,是目前深化改革、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有效形式。 (三)2008年5

月12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职教攻坚大会,刘奇葆书记参加,要求四川省在2010年必须完成职教攻坚任

务,这意味着每年职、普高学生比要达到4:6甚至5:5。西昌市每年初中毕业生1万多人,全市每年至少

要有4000名学生要进入职高学习。目前,西昌市一、二职中比较弱,必须合作,才能完成职教攻坚任务。

(四)今年年初,省委书记刘奇葆到凉山调研,作出“巩固‘两基’成果,大力实施职业教育攻坚,尽快做

到让所有初中毕业生进入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高中阶段教育,绝不能让一个孩子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的重

要指示。2010年5月25日,州委、州政府在邛海宾馆召开全州职业教育工作座谈会。会上,州委副书记、

州长张支铁指出,要落实刘奇葆书记的重要指示,仅靠凉山自身的力量远远不够,必须走联合办学的路子

,通过联合办学做强做大职业学校、职业教育,做大职业教育的实力。 (五)西昌市一职中是一所省级重

点职业学校。省教育厅2007年要求对一职中进行省重点复查,由于一职中的现状远达不到复查验收的标准

,西昌市以“西昌职中正在筹建中,待建设完成后再复查”为由连续几年申请推迟复查。对此,省、州相

当不满意。2009年6月11日,一职中召开“迎接四川省重点职业中学复查现场指导会”,四川省教育厅职

教处及相关专家一行到会指导。会上,省教育厅领导明确指出,一职中的现状令人担忧,发展速度缓慢,

软、硬件极差。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规模不具备,占地不够,生源不足,教学设备、设施缺乏,专业课教师

严重不足;很多检查指标不达标,15项必备条件中只具备4—5项。如果以一职中的现状进复查,直接取消

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资格。必须将一、二职中整合到一起,再启动新校区的建设,才有希望通过复查

。 (六)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近几年连续提出建议、提案,强烈呼吁西昌市尽快整合一、二职中,

采取联办等方式新建西昌职中,以加快西昌市职业教育的发展,做强、做大职业教育。 (七)西昌人才馈

乏,市场需求大。与四川现代教育集团联合举办职业教育,把西昌职业学校建成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建

成后解决西昌大批的初中毕业生读书,为西昌发展提供人才支持。保证西昌的人才需求。 (八)经过考察

,目前,在四川省内,现代教育集团是职业教育做得最强的,管理比较先进;四川现代教育集团在国内就

业渠道宽,在全国各地都有就业点,每年要花300多万元,在沿海主要城市都设点,把学生组织出去;四

川现代教育集团比较讲诚信,去年与会理签订协议,合作得比较好。 (九)新建西昌职中投资大,初步测

算至少需要1亿多元,仅靠西昌市财力解决比较困难,建设西昌阳光学校的资金都是主要通过向开发银行

贷款解决的。引进四川现代教育集团静态投资1亿元,目的是解决消化每年4000名学生入学就业,做强做

大西昌职业教育。 (十)2008年5月12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职教攻坚大会,会上四川现代教育集团董

事长苏华代表集团在会上作经验交流,集团与中江等县合作举办职教的模式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为发展西昌职教,做大做强西昌职教,西昌市开始与集团接触。通过对四川现代教育集团的考察,西昌

市认为集团具有很强的办学实力。该集团是四川省第一家教育集团,集团致力于人才培养、人才培训和人

力资源开发,举办了中江职业中专学校、德阳黄许职业中专学校、德阳市职业技术学校、孝泉师范学校、

德阳市旅游职业学校、会理县职业中专学校、四川现代科技职业学校、德阳外国语学校、中江县继光实验

学校、成都市创业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成都市创新就业培训中心等13个教育机构。现有学生5万余人

,总资产10多亿多元人民币。董事长苏华是省政协常委、省政协教育委员会副主任、民建中央科教委员会

副主任、中华职业教育社理事、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委员会顾问、中国人民大学董事会董事。集团

经历了19年的艰苦创业,从当初单一的职业培训,发展到涵盖职教和普教、从幼儿教育到大学教育的大型

教育集团。集团所办的中江职中、德阳外国语学校等学校在全省有较高的知名度。集团是在实实在在的办

学。三、西昌市与集团合作办学的经过从2008年6月开始,西昌市开始与集团就合作办学进行商谈,大致

过程如下: (一)西昌市委、市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先后带领市教育局领导及相关人员,到德阳对集团举

办的中江职中等学校进行考察。 (二)西昌市委、市政府及教育、财政、人事、编制部门领导先后多次与

集团领导就合作办学事宜进行会谈。 (三)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教育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编办、市法制办、市科技局

、市科协、市国资公司、西郊乡、一职中、二职中专题研究西昌市与集团合作建设西昌职业教育事宜。 (

四)西昌市政府先后召开4次常务会对合作办学进行研究,2010年5月11日,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与四川现

代教育集团合作办学。 (五)2010年6月22日,西昌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委、市政

府分管教育的领导及市委办、市政府办、教育、财政、人事、编制等部门主要领导与集团领导再次对协议

商谈。 (六)对合作办学协议,西昌市法制办、市法院、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单位进行了审议,并提出

修改意见。 (七)2010年6月24日,西昌市政府与集团正式签订合作协议。四、一职中部分教师对与集团合

作办学提出不同意见后,西昌市开展的工作一职中部分教师对与集团合作办学提出不同意见后,市委、市

政府高度重视,近期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6月5日,西昌市安排一、二职中学校领导及教师代表与四川

现代教育集团董事长苏华、董事赵祖佩座谈,集团领导与教师代表直接进行沟通。 (二)6月9日,西昌市

组织一、二职中学校领导及教师代表19人赴德阳,对集团办学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了解。 (三)6月9日,副

市长朱明、市教育局局长杨收作、党委书记罗荣、纪委书记曾顺荣等到西昌市一职中,与部分在职及退休

教职工座谈,了解他们对西昌市与四川现代教育集团就合作举办职业教育的意见,对教师提出的问题进行

说明,与老师面对面地进行沟通。 (四)6月24日,西昌市与集团正式签订协议书,当天下午4时,副市长

朱明、市教育局局长杨收作、党委书记罗荣、局纪委书记曾顺荣召集一、二职中中层以上领导开会,通报

西昌市与集团正式签订协议事宜,要求学校做好教师思想工作,保证平稳过渡。一职中部分教师得到消息

后,到教育局表达不同意见,副市长朱明、市教育局局长杨收作、党委书记罗荣、局纪委书记曾顺荣与教

师进行座谈、沟通。 (五)6月25日,一职中部分在职及退休教职工到州上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廷

贵、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伍文江、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余明良、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彭康、副市

长朱明、市委维稳办主任陈琪及市教育局班子成员先后与一职中退休及在职教职工座谈,听取他们的意见

。五、西昌市与集团合作办学的主要内容 (一)办学性质。双方合作举办西昌职业中专学校,学校性质为

民办学校,实行民办公助新体制。集团独立办学,自主经营,自谋发展。西昌市政府所属西昌市教育局作

为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学校进行业务管理和指导。 (二)管理体制。西昌职业中专学校设立董事

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管理按董事会章程执行。董事会由西昌市、集团双方相关人员组成

,董事会组成人员5-7人,董事长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担任,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享有相应的权利并履行

相应义务和责任。校级领导班子成员由甲、乙双方共同提名、考察确定,董事会聘任。校长一经聘任,自

动成为董事会成员。中层干部由校长提名,报市教育局和乙方通过后由校长聘任。学校教职工实行全员聘

用制。 (三)办学目标。集团投资规模为1亿元。2012年建成国家级重点职业技术学校。学校建成招生三年

后,在籍生达5000人以上规模;非学历教育年培训达到5000至10000人;形成电子、机械加工、财经、商

贸与旅游、学前教育、园艺等骨干专业。 (四)西昌市主要责权 1、提供现有中职学校品牌,即“西昌市

职业中专学校、西昌市第一职业中学”和“西昌市第二职业中学”,重新申办为“西昌职业中专学校(西

昌市职业教育中心)”。协助乙方办理西昌职业中专学校(西昌市职业教育中心)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

业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收费许可证等学校开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2、在西昌市城区胜利北路以东

为乙方建设西昌职业中专学校划拨教育用地200亩,每亩6万元,分期划拨,首期用地约140亩,二期用地

60亩。 3、为西昌职业中专学校确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0名(含现西昌一、二职中在岗在编教职工129名

,新增的71名教师编制,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逐步配备到位),执行西昌市公办教师待遇,占编教职工(

含离退休人员)身份、人头经费和津补贴拨付渠道、国家政策性增资、晋级增资、绩效工资、奖励等与西

昌市公办教职工同等对待,由西昌市教育局、人事局、财政局按西昌市公办教职工相同办法拨付。公用经

费由西昌市教育局、财政局按市直属学校相同标准和办法拨付给学校。 4、根据学校教职工数,依据国家

政策办理经济适用房审批手续,学校建设经济适用房不超过3万平方米,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用于解

决乙方在西昌学校的教职工住房和引进优秀人才,以稳定职业教育教师队伍,促进西昌经济社会发展。 5

、西昌市收取的城市教育附加费每年拿出400万元,由西昌市教育局划拨到西昌职业中专学校(西昌市职

业教育中心),由市教育局监督直接补贴西昌市就读西昌职业中专学校(西昌市职业教育中心)的学生。

国家、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的各类职教资金及职教培训资金,全额拨付西昌职业中专学校(西昌市职

业教育中心),专款专用,财政、教育进行监督。 6、协助乙方在凉山州商业银行贷款6000万元。 (五)

集团方责权 1、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建设西昌职业中专学校,包括征用土地、建设校舍、运动场、购置设

施、设备(设备设施满足教学要求)、校园文化建设等。 2、西昌职业中专学校产权属于乙方(乙方对西

昌职校的投资作为乙方资产;甲方对西昌职校的投资作为国有资产,在乙方办学期间由乙方进行管理、使

用),乙方依法办理资产登记手续。 3、乙方独立办学,承担办学风险和责任。 4、西昌职业中专学校(

西昌市职业教育中心)在存续期间,乙方依法对其进行管理和使用,并保证办学的连续性。未经甲方同意

,不得转让、转租学校及其校产(含土地)。 5、原西昌市第一职业中学和西昌市第二职业中学的129名

教职工由乙方统一聘用、统一管理,其使用、考核、福利待遇、奖惩等由西昌职业中专学校制定管理办法

依法按规进行。 6、依法保障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做好教职工培训、社会保障等工作,

在西昌职业中专学校不断发展的基础上,保证教职工的待遇稳步提高和队伍稳定。 7、西昌职业中专学校

发展所需的编制外教职工由学校按相关规定自主聘用,自主管理,并按《劳动法》等相关规定保障聘用人

员的合法权益、按有关规定承担社会保障费用。 8、西昌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在校读书期间享受国家有关优

惠政策,对学生收费严格按照教育、物价、财政等部门的规定执行。西昌职业中专学校在举办期间严格遵

守办学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协议签订后,集团要尽快动工修建学校,确保2011年

秋季学校一期工程建成并投入使用。2010年秋季招生2000名,逐步扩大招生规模,2012年在籍生达到5000

人以上规模,建成国家级重点职业技术学校。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班额编班进行教学,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 10、土地款缴付办法:签订协议后,乙方于2010年9月8日前一次性付清首期土地款。 (六)特别约定 1

、在合作期间,国家对职业中专学校实行了免费政策,西昌市须按国家、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相关政

策规定,将西昌职业中专学校纳入政策惠及范围,与凉山州其它职中享受同等待遇。 2、在合作期间,如

遇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对西昌职业中专学校造成损失,西昌市按国家、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相关政

策规定,将西昌职业中专学校纳入政策惠及范围,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待遇。 3、合作期间,政府划拨的

200亩教育用地,集团不能用于举办与职业教育无关的项目;若终止办学,乙方无权擅自处置土地,对土

地的处置方案必须报经甲方批准后才能实施。 4、合作期间,集团建的3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只能用于

学校教职工,不得向社会出售、出租,若教职工调走或其它原因离开本校,经济适用房由学校收回,只能

在教育局的监督下按经济适用房的市价处理给本校教职工。 5、协议有效期限为30年,30年期满后,按当

时政策情况协商签约。六、目前西昌市对合作办学的态度暂缓执行与集团签订的协议书。市委、市政府对

合作办学进行再研究、再论证后再作决定。西昌市将千方百计做大做强西昌职教,西昌市有决心、有信心

办好西昌职教。同时西昌市将做好一职中部分教师的思想工作,维护一职中的稳定局面,为西昌职教的发

展努力工作。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