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6567|评论: 59

记被无证驾驶摩托车撞击而亡的母亲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6-19 08:35 | |阅读模式
   根据楼主的强烈要求,现在把此文合辑为如下:
               悼
                           ——悼念被无证驾驶摩托车撞击而亡的母亲

我一直沉默,犹如一只沉默的羔羊。一切发生的事,我以为是一场梦,梦醒了,母亲依旧会在我身边。听她唠叨,和她拌嘴,看他和父亲早上上山劳作,晚上回家,过着平平淡淡的农村生活。而这一切,似乎不是梦。母亲是真走了。我眼前不断闪现当天发生的情景。
躺在血泊里死去的母亲,脸上、鼻孔里、眼睛里,全是血,后脑勺的血一直在流,地上,血迹斑斑。
我憨厚的农民父亲,看到我,哇地大哭了起来。我忍住泪水,抱住我可怜的父亲,那个一直很坚强的男人,如孩子们嗷嗷大哭。我那朴实而憨厚的农民父亲,平时沉默寡言,只是用他勤劳的双手支撑着家,和妈妈相依相靠。而此时,他站在公路上,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妻子血淋淋地躺在公路上,自己却无能为力。
事发地点: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碑南乡西南再生资源附近
肇事者:李伟 1976年出生,四川省隆昌县双凤镇人
事发时间:2011610
2011610
2010610清晨7点多,妈妈在西南再生资源大门口坐三轮车去碑木镇街上。车行驶到凉水井,妈妈中途下车去公路对面拿她的背篓,被一辆飞速行驶的无证摩托车撞在地上,当场死亡。120赶到现场,开出如下死亡通知书:“重型颅脑损伤;颅底骨折;因呼吸循环衰竭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学医的表妹和现场出诊医生交流,医生说伤亡程度已经达到了货车的撞击程度。摩托车撞击达到了货车的程度?这车主的速度究竟有多快?
上午10点多,离事故发生已过三个小时,肇事者对方只来了一个叔叔,再无他人。他的叔叔来后,只是一个劲地在我憨厚的农民父亲跟前反复说:“原来我们都是认识的,我和你平时关系多好的,我家条件也不好。”
在把母亲的尸体拉往内江殡仪馆中途中,肇事者对方没有一个人陪同。一直到中午,肇事者对方也毫无任何反应。我打电话到东兴区交警大队,要求对方必须来人,一起去医院拿死亡报告,看法医做尸检。交警大队说提供我电话号码,让我自己打电话。我非常愤怒,为什么要我打电话?肇事者不是被他们带到交警大队了吗?警察直接让肇事者通知不是更有效吗?
经过漫长的等待,肇事者也没有出现,我只好自己去医院拿母亲的死亡报告书,以便做尸检。
准备做尸检时,肇事者方终于来了两了人。我们要求对方亲自去殡仪馆看我母亲做尸检,交警说不用,肇事者方真不打算去看一眼我母亲,准备自己打道回府。在我方的强烈要求下,对方终于去了两个人。尸检过程中,我方哭的昏天暗地,他方漠然如冰。那情景,让我想到了:“我爸是李刚!”
事后我们指责对方事故发生后,没有任何积极让受害方谅解的意图,对方回答说是肇事者的父母去了我家安慰我朴实而憨厚的农民父亲。但据我父亲所说,他家是来了人,但是我父亲不知道他是何时来的我家,又是何时走的,几乎没和我父亲说过话,更别提安慰我父亲。到是四周的村民在说,在我把母亲拉走后,从隆昌县非常及时地来了一批肇事者方的公安局亲属。
听到这些,我一下子清楚了为什么对方敢如此嚣张。我,一个农民的女儿,我家,一个农民的家庭,只不过是一颗鸡蛋,碰到了“我爸是李刚”的石头!
2011611
早上,我们来到了交警大队,说好了9点双方协商。直到10点多,交警大队处理此事的人终于来了。没有协商,直接宣布先赔安葬费一万三千多。写收条,按手印,走人。整个过程快的让我大脑没有任何反应,糊糊涂涂被牵着鼻子走,晕乎乎地回了家。(这暂且可以理解,按国家标准赔偿的嘛,秉公执法,是多少赔多少,我不会漫天要价)。回家后又得知,肇事者被释放了。
2011612
今天是事故发生的第三天,肇事者方依旧没有任何反应。似乎此事与他们无关。为了让已亡的母亲早点入土为安,我们主动积极联系对方,希望能够协商解决,毕竟母亲已逝,散了一个家庭,我们不想再散另一个家庭。协商耗费了一天,我一遍又一遍的告诉自己要理智,不能感情用事。
按国家正常赔偿标准,我们算下来应该有20多万,考虑到对方也是农村,亲人给我做了很多工作,我同意了13万。对方自己能承诺能接受这个数字。于是,我们给他们两天时间让他们凑钱。
2011614
今天是事故发生的第五天。从让他们准备钱开始到今已经两天,对方依旧没有一个电话,更别提其他安慰行为。中午,我方多次打电话,要么无人接听,要么推说家里有事,迟迟不露面。下午3点多,双方终于在碑木的一个茶楼见面。见面对方回答:“我们已经尽力了,只借到两三千块钱。”两三千?这就是一条人命?
愤怒的亲属们,立即写了一张强烈要求公安机关立即采取措施,拘留肇事者李伟,以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申请书。李伟无证驾驶机动车,并致人当场死亡,为什么至今逍遥法外?
申请写好后,我们来到了交警大队。交警大队在开会,我们在门口一直等,等到近六点,他们开完会,我们第一时间拦住了处理这起事件的负责人,强烈要求他们对肇事者李伟进行治安拘留。经过多次强烈要求,交警队让我们第二天再来大队。
615
今天是事故发生的第六天。早上,我们早早地来到了交警大队,而肇事对方直到上午10点多来了。交警带着李伟本人去做了笔录。详情不知。我不知道笔录应该现在做还是事发当天就做。下午我和亲属处理妈妈的事,回家。舅舅一人留内江看交警是否会把人拘留。
下午三点多,舅舅电话说对方仍未被拘留。网上报道后,“某个网友”跟贴说被拘留了。
616
不管结果怎么样,我得处理妈妈的后事了。肇事方情况不知,处理后事中。。。。。。
619
今天是周日,我在等待中渡过了漫长的一天。网友们出谋划策,认为应该赔偿多少来安慰我已故的母亲。可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对方根本没有要出钱的意思。否则就不会出现他们614口出的言语:“我们已经尽力了,只借到两三千块钱。”这个世界最不怕的就是讲法的,最怕的就是无赖的。看到精神遭受过度打击的父亲,听到肇事者方两三千的嚣张,我第一次发现自己如此的无助和失败。如果我有一个李刚一样的后台该多好。我不奢求其他,只求有这样一个“李刚”帮我讨回一个公道,让我有脸面对我的父亲。妈妈走了,爸爸是我唯一的依靠。
621
今天我去领了尸检报告,鉴定意见如下:***系生前遭受车祸致颅脑损伤、胸腔脏器损伤死亡。
非常感谢各位网友的大力支持。我尽量克制我的情绪,客观地描述妈妈的事件,希望母亲在天之灵能够安息,生前受苦受难,死后能够极乐世界。网友们的评论可能有些过激,将矛头指向了东兴区交警队。我想说的是:我本人没有针对交警的意思,我也相信他们能够秉公执法,所以希望后面跟贴的网友们语言不要太过激。我的朋友、同学做警察的很多,对于他们来说,只有规矩办事的份,谈不上什么受贿,帮凶。
我写贴的目的有四:一是让更多的网友知道事情的进展;二是悼念已故的母亲;三是希望某些系统的极个别人能够分辨是非,做真正的人民公仆;四是公布肇事方的冷漠无情。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我恨某些系统的极个别人,但是我也不想一杆子打死一群人,就象这个社会总体是好的,但是总会有一颗老鼠屎去坏了一锅汤。虽然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但我还是希望网友们也理智地对待,不要伤害了大部份秉公执法的交警。对于网友们的大力支持,我在此向大家表示万分的感谢。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52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1-6-19 08:57 |
申请写好后,我们来到了交警大队。交警大队在开会,我们在门口一直等,等到近六点,他们开完会,我们第一时间拦住了处理这起事件的负责人,强烈要求他们对肇事者李伟进行治安拘留。经过多次强烈要求,交警队让我们第二天再来大队。
6月15日
今天是事故发生的第六天。早上,我们早早地来到了交警大队,而肇事对方直到上午10点多来了。交警带着李伟本人去做了笔录。详情不知。我不知道笔录应该现在做还是事发当天就做。下午我和亲属处理妈妈的事,回家。舅舅一人留内江看交警是否会把人拘留。
下午三点多,舅舅电话说对方仍未被拘留。网上报道后,“某个网友”跟贴说被拘留了。

6月16日
不管结果怎么样,我得处理妈妈的后事了。肇事方情况不知,处理后事中。。。。。。
6月17日
事故情况不知,等待中。。。。。。。
6月18日
事故情况不知,等待中。。。。。。。

 楼主| 发表于 2011-6-19 08:58 |
申请写好后,我们来到了交警大队。交警大队在开会,我们在门口一直等,等到近六点,他们开完会,我们第一时间拦住了处理这起事件的负责人,强烈要求他们对肇事者李伟进行治安拘留。经过多次强烈要求,交警队让我们第二天再来大队。
615
今天是事故发生的第六天。早上,我们早早地来到了交警大队,而肇事对方直到上午10点多来了。交警带着李伟本人去做了笔录。详情不知。我不知道笔录应该现在做还是事发当天就做。下午我和亲属处理妈妈的事,回家。舅舅一人留内江看交警是否会把人拘留。
下午三点多,舅舅电话说对方仍未被拘留。网上报道后,“某个网友”跟贴说被拘留了。
616
不管结果怎么样,我得处理妈妈的后事了。肇事方情况不知,处理后事中。。。。。。
617
事故情况不知,等待中。。。。。。。
618
事故情况不知,等待中。。。。。。。

发表于 2011-6-19 09:36 |
走法律程序吧,无证驾驶致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
实际来说,以如今的标准,13万一条人命的赔偿,死者家属应该是作出了让步。

发表于 2011-6-19 13:12 |
高度关注,极度同情,表示慰问,希望坚强!

发表于 2011-6-19 17:11 |
东兴区交警吃黑钱了  
狗日的不斌公执法

发表于 2011-6-19 17:31 |
我和我家人在温州受卫星控制和伤害,请大家注意安全.

发表于 2011-6-19 17:37 |
回复 gfgfgf553377 的帖子

你娃纯粹是有病

发表于 2011-6-19 19:15 |
但愿此事能够得到化解
恳请交警队的同志依法办事
愿死者安息
生者坚强

发表于 2011-6-19 19:31 |
强烈要求肇事者为此事负责到底,不但应该赔钱,还应该坐牢,本来就是无证驾驶,已经触犯了交通法。别人就该丧母丧妻吗??像李伟这种冷漠的人,莫非你不是人生父母养的,请为你的子孙后代积点福德吧!难道你爸真的是李刚?

发表于 2011-6-19 19:47 |
现在的交警怎么能够这样呢

发表于 2011-6-19 20:40 |
看得我眼泪直流  难道法律在内江就不管用了呢

发表于 2011-6-19 20:4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进一步明确规定:交通肇事致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案发生了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若你亲戚被认定负事故主要责任或全责,依照我国刑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建议你亲戚去自首,主动与死者家属沟通,积极赔偿,以期减轻刑事处罚。

发表于 2011-6-19 20:44 |
请东兴区交警大队协查处理。

发表于 2011-6-19 20:57 |
楼主  您的妈妈已经不幸了,我们深表同情,你的帖子希望被有关部门重视。我们能够帮你的就是帮你出主意,希望能够帮到你
  


    属于无证驾驶,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需要被处罚,触发如下:罚款2000元;拘留15天;暂扣车辆。李伟的摩托车是怎么得来的?向车主借的?如果是借的,车主的行为也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需要接受以下处罚: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因为无证驾驶致一人死亡,涉嫌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应由当地检察院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若法院裁定该行为属于“交通肇事罪”,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法院裁定该行为属于“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秩序罪”,可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至于对死者赔偿,其项目及计算方法如下:
1、财产损失:按实际发生计算,这里无法给出具体赔偿额。
2、抢救治疗费:按实际发生计算,以票据为准。
3、丧葬补偿: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人均工资收入,按0.5年计算。
4、死亡赔偿: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按20年计算。
5、抚/赡养费:按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城镇人均生活费支出,按20年计算,未成年人计算到18岁。每年的累计赔偿额不得超过上年度人均生活费支出。
6、亲属因此发生的费用:包括食宿费、交通费、误工费……,误工费以实际减少的收入为准,其它以票据为准,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7、精神抚慰金:没有标准,由当事各方协商,或者由法院裁决。
8、其它:死者亲属认为应该由肇事司机赔偿的其它损失和费用,若进入司法程序,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当然,具体金额还要看李伟在事故中所负责任大小(依据是交管部门开具的“道路事故责任认定书”)。

 楼主| 发表于 2011-6-19 21:21 |
                                        6月19日
    今天是周日,我在等待中渡过了漫长的一天。网友们出谋划策,认为应该赔偿多少来安慰我已故的母亲。可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对方根本没有要出钱的意思。否则就不会出现他们6月14日口出的言语:“我们已经尽力了,只借到两三千块钱。”这个世界最不怕的就是讲法的,最怕的就是无赖的。看到精神遭受过度打击的父亲,听到肇事者方两三千的嚣张,我第一次发现自己如此的无助和失败。如果我有一个李刚一样的后台该多好。我不奢求其他,只求有这样一个“李刚”帮我讨回一个公道,让我有脸面对我的父亲。妈妈走了,爸爸是我唯一的依靠。

发表于 2011-6-19 21:32 |
回复 悼念亡母 的帖子

社会的黑暗,弱势群体的无能为力。希望这次麻辣社区给力
建议楼主在麻辣社区群众呼声栏目发帖  
引起斑竹们和超版的高度重视  

发表于 2011-6-19 23:24 |
有关部门真的应该好好重视一下,如果连李伟这种轻视别人生命的人都要维护,那么,请问,人们警察真的为人民了吗?难道他有后台就可以随意开车撞人吗?而且还当场死亡,世界乱了,那人人都可以随意践踏别人生命啦?李伟有钱去找关系,居然说没钱赔给死者方,真的很不要脸,麻烦你也想想,你也有亲人、父母、儿女,为他们积点徳吧,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正所谓“风水轮流转”。特别是那些所谓的人民警察,都是吃白干饭的呀,李刚又怎么了嘛,天子犯法都与庶民同罪。

发表于 2011-6-19 23:46 |
受害者的女儿—网友“悼念亡母”题为《记被无证驾驶摩托车撞击而亡的母亲》的帖文“字字含悲,句句滴血”,催人泪下、感人至深。帖文称,村民说,在受害者被拉走后,从隆昌县非常及时地来了一批肇事者方的公安局亲属。我,一个农民的女儿,我家,一个农民的家庭,只不过是一颗鸡蛋碰到了“我爸是李刚”的石头。目前,受害者家属仍焦急地等待交警部门的处理结果。希望肇事者积极履行赔偿责任,还受害方一个公道,也给自己积德。

发表于 2011-6-20 00:05 |
回复 内江风花 的帖子

风花,看得我眼泪直流啊,或许我们不能帮助什么》?现在的我们只能说逝者安息,生者好好的珍惜美好的生活。
希望肇事者能够积极的赔偿,东兴区交警大队能够秉公执法,让受害者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性和严肃性。你说对吗?同意的跟帖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