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镇雄通报“男子在政府门前驾车冲撞群众被击毙”案:经镇雄县人民检察院认定,民警开枪时机恰当、处置合法。此事看似已尘埃落定,但仍有不少疑问待解。
>>为何上访两年都未解决?
被击毙者方九书,2012年当地火电公司修建输电线路经过他家房屋和承包土地,他要求火电公司按照市场价格赔偿损失,但双方一直没谈妥赔偿方案。方九书兄弟多次到镇里、县里反映情况,还被拘留过,但至今问题没有解决。这是方九书“用货车堵镇政府,然后警方认为他会冲撞群众,接着开枪击毙”这一系列事情的根源。
>>如何判定方九书会危害群众?
当天上午9时许,方九书已用货车堵了镇政府的门。接着还和镇政府的人谈话,中午还吃了饭。镇政府是在中午12点多报的案,特警在下午两点左右赶到,将方九书的哥哥用手铐铐住。站在车前的方九书见状,跳到车驾驶座上。在他被击毙前的5个小时里,他并没有“危害群众”,甚至没到车上。
>>事发现场视频何时公布?
镇雄县公安局政工科科长王英国称,事发现场有全程录像监控。这个监控视频是不是该公布?
>>除了击毙有无其他办法?
方九书堵镇政府的时候,写了字条“方九书被关黑监狱”、“见安镇长”等。这是否说明,他到此的目的是反应诉求,而并非要危害群众?官方又有没有认真对待他的诉求?
>>警方通报为何要说谎?
5月15日,镇雄县公安局发消息称,警方接到报警时,方九书已驾驶货车冲撞赶集群众并造成3人受伤。而昨日警方的通报则承认了目击者的说法:方九书中弹后,货车向前滑行,撞倒3辆摩托车,3名围观群众被倒下的3辆摩托车弄伤。
>>小编手记:真相比结论更重要
给出一个“处置合法”的结论很容易,但拿出证据,弄清事件的真相以及引发事件的根源则更重要。这不仅是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更是在维护镇雄警方自身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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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云南镇雄县一男子被特警击毙,当地警方通令表彰了“果断依法开枪击毙犯罪嫌疑人的民警”。警方称,该男子驾车冲撞赶集群众,致3人受伤;而上百名目击群众却写下联名信称,该男子只是上访,并没有伤害群众,
该男子“没有危害群众安全”、“警方公布的情况不属实”、“警方不应该在此情况下开枪打人”。到底谁在说谎?
●缘起:驾车送花圈堵镇政府
警方只说该男子驾货车冲撞赶集群众,没有其它细节。据悉,被击毙者方九书是镇雄县罗坎镇茶蔚村村民。其妻周训娥说,2012年当地火电公司修建输电线路经过他家房屋和承包土地,方九书要求火电公司按照市场价格赔偿损失,但双方一直没谈妥赔偿方案。镇雄县外宣办副主任熊涛说,方九书兄弟多次到镇里、县里反映情况,去年4月1日,方九书兄弟阻拦电网施工,分别被拘留30天、15天。
今年5月15日9时许,方九书开着农用货车堵了镇政府的门,还在镇政府门前摆花圈。下午两点左右,十名特警赶到。
5月15日,云南镇雄男子方九书开货车堵住镇政府的门。
当天14时许,方九书(位于驾驶座者)被当地警方开枪击伤,后抢救无效死亡。目击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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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没有伤害群众?
>>警方通报:接警时,方九书开车冲撞群众已致三名群众受伤。
>>目击者:三人是在方九书中弹后车子失去控制,撞到摩托车而受的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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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必要开枪?
>>镇雄县外宣办副主任熊涛:特警总共开了4次枪,发射了12发子弹。方九书突然跑到车上,拿出一把长刀砍向特警,特警朝天开枪警告;方九书关闭车门,发动车子,特警开枪打破轮胎;车辆继续向前行驶,撞到特警的车,特警再次鸣枪警告;车子继续向前行驶,特警朝驾驶室内的方九书开枪。
方九书被子弹击中后从驾驶座掉到干货摊上
>>目击者:方九书爬上车后,两名特警上前拉扯他,他拿出一把马刀向空中扬了一下,又立即放在座位旁边。然后车子启动,车速很慢,比人步行还慢,肯定不是“故意冲撞群众”,罗坎镇上百名群众自发联名,认为其没有危害群众生命安全,“有错误但不至于被击毙。”据警方通报,接警时,方九书开车冲撞群众已致三名群众受伤。多名目击者向记者称,三人是在方九书中弹后车子失去控制,撞到摩托车而受的轻伤。
目击群众写的联名信第一页
●讨论:你觉得有无必要开枪?
镇雄县外宣办副主任熊涛表示,方九书存在撞伤人的可能性,警方当时开枪是否合适,要以检察院的调查报告为准。你觉得这种情况下有无必要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