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为一件小小户口之事,我本人叫杜映佳,是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农村人,2014年假期回到乐山办理结婚证,并利用公司请假时间在家办理户口迁移--农转农--(百度可搜索)
经过一系列向上级部门反应,如今还是未得到公平公证的解决,反而是得到一级推一级,一个理由再一个理由,始终如一就是一个理由,就是不给你(杜映佳一家)上,你把我怎么着。在此我本人只能这样感叹我不想长大啊!
本人学历不高,只是一介中专生,在校跟小学中学高中学生所学一样,不尽只学语文数学(众人都知课目)还学了一门“汉语言文学”。
事由经过:2014年2月9日,九峰派出所户政部门咨询,九峰镇永安村村委咨询并申请得到一份入户申请书盖鲜章(村、组同意),此份申请书不慎遗失。
2014年2月17日,再次向村委村组长申请,得到盖鲜章入户申请书。转至派出所递交申请准迁证明,因材料缺少爱人罗德强户籍原籍派出所公安机关开具“无违法证明”,因此请求原籍地派出所开出此证明。于2014年2月28日递交资料关取得具有法律性质的“准迁证” ,其编号川准字01562501。在办理好准迁证准确说工作日时间不到24小时,一个劲的电话一个劲的QQ聊天曝出,杜映佳系二婚二胎,不能将爱人罗德强户口迁入;并电话通知爱人原籍户政工作人员不准下户口,原籍工作人员同样是按中央法律办事执行,要求杜映佳户籍原址出具书面文件;乐山市市中区九峰镇派出所户籍工作人员出示并传真一份文件后,泸州市辖区内鱼化派出所户政工作人员对罗德强提到,这事需要调解,我们暂时不为你办理,你调解好了再回来办理。因此爱人便来到乐山市市中区九峰镇派出所户政部门调解。此调解得到这样的步骤:九峰派出所----永安村村委-----九峰镇政府----区公安局分局户政部门----乐山市信访局----区信访局,此事时间己花半个月,我爱人交通费用不说,工作根本就是完全停下来(幸好公司支持)。此事调至今日扯出理由为当地征用土地,为规划区暂停办理入户分户说法。 此事提及我本人杜映佳,一系二婚,但我本人认为不管是一婚二婚还是三婚,我是受法律认同办理结婚,并取得结婚证书;然本人并未迁出又迁入 ,或是做户口买卖的违法事件;二提出我是二胎,我在此想请问户政部门你是计生部门吗?当年母亲生完我罚款应该交你户政部门吗?然母亲所交超生费用是交由计生部门,我系二胎也是按国家政策己罚,也是按国家政策接受九年十二年教育,理应享受公民权益;再者母亲己在1991年7月离异,属单亲家庭,并使用独立户口本,而此派出所工作人员在查验户口本后将他人户口本并用,己是知法犯法。 现经过多次上诉上访得出结论本人所在地永安村六组系国家征用土地,而这次征用土地是2012年出示公文2013年开始征用,并出示公告,村组开会通知村民,并提出暂停办理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征地拆迁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事项:(一)审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二)新建、改建、扩建及装饰装修房屋;(三)办理入户和分户,但因出生、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军人退役等按国家户籍管理规定必须入户、分户的除外;(四)核发工商营业执照;(五)转让、互换、租赁房屋;(六)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七)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当暂停办理的其他事项。 暂停期限内擅自办理上述所列事项的,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时不予认可。 本人所在地永安村六组在2013年先按政策征用完土地,并于2014年2月7日在乐山市人民网公布配置结果。在此期间得出此事己妥善完成并结束,暂停事项理应恢复 。在2014年3月3日己出公告,2013年所征用土地施工方通知准备进场动工,使用向国家征用之土地。但是得到有些部门人员回复则是此地还是征用土地期间,暂未停止暂停办理一系列证件,包括我家所办准迁证明。但是此派出所办工人员却提出他们没有接到解冻文件; 在此我想请问办工人员,你是不是每天上班时上级要打个电话或是发个个手机短信给你通知上班,下班时是否也要想上班一样发个短信打个电话,你不也还是按时间上班,按时下班吗,有说你没有接到通知就下班扣你工资吗;那我打个比方在学校读书的孩子,每天上学是不是学校老师、班主任、校长要打个电话或是群发一条短信要上学,放学也要如此;再打个比方放学时学生要做教室卫生,学生做完后是不是也要老师校长发个文件或是短信说放学,方可回家,一直不发学生就得待在学校不准走吗?如果本人所在地在此期间还有要征用土地,那村委村组就不会发出入户申请书。同样期间同村组组民也按步骤迁入爱人户籍,为何我家就不给,这不是百般为难,百般阻挠,无理由的给找岔吗? 都说“爸爸去哪儿”火了,我想问管理此事部门人员哪里去啦,公平公证的说法天下不具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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