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项目负责制。将全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分门别类,明确项目内容、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由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领取项目具体负责实施。二是建立动态检查制。成立道路和水上交通、危化品、建筑施工、工业企业、地质灾害、特种设备等10个安全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全行业领域专项检查,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三是建立隐患销号制。建立隐患台账,采取企业制定、专家把关、主管部门审定的方式确定整治方案,落实“一企一策”、“一隐患一方案”处置措施,由主管部门及乡镇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报告报区分管领导审定后销号备案。四是建立培训常态制。制订年度培训计划,重点抓好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分行业、分乡镇建立安全培训基础台账。五是严肃责任追究制。对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从操作层面倒查倒逼,一查到底,涉及哪一环节、哪一层级责任没有落实,对涉及的企业管理者、政府相关部门及负责人一律严肃处理;区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对因检查工作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或拒不整改而引发事故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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