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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行事无人支持,暴力行事无人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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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行事无人支持,暴力行事无人指责。
理性行事无人支持,暴力行事无人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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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9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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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委,纪委:
开展正风肃纪两月以来,板桥乡杨家院村一社村民杨德江2012年7月22日在芭蕉乡庆祝村六七社集体林地,用暴力开道,强行毁林,强占林地建房,芭蕉乡庆祝村六七社村民得知前去制止,而板桥乡政府国土员许强,杨家院村支部书记郑强加油助威说:''把聂积训铲死,拖出去埋了就是.''情节十分恶劣,致使芭蕉乡庆祝村六七社村民到县有关部门上访三十多次,至今未得到解决,这一年多到县上访三十多次,村民的心血和意愿,盼的是上级政府领导按照法律程序作个公正裁决,我们芭蕉乡庆祝村村民要的是一身正气,尽快解决吧,保一方平安!
2013年09月29日
联系电话:18990845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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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有眼444
老天有眼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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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9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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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香御风
兰香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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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9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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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在其他地方有过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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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江边钓鱼
嘉陵江边钓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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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0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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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的两个村历史遗留的边界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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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损坏人
专损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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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0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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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要有证据,诽谤人犯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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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提督
帝国提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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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1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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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桥乡政府关于杨家院村1社杨德江占地建房的情况说明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发帖反映我乡杨德江占用芭蕉乡庆祝村土地建房问题。现回复于后:
一.建房理由及过程
2012年7月,我乡杨家院村1社社民杨刚(系杨德江之子)以原4间住房年久失修,已垮塌2间为由,申请在本社猫儿湾堰塘旁迁建住房。经现场察看,乡村干部认为杨刚符合迁建条件,理由有三:
1.杨刚4间住房已垮塌2间房屋(见附图1)
2.杨刚申请将住房迁建到交通方便处,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3.经我乡国土所工作人员根据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图确认,所迁建地点住于板桥乡地界,且不属基本农田。
因此,2012年7月,乡政府将迁建手续上报县政府审批。县政府批文送达前,芭蕉乡庆祝村部分群众来我乡乡政府反映杨刚迁房所占系庆祝村土地。我们及时汇报至县相关部门,县国土局因此缓发了杨刚建房批文。县群工部先后三次组织县国土、林业、农业、民政局部门干部会同两乡乡政府干部亲临现场协调解决,但效果不佳。国土局执法大队也先后两次到建房现场叫停杨刚未批先建行为,但杨刚2012年9月电访市国土局,称自己无房居住,迁建申请递交三月后未收到是否该建的正式答复,而强制建房。
二.纠纷调解及调解未果的原因
纠纷发生后,我们鉴于事关群从利益和两乡之间的感情,前后三次安排乡领导到县和芭蕉乡参与调解,六次单独派干部到现场协调。但均未达到预期目的。主要原因在于:
1.我乡杨家院村老支书郑尙笃等人代表该村群众向我们反映:庆祝村部分群众所持主张其权属的1950年由县政府制发的所争议土地属三河乡第5保所有不能作为依据,理由是当时板桥乡旱田岭、杨家院、庆祝等村均属第5保管辖。
2.杨家院村村民李中敏、杨刚等人于2012年11月将县政府、县革委会制发的杨家院村1社土地使用权证和林权证专程送交我乡政府(见附图2—3),证实所争议土地属该社管理使用(土地使用证上记为林场地,林权证上记为三八高地),李中敏等人还称:庆祝村无两证证明其所主张权属。
3.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图杨家院村村民也都大部分了解。
因此,我们深感说服杨家院村群众难度极大,造成虽然多次调解但无功而返。
三.特别说明
1.损坏500多根树木问题可能有一定出入,因为杨刚所迁建房屋占地112平方米,总占地122平方米,但该址改建前为斜坡地貌,大部分地方仅生长灌木等植物,且非育苗地。县森林公安局也曾到现场清点处理。
2.杨德江请客花费2000多元问题。更与事实不合。据了解,2012年7月,乡干部一行人曾到杨家院村李中全家解决其发展养殖资金缺乏问题,因时间已晚和主人盛情邀请下,乡村干部确曾在李家就过一顿便餐。党委书记吴鹏还当场私人借款伍万元给李中全(2013年2月已归还)。
非常感谢网友对板桥的关心,恳请对板桥乡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板桥乡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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霜天月影
霜天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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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1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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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政府出面说明了情况,那说明你爆的料不真实,哎.......做人不能这样,浪费我的笔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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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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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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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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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10月31号《板桥乡政府关于杨家院村1社杨德江占地建房的情况说明》
芭蕉乡庆祝村六七社村民关于板桥乡政府对该乡杨德江暴力开道强行在芭蕉乡集体林地建房纠纷向网友说明:
一:这块林地在猫耳洞(芭蕉与板桥交界之间),从1988年后纠纷不断导致两乡村社领导多次解决,最后于2008年当时领导唐东海、国土员张友权以及县林改办公室做出通知:没有处理好此问题任何一方一律不准砍伐和动用土地。
板桥乡政府为杨德江强行建房说明的理由有三,我们芭蕉乡庆祝村六七社村民向网友说明看谁在哄骗上级政府和网友,请识别。
1:板桥乡政府称杨德江旧房子在该社杨德兵的旧房子侧面,根本没有垮塌,不是事实。请领导到现场观察。
2:板桥乡政府称杨德江迁房到公路旁符合有关政策,请问用暴力迁移到芭蕉乡所辖地区也符合有关政策吗?
3:板桥乡政府称由乡国土员根据农田保护区图纸所确认说板桥乡地界作为乡政府是懂党纪国法,难道跟农村老百姓一样见识争边界一级政府亏你说得出口,为啥你们乡政府又在县纪委承认是芭蕉乡土地,这又如何解释?
二:关于纠纷为啥发展到这种地步?2012年芭蕉乡庆祝村原支部书记谢仁宝曾多次找过板桥乡原党委书记龙腾飞和乡长刘兴伟,不是板桥乡政府称才去几次,而是芭蕉乡庆祝村民都去过多次,板桥乡政府理由不是事实。
1:杨家院村老支书郑尚笃反映情况不是事实,法律规定是重证据,不是听信口供。板桥乡政府称我们芭蕉乡庆祝村持的土改土地证1952年是板桥乡政府颁发的,说的是三河第五保,你乡政府工作太官僚了。没把问题实质弄清楚就来欺骗上级政府领导和网友。旱田岭村和庆祝村当时属于板桥乡政府第五村管辖,我们庆祝村是1955年下半年划为芭蕉乡,土地跟人走。
2:板桥乡政府称杨德江、李忠敏所持的土地证2012年11月份由县政府颁发的。质问:板桥乡政府2008年板桥乡政府党委书记唐东海以及县林业部门作出不准动用土地和林场,为啥板桥乡政府2012年11月还在发土地证?这件事是板桥乡政府一手操纵一手策划。所造成后果一切由板桥乡政府负责。
3:板桥乡政府称证明土地使用证、林权证。我们芭蕉乡庆祝村持芭蕉乡政府证明到县档案局查阅档案,无存根证明(档案局有据作证)
上述板桥乡政府陈述的事实是在偏网友,二骗上级领导,就说杨德江2012年7月18日请客,板桥乡政府吴鹏等一行八人,杨德江在芭蕉乡发光村二社肖昌久家买当地团鱼(鳖)3斤半,去款1850元,还不说买鸡卖肉买酒花去的钱,这就是所谓的一顿便饭。就在当天下午李忠敏家(县人民代表)全家的人在争议土地上骂来骂去,说道:“我们偏要在这修房子,看聂某某把我们怎样,与杨德江开口闭口就说打,谁说了直话就说谁是聂某某的干儿子”。我们是法治国家,板桥乡政府腐败到什么地步?
杨德江请客多次,老百姓当中流传用款20000多,而杨德江扬言用款再多我也要把房子修起....。杨德江你用款再多,只要不影响公正解决问题!
尊敬的网友对庆祝村六七社村民的同情与关照表示感谢!恳请你们用党纪国法、尊重事实对那些不尊重事实的人严加指责!敬请声援!
芭蕉乡庆祝村六七社全体村民
201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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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9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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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10月31号《板桥乡政府关于杨家院村1社杨德江占地建房的情况说明》
芭蕉乡庆祝村六七社村民关于板桥乡政府对该乡杨德江暴力开道强行在芭蕉乡集体林地建房纠纷向网友说明:
一:这块林地在猫耳洞(芭蕉与板桥交界之间),从1988年后纠纷不断导致两乡村社领导多次解决,最后于2008年当时领导唐东海、国土员张友权以及县林改办公室做出通知:没有处理好此问题任何一方一律不准砍伐和动用土地。
板桥乡政府为杨德江强行建房说明的理由有三,我们芭蕉乡庆祝村六七社村民向网友说明看谁在哄骗上级政府和网友,请识别。
1:板桥乡政府称杨德江旧房子在该社杨德兵的旧房子侧面,根本没有垮塌,不是事实。请领导到现场观察。
2:板桥乡政府称杨德江迁房到公路旁符合有关政策,请问用暴力迁移到芭蕉乡所辖地区也符合有关政策吗?
3:板桥乡政府称由乡国土员根据农田保护区图纸所确认说板桥乡地界作为乡政府是懂党纪国法,难道跟农村老百姓一样见识争边界一级政府亏你说得出口,为啥你们乡政府又在县纪委承认是芭蕉乡土地,这又如何解释?
二:关于纠纷为啥发展到这种地步?2002年芭蕉乡庆祝村原支部书记谢仁宝曾多次找过板桥乡原党委书记龙腾飞和乡长刘兴伟,不是板桥乡政府称才去几次,而是芭蕉乡庆祝村民都去过多次,板桥乡政府理由不是事实。
1:杨家院村老支书郑尚笃反映情况不是事实,法律规定是重证据,不是听信口供。板桥乡政府称我们芭蕉乡庆祝村持的土改土地证1952年是板桥乡政府颁发的,说的是三河第五保,你乡政府工作太官僚了。没把问题实质弄清楚就来欺骗上级政府领导和网友。旱田岭村和庆祝村当时属于板桥乡政府第五村管辖,我们庆祝村是1955年下半年划为芭蕉乡,土地跟人走。
2:板桥乡政府称杨德江、李忠敏所持的土地证2012年11月份由县政府颁发的。质问:板桥乡政府2008年板桥乡政府党委书记唐东海以及县林业部门作出不准动用土地和林场,为啥板桥乡政府2012年11月还在发土地证?这件事是板桥乡政府一手操纵一手策划。所造成后果一切由板桥乡政府负责。
3:板桥乡政府称证明土地使用证、林权证。我们芭蕉乡庆祝村持芭蕉乡政府证明到县档案局查阅档案,无存根证明(档案局有据作证)
上述板桥乡政府陈述的事实是在偏网友,二骗上级领导,就说杨德江2012年7月18日请客,板桥乡政府吴鹏等一行八人,杨德江在芭蕉乡发光村二社肖昌久家买当地团鱼(鳖)3斤半,去款1850元,还不说买鸡买肉买酒花去的钱,这就是所谓的一顿便饭。就在当天下午李忠敏家(县人民代表)全家的人在争议土地上骂来骂去,说道:“我们偏要在这修房子,看聂某某把我们怎样,与杨德江开口闭口就说打,谁说了直话就说谁是聂某某的干儿子”。我们是法治国家,板桥乡政府腐败到什么地步?
杨德江请客多次,老百姓当中流传用款20000多,而杨德江扬言用款再多我也要把房子修起....。杨德江你用款再多,只要不影响公正解决问题!
尊敬的网友对庆祝村六七社村民的同情与关照表示感谢!恳请你们用党纪国法、尊重事实对那些不尊重事实的人严加指责!敬请声援!
芭蕉乡庆祝村六七社全体村民
201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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